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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枉为人子枉为女(1 / 2)

 抬起头,无畏的看着县官,“我说可以就可以解的。如果解不出,我愿意承担妨碍公务之罪。”

“师妹。”无奈的声音低低的响起,木彦青看着朝堂上,那抹红色的身影,轻轻地摇了摇头,“不要任性。”

转过头,飞扬的琉璃眸微微闪着,有着木彦青没有见过的郑重,“木师兄,我说可以、就可以。”灰瞳眯了一下,风吹起飞扬额前的碎发,琉璃眸里有着傲视天下的自信,张扬着个性,让木彦青有着愣神,我说可以……就可以……耳边轻轻地响着飞扬的话,轻轻的,却深入心扉,不自觉的点了点头,木彦青深深地望着她,“好。师兄给你当后盾。”

“嗯。”回过头,飞扬眼神淡然的看了看堂上坐着的县官,眼神里的冷冽一闪而过,蓦地让他心底冷了一下,微微闪了一下神,县官轻咳了一下,“这可是你说的。来人,让她画押。”

“是。”一旁的衙役,很快拿来一张纸笺,递向飞扬。

随意瞄了一眼,飞扬的嘴角微微扬起一抹邪肆的笑,淡淡的风,吹起她的红衫,卷起淡淡的涟漪,风华缱绻,白皙的手指,轻轻地执起笔,长袖一扬,名字赫然显现在纸笺上,任风卷起褶皱,在风中摇摆。

清脆的声音,淡淡的响起,眉欺新月,目若琉璃,眼神里却没有一丝温度,“李大年曾说过,如果生的是儿子,家产李氏分得一份,儿子两份;如果是女儿,家产李氏分得两份,女儿一份。那么,无论如何分,儿子说分得的总是李氏的两倍,而李氏分得的总是女儿的两倍,那么可以把家产分为七份,儿子四份,李氏两份,女儿一份,这样也就符合当年李大年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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