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斑斓的保证在哪儿,其实林阡陌的内伤早好了,养了多日,外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她前世是习惯了每日晨跑的,虽然最终目的是为了减肥,但长年坚持下来,成了习惯,在床上躺得久了,还真的觉得难受。
这会儿正是春耕农忙时节,为了生计,一家人都没有闲着,林四虽然年纪小,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四五岁就跟着大人到地里做活计了,因为担心林阡陌,林大娘留了他在家陪姐姐,其他人全到地里忙活去了。林阡陌本来也想跟着去,光吃不做,她觉得很内疚,不过林大娘不许,让她不要操心,养好了身子才是要紧,想起自己还真的一点农活也不会,去了只怕是露了馅,犹豫片刻,也只能将就听之。
林四才七岁,人瘦得像只小猴儿,因此脑袋与身子看起来就有些不成比例,整一个大头娃娃。也不知道之前的林阡陌和他相处如何,他话不多,有些羞涩,被太阳晒得微黑的小脸上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见之让人生怜。
林阡陌坐在院子里的石头上晒了会儿太阳,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百无聊赖,不知道做些什么才好。林四蹲在墙角,拿着根树枝在地上划拉着,她过去一看,歪歪扭扭的,看笔划依稀是个“馬”字。
“你识字?”林阡陌激动不已。
她从没在这家看到过笔墨纸砚,还以为这个农民家庭全家都是文盲,没想到小弟弟都会写字,虽然写得像狗爬,好歹也是个字啊,最让她惊喜的,是这字她还认得,是她所熟悉的中国文字,不是鬼画符的天书。
当年逢双休日与长假,同学不是往家里跑就是四处游玩,就她没家也没钱,和学校图书馆的老师混熟了,经常帮他们做义工,倒架啊什么的没少干,于是图书馆在假期也对她一个人开放,馆长很信任她,给了她一套钥匙,她一有空就呆在图书馆,沉浸在老旧的中外小说里。那时候看了不少孤本,多是繁体字的,结合上下文件,也能够猜个七七八八,久而久之,她学会了认繁体字。
林阡陌热血沸腾,从父母的闲谈中她知道所处的这个金陵国是个典型的礼仪大国,很重视读书人,她怕自己不认识这儿的文字,问出破绽来,一直没敢多嘴,如今看来,林四都识字,没理由她不会,一下从文盲踏入知识份子行列,心情那是无比激动。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本来前途一片黯淡,还得靠家人养活,如果识字则不同了,她就可以找份工作,哪怕不能改变一家人的现状,起码不至于拖后腿。
林四写得专心,这会儿看到她过来,脸色一白,就要抹掉地上的字,被林阡陌伸手拦住。
“你是在写字吗?这是什么字,你可认得?”她急切地问道,紧盯着林四的嘴唇,生怕他说出口的是否认的话,一切只是她的幻想。
林四张了张嘴,有些害怕地看着林阡陌,磕磕巴巴地摇头:“姐,我……我不是故意偷学的。”
林阡陌皱了皱眉头,林四看起来更加害怕了,大眼睛里汪起了泪水,往后缩了缩脖子,活像林阡陌会一巴掌拍下去似的。这孩子在怕什么?她万分不解。
“小四,你怎么这么害怕,会识字是好事啊,告诉姐姐,你真认得这字?”她放柔了声音诱哄道。
“马……马字,”他小声地说道,捏紧了衣角问林阡陌,“姐,你不怪我?”
林阡陌松了一口气,是“马”字,没错,太好了!幸好男女地位颠倒了,马牛没颠倒,马还是马,牛还是牛。摸了摸林四的头,她笑了笑:“小四说的没错,是马字,我再写几个字,看你认得不。”她还想再确定一下。
拣起地上的树枝,写了几个简单的字——個國醜,老实说,她能记得笔画的也不多,那个“醜”字还托了电影《九品芝麻官》的福,当时一起看的好友说,这字好记,酒鬼,合起来就是丑字,于是她记住了。
“个,国,丑。”林四怯生生地念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