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科幻灵异>大闹天宫> 第一百七十一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七十一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1 / 2)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朗朗的读书声刺破拂晓,绕梁三尺,早起的农人,微笑着看向那房子,尽管只是一间简陋的茅屋,但在所有人心中那里此刻已经成为了圣地,因为那里有他们的孩子,还有让他们敬重的夫子。

李夫子。

李煜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握剑的手竟然会拿起戒尺,满手血腥之后,竟然还能捧起书卷,教书育人。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以前李煜不懂,但现在他懂了,这付出,远比索取,快乐得多。

看着面前的孩子一本正经的习读着文章,李煜点点头,目光在一个个孩子脸上滑过,落在最后面一个面色饥黄的孩子脸上,眉头一蹙,心中已经有了主意。故作严肃的要求孩子们将今日教授的诗文仔细诵读,李煜转过身,走出了门。

“今日要多猎上几只草鸡才是,子雨的身子太弱,却是要好好补一补。”这些孩子,每一个虽然贫穷却极为的乖巧,不过月旬,李煜已经喜欢上这些孩子,不时会进山猎上几只草鸡、獐子,送与各个孩子。

身轻如燕,崎岖的山路,对于李煜来说如履平地,轻轻松松猎了几只草鸡,甚至运气够好,还捕了一头半大的野猪。

“今日运气不错,让二狗子的老母亲腌上半边野猪,可以吃上半月了。剩下的,就分给其他村户好了。”李煜盘算着,偏僻的小山村,这些纯朴的农人,让李煜心灵安详,仿佛这一刻他手中之剑终于有了理想,心境得到了升华。这是那些追名逐利,尔虞我诈的人所不明白的安宁。

李煜身体强壮,扛着数百斤的猎物,却也是脚下飞快,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快到下学的时候,赶紧加快了脚步。

“不对。”李煜忽然停住脚步,眼中寒光一闪,心中有种不安,鼻尖似乎嗅到一股熟悉的味道,那是血腥的滋味。

“难道出事了?!”李煜心中一紧,丢下手中的猎物,脚尖一点,人如大雁般掠起,一踏入小村,李煜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安静,让人不安的安静。正是午时,本应该炊烟袅袅的小村,这刻竟是死一般的死寂。

大踏步走到自己的茅屋,原本应该是朗朗读书声的茅屋此刻已经是一片死寂,淡淡的血腥味蔓延开来,李煜瞳孔一阵紧缩,那门前的大槐树下的黄叶,此刻侵染上几丝血红,触目惊心。

“怎么会这样?!”李煜心中一疼,推门进去,神圣的学堂之中,此刻触目惊心,一个个面色惊恐的孩子,纷乱的倒在学堂的各个角落,鲜血,染红了地面,刺痛了李煜。

“啊啊啊啊啊!”

李煜仰天咆哮一声,面目扭曲,双眼酡红,早已经深埋在心底深处的杀意澎湃而出,如有实质,吹破篱笆,鬼神皆惊。

没有任何犹豫,李煜身形如电,一跃而起,将阁楼上那尘封已久,本以为会就此束之高阁的长剑握在手中,“我李煜发誓。血债,必以血尝!无论是谁,我必杀之!”

冷酷低吼,此刻的李煜就好像受伤的孤狼一般,红着眼最后看了眼这带给他短暂温馨与宁静的房间,转身就走。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重要的是去阻止,去捍卫,去复仇。血债,必以血尝。

冰冷、血红。一路走来,李煜的脸色越发深沉,心中也越发冰寒,久违的杀机勃然如海潮,汹涌弥漫,“到底是谁?!到底是谁?!如此残忍,竟对这些纯朴无辜的人,灭之满门,诛其九族。如此行径,人神共愤,我李煜必杀之。”

狠狠在心中发下誓言,李煜怎么也没想到,这一转身,竟是永别。前一刻还温暖鲜活的人儿,这一刻,竟是永远冰冷死寂于这祖地。

“追!这些人定然还未走远。追、追、追!血债必以血尝!”李煜心中惊怒到极致,怎么也不敢相信会有如此残忍的人,将屠刀挥向这些带给他温暖的纯朴村民。

一追三十里,李煜心中杀意到了极致,终于看见了那群凶手。看样子是一群乱兵,一副隋军的打扮,没有去问,李煜的目光在其中一个乱兵手中还沾着几丝血迹的玉佩上已经知道,就是这些人残忍的杀了小村中所有的人,鸡犬未留。

“什么人?!”那群乱兵看到了手握长剑,满脸杀气的李煜,心中都是一惊,随后在李煜冷笑的目光中,迅速结阵,动作迅速,一看就知道是精锐之士。

“兀那小子,立刻离开。我们是皖南军的官兵,再纠缠,杀了你。”一个乱兵冷声呵斥一句,见李煜不接话,目光只是盯着其中一个同伴手中的玉佩,眉头一跳,随后冷笑道:“原来还有个漏网之鱼、当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