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月十八日上传至今日,已经一百零四天了,终于到了要上架的时候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个习惯,作为一个老书虫,我最爱看的不是小说本身,而是一些作者的心里话,这些话大多都会放在三江、上架、求票、封推、完本感言里。
有时候大神月票战的激烈,哪怕我不看他们的书,也要找出求票单章看个遍;新人新书,哪怕对情节不感兴趣,我也是一定要看一看的,写得好写的精彩的,至少会有首订支持。
网文界是一个一直在进步,一直追求变化和新意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想要吃老本,不思进取,慢慢就会被时代抛弃,被远远甩在身后;只要能引领新潮流的,哪怕是萌萌的新人,也必然会有非常好的成绩。
我虽然朝思暮想想要写本能够引领潮流的书,但是实在没有这个天分,于是只好将念头打在了上,希望能写一篇长长的,如果侥幸取得不错的成绩,恐怕很快就会有作者效仿,也算是引领了一波潮流吧。
既然是长篇感言,那么作为一个老书虫和新作者,开篇就将我对这个行业的一点看法和大家分享一下。
在两千年前后,网络小说开始了萌芽,而且以一种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的速度突飞猛进,一路成长至今日,成为了我国文化产业的一朵奇葩,在体量上,在未来的发展前景上,足可以与欧美奇幻文学和日本漫画的地位相当。
去年的作家富豪榜刚刚揭晓,唐家三少以去年11亿的版税荣登第一,远超所有传统作家,成为了真正的中国作家收入第一人。而且上榜者全部年入千万以上。
放在十年前,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那时的作者能年入百万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时至今日,网络作家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职业,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网络作家和新兴的网络主播一样,都是职业明星化的典范。
当年大作家钱钟书写了一,一位女士看完以后非常欣赏,远渡重洋寄了一封信想要和钱钟书见见面。
钱钟书的回答是:“你吃了非常美味的鸡蛋,又何必一定要看看下蛋的母鸡呢?”
这个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也都会用在作文里。
但是时代变了,当年的作家呕心沥血批改无数次写成一本大作,千辛万苦出版成书才能放在书局里出售,也只有少部分文艺青年才能买到。
这样时代的作者当然不需要和读者有太多的交流,在他们之间,作者高高在上,读者都是仰慕者和追随者,寻求着心灵的寄托。
然而如今已经到了全民年代,所有人只要识字就可以看书,所有人只要会写字就可以写书,谁都可以成为读者,谁都可以成为作者。
因此在这样的时代,作家本身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源,想要取得成功,和读者的交流也是不可避免的。
这是一种新的粉丝经济,说句不好听的话,网络上盗版到处都是,凭什么我花几十块钱追你的书?甚至还投票、打赏,有些人还一掷千金成为盟主、黄金大盟?
这和在斗鱼、熊猫等平台上送火箭的人有什么区别?
这就是粉丝经济!
我一直在用网络作家来称呼自己的职业,“写手”这个词实在过于随便,这是作者的自嘲,也是对自己的不自信。
我堂堂正正写书,堂堂正正做人,我写的书到现在我的家人在看,我的朋友在看,我的同学在看,甚至连我还在读初中的十四岁的小外甥女也在看。
这个职业没有什么丢人的,更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网络作家要抬头挺胸,我们是新兴产业大潮中的弄潮儿!
与此同时,网络小说的读者们,可爱的读者们,你们不是某些主流媒体或者别有用心的人眼中的“丝”、“宅男”。
或许你是一名紧张学习中放松心情的学生;或许你是一名忙忙碌碌为生活奔波的都市白领;或许你是一名在生产线上尽职尽责的工人;或许你是一位工地上为了家人和孩子而拼搏的建筑工;或许你是餐厅里笑脸常开的服务员;然而你们一个个都是追梦人;在雄浑飘逸梦幻绮丽的幻想文学中追求一丝心灵的安宁和精神的放松,这是一种娱乐方式,和看电视剧、看电影、旅游、听音乐会没有任何不同。
高雅和低俗,并不是那么简单分明。
阳春白雪,未必胜过下里巴人,网络文学也绝非单纯的下里巴人,里面同样有着大量可以震撼我们、引领我们的精神和精华!
写到这里,暂时告一段落吧,我只是一名刚刚坚定走上网络作家道路的新人,而不是网络文学的代言人,接下来就讲讲我自己。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的人生轨迹和大多数人不那么相同。
我在八十年代最后一个夏天出生在中原大地的一个小山村,是这个大家庭最小的孩子。
在我幼年时就很爱读书,四五岁就天天看各种报纸和杂志。在我八岁上完小学二年级的暑假,我姐姐认为我天资聪慧,不需要再在小学浪费时间,于是让我跳级。
三年级没上,前半学期上四年级,后半学期上五年级,一年时间成为了一名中学生。
九岁上初中,那时的我还很年幼,很难坚持在课堂上保持集中精神,于是懵懵懂懂的过了三年,其中还留了一级,转学一次,在零三年考上了高中。
在初中,我最喜欢的娱乐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拿着早餐钱去刚刚出现没多久的网吧里上网,打cs,打红警,最爱用解放军扔手榴弹,有时候没钱了站在别人身后看人家打暗黑破坏神能看一下午。
第二种就是看漫画和小说,那时街道上还流行租书店,里面有大量的《柯南》、《七龙珠》、《灌篮高手》的漫画,还有最早的最接近网络文学的小说,黄易的《寻秦记》、《大唐双龙传》、《覆雨翻云》。
读书的爱好已经深入我的灵魂和骨髓,一辈子都不可能忘却。
零三年上了高中,网络文学也开始流行了,《紫川》、《佣兵天下》、《梦幻空间》、《天魔神谭》、《小兵传奇》、《魔法学徒》……
这一本本我全部都看过,当时租书店老板每新到一批书我都会第一时间赶过去,在散发着油墨味道的崭新的盗版书中挑选着,带着一种朝圣般的神情,仿佛溺水的人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
很快,租书店的书我全部看完了,有些还看了三四遍。于是我开始了创作,在一个五块钱买来的硬皮笔记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