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给你们用影响战斗力,还得我们用。
啥意思,我给邻居老王买辆车呀?
所以整个的朝廷都强烈的反对,但是李泰国呢?当爹当惯了,你是不是不收货?就是不签收吧,对吧?好,你不要我退回去啊,反正这玩意也不是我花钱,我给你退过去就得了呗。
他一说要退,朝廷傻眼了,这咋整啊,我咋退呀,退回去的运费得我承担,而且对军舰是不是也得我承担这个损失。
那完了,那我朝廷还建立什么海军啊,不但没建立海军,我的钱还赔了,这咋整?
而且呢人家讲了,那蛮夷军官阿思本说:我们这是大老远从远洋过来的人,我们是替你们打工,他们得有工资,而且我都跟他们说好了,工作多少、多长时间,给多少钱,你现在就给人遣散了,要遣散费,所有的钱全都压在朝廷身上。
朝廷那时候就是这么面,就是这么被欺负,我被欺负承担这个责任,我想想我得花多少钱吧。就搁那儿算,一算:不行,买船才花170万,我要折腾这一圈,至少我得损失70万,13没了,13都不止。
很尴尬,怎么办?结果恭王这个时候就想了:这事儿我自己不能背这个雷啊,对吧?我自己背这锅可不行的,是吧?我买这个船是为了花钱以致用的,那我得把这个责任转嫁出去吧,我问问在一线工作的人,如果他不认,这事儿就好办,你们不认,那就是你们不认,不是我不给你买。
你看这是恭王的想法,就给范篱、给李富荃,给范鸠这些大将写信,说:你们要不要这批人?
这信一过来就看出范篱,范鸠,李富荃他们心里边到底想的是啥?
范篱是啥呢?他的态度比较鲜明,在对外交往当中呢,他的态度就是小事可以放一边去,但是原则大事不能退让。那就捋一捋吧,舰队是我们花钱买的,而且订了合同,那么必须就得按我们人的主张办,你要谈不妥呢,退回去!丢点钱是小事儿,国家主权不能受侵犯。更何况呢,在他看来,说这个战争的局势有没有这只舰队,都能够完成镇压起义军的人。
所以范篱回了一句非常坚决的话:以朝廷之大,区区170万船价,每年90万用款,示之如鸿毛,不可因小失大,亦可使李泰国折其娇气。
啥意思?李泰国你算干啥的呀?你不就是在我们这混的吗?外交官帮我们买东西呗,说你这人跟我们泱泱大国嘚瑟什么呀?钱我不要了,甚至于说这舰队我都可以给你,你有啥可跟我们装呀,我们怕你吗?这是范篱的态度。
李富荃的态度也差不多,所以你从这俩人的这个奏折当中就能看得出来,两人对这件事情的处理,其实出发点是为了朝廷考虑。
但是范鸠呢,他就不这么想,他咋写呢?他也是说这船可以不要,但是后边儿呢他又加上几句话,加什么呢?说这船啊,要是就这么不要就有点可惜了,不如我们拿它来缉拿海盗,但是呢缉拿海盗好像有点大材小用,有点杀鸡用了牛刀,说这样的话,那要不然干脆吧,朝廷现在这么缺钱,你也别办什么海军了,把海军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