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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家书(1 / 2)

 再说初七才刚送走晋宁,坐下还未及喝上一口茶,便见姜煜桓缓步走了进来。

也不晓得是有什么事,她忙起了身,笑道:“姜大哥怎么来了,不陪虫子了?”

姜煜桓听她唤花有重做虫子,不由失笑道:“怎么你也唤他做虫子?”

他印象中,唤花有重做虫子的,只有他的授业恩师沈别宴。忽而听初七也这么唤他,不免心中好笑。

初七抿嘴一笑,被他这一提倒想起幼时的事儿来。因将自己与花有重幼时初次在行之书院见面,后又在绣坊再见,及至后来相遇的种种一一说了给姜煜桓听,且道:“说起来,我跟他也算是有缘的了,每回遇到大事,总能撞上他!”

听初七这样说,姜煜桓不由神秘一笑,点头道:“这话还真是不错,我今儿带了给你的东西,可不又是与他有关!”

他说着,便从袖笼中取出阳阳的书信递了给初七。

初七本在疑惑着怎么会与花有重有关,只一见了这信,她“呀”的一声立马明白过来了。也顾不得多谢姜煜桓,劈手便夺了书信。待撕那封口时,手指都有些微颤,不小心,竟将那书函都扯裂了些许。

姜煜桓见她形容激动,心中不觉微酸了一下。待觉出酸意来,却又不觉暗自好笑了一回,想着自己竟会为了一个不曾谋过面的毛孩子吃醋,未免可笑了。

初七此刻早已欣喜得不能自已,仔仔细细一字一字的慢慢看着那信,几乎便恨不能将那字都深深铭在了心里才好。

阳阳是大了,字写得也比先前好了许多。

她想着,眸子便有些湿润,记得他小时候,字都还是自己握了他的手,一笔一笔教他写的。

他年纪小,身子又不好,腕上自然无力。所以写出的字,字形虽是好的,笔下却终觉有些软,清秀得宛如女子一般。这才几个月不见,这字,也变得有些骨子,觉出刚劲来了。

翻来覆去的将信看了好几遍,初七眼前不觉模糊成一片。看了好一会子,这才发现自己竟没看进一个字去,一意的尽是在这字上寻找阳阳往日的痕迹了。

她举手拭泪,却早有人送了一方帕子来。愣了一下,初七这才察觉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我只是……”

接过姜煜桓递来的帕子,初七解释道。

“我明白的!”姜煜桓打断她的话,看着她宠溺一笑道。

听他这样说,初七便也没再说什么,只抬手拭去眼泪。对姜煜桓感激的一笑,这才又低头重新看信。

信写的很长,捏在手上很有些厚度,内容琐碎,字迹也很凌乱,显然并非一天写成,而是阳阳每日闲了,琐琐碎碎、零零星星记录下来的。

以初七现代人的眼光看来,这几乎便是一本日记。

初七暗自一想,也就明白过来,阳阳自小乖巧,又不爱打扰人。自己与娘亲有时忙了起来,他便独个儿坐在一边玩,若非饿得急了,绝不过来打扰。

这信想必他初到西岭山便开始写了,只是那时与人并不熟悉,也不敢随意请人帮忙送信,因此便拖了又拖。

“写了什么?”姜煜桓在旁等了半日,才见她抬起头,便问了一句。

初七眼圈微红,又是欣慰又是心疼的回道:“都是些琐碎的孩子话,他说杜御医对他很好,又夸他聪明。如今已正式收了他做弟子,身子也比先前好了许多。又说他花了不那么些银子,叫我多留些在身边……”

她说到这里,面上不觉也是一红,阳阳书信上的原话是叫她多留些银子将来好做嫁妆,只是这话,她却是不好同姜煜桓提起的。

“既这样,你倒是可以放心了!”姜煜桓点了点头,负手看着她轻轻说道。

初七答应着,却又问了一句:“花有重如今住在哪个院子里头?”

见她忽然问起花有重,姜煜桓不觉一怔,却还是答道:“在西院与官闻景一道!”

初七点了点头,随口解释道:“我一会过去谢他一谢,毕竟信是他带来给我的!”

还有,也要同他算一算帐。因为这信上的日期,已是一个多月前的了!

且阳阳在信尾处还加了一句:今儿花大哥使人送了银子来,说是姐姐你这些日子挣的,托他送了给我,让我好生养身体。我心里很高兴,忙把信封好了,请他转交你。银子太多了,我用不完。不过,姐姐日后可以时时遣人带些消息来,这样我才好托了来人送信给你……

花有重,初七心里恨恨的想,很有种想给他一脚的冲动,面上却是未露端倪。

姜煜桓也没在意,只含笑道:“今儿终于收到家书了,是不是很高兴?”

“可不是?”初七仰首往他笑道:“人说家书抵万金,我今儿才觉得这话再是最真不过了!”

姜煜桓忽然听了这句“家书抵万金”,不觉微怔了一下,面上略现阴翳之色。却也很快收敛,仍是温雅微笑,似与平日全无二致。

倒是初七一时浸在喜悦之中,也未察觉。送走姜煜桓,吃了晚饭后,初七在绣架前略坐了一回。忍不住还是又将那封家书拿了来,再看了一回。念及阳阳,心中不觉一片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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