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结婚,邓肯,是订婚。我决定与易水订婚。”瑞切尔纠正到。她一向都很聪明,当然不会选择一个不合时宜的时间举行婚礼。
“但是,你们不是已经订婚了吗?”邓肯迷惑起来。他记得易水的父亲离开圣迭戈前,有谁曾经提到过这件事,那时他还在疑惑他们什么时候订婚的……等等,这似乎是……
“那是我散布的假消息,为了欺骗易水的父亲,阻止他将我们的中校先生带回中国。”秦朗耸了耸肩。
“所以,这次是真的?你们真的决定订婚了?”邓肯追问到。
“我已经决定了。”瑞切尔表示,“但还没有对易水提起它。”
“你打算给易水一个惊喜,瑞切尔?”邓肯似乎很关心这个问题。当然谁都知道为什么——最开始的时候他对瑞切尔相当有兴趣,尽管最后被她的特殊性格与做事风格吓得放弃了追求她的想法,但邓肯仍会关心她。
只不过这种关心是多余而且不合时宜的。奥康纳将邓肯推到一边,站到瑞切尔面前。“祝贺你们,瑞切尔,还有你,”他把头偏向易水,“中校先生。”
她很高兴。“谢谢你,肖恩。”
“谢谢。”易水机械的回答到。现在他的脑子里只剩下激动了。
看到他的反应秦朗暗自失望的叹了一口气。订婚戒指,这应该由他买来送给瑞切尔,而不是由她购买以后再让他在求婚时送给自己——这真幸运,看上易水的是瑞切尔,否则他的爱情肯定会完蛋。
事实上他的爱情早就应该完蛋了。秦朗怀疑他究竟有没有送过瑞切尔什么礼物,反正他从来没有见过他送礼物给她,瑞切尔也从来没有提过。理论上说,如果他真的送过,她应该会拿出来炫耀……
秦朗再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听见邓肯说:“瑞切尔,为什么你不让易水自己去挑选订婚戒指?”
“他不知道怎么选择合适的款式。”她回答到。
“那么,你和易水一起去,伊丽莎白留下。”秦朗进入交谈中。他认为,应该由易水自己做的事情,最好让他自己做。当然,既然他和瑞切尔一起挑选戒指,那么伊丽莎白就没有必要充当电灯泡了。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秦朗有自己的打算。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与伊丽莎白交谈了,今天正好是个机会。
伊丽莎白也觉得他的建议非常合适,守候在一对情侣旁边、看着他们挑选订婚戒指,这会让她感到尴尬。“你和易水去吧,瑞切尔。”
“那你怎么办,伊丽莎白?回实验室吗?”
“我可以利用这个下午与秦讨论化学问题。”伊丽莎白说,“最近我的工作遇到了一点障碍。”
“真扫兴,难道你们就不能谈点别的?”尽管如此,但瑞切尔还是松开伊丽莎白,走到易水身边挽住他的手臂。“好吧,我和易水去挑选戒指。”
直到这个时候,易水才从惊讶中恢复过来。“挑选戒指……当然,我陪你去。”他说,“但我需要换一套衣服。”
“没有必要。”秦朗、奥康纳和邓肯同时说,然后愣了一下,互相交换了一会儿眼色,最后将发言权交给秦朗。“就穿这套军服出去,易水。”他说,“一个中校,这样你和瑞切尔就很般配了。”
“但是……”
“没什么但是,伙计。”邓肯将易水推出大门,“玩得愉快一点。”
注:典型例子有朝鲜战争中被重创的格罗斯特郡团第1营。一些资料称其指挥官卡恩中校为团长兼营长,这是错误的,二战前英军已取消团级编制,不可能再出现团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