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凶器!杨秋池心里猛地跳了一下,王同知胸口的鲜血还有少量血液流出,地上的血泊颜色还比较鲜红,说明,凶杀应该刚刚发生没一会,用小狗追踪!
杨秋池将小黑狗抱起来放在那把小刀旁,指了指刀把,小黑狗已经有多次追踪经验,马上明白了杨秋池的意思。它低下头仔细地闻了闻,然后一路嗅着到了外面,东嗅西嗅往知府衙门后院走去。杨秋池手一挥,带着牛百户等人跟这小狗往前走。牛百户和那些通判等人,没见过小狗追踪,不知道杨秋池在干什么,不过见牛百户他们跟着去,便也一声不响跟在后面。
七转八转,来到内衙旁边的一个大院子,院门紧闭着,小黑狗用前抓使劲抓门,嘴里发出呜咽声。
牛百户问:“这是什么地方。”
通判回答:“是王同知的住处。”
牛百户皱了皱眉,看了看杨秋池。杨秋池说道:“把门撞开!”
通判等人连忙上前阻止:“撞不得,这是同知大人的住处,万一……”
通判等人不听杨秋池的话,牛百户可不敢不听。杨秋池是锦衣卫指挥使特使,这个秘密只有他牛百户知道,特使的命令他哪敢违抗,再说还有个先斩后奏在那摆着呢。别说是一个小小同知的院门,就算是布政使小老婆的房门,只要有特使的命令,他牛百户也敢撞。牛百户喝道:“给我撞!出什么事我负责!”
几个锦衣卫上前,一起合力将院门给撞开了。门后面站着几个仆人,脸色苍白浑身发抖。牛百户给了前面一个仆人一耳光:“他娘的站在后面怎么不开门?”
“王二爷不让开门。”那仆人捂着脸,畏畏缩缩道。
“王二爷?哪个王二爷?”
没等那仆人回答,小黑狗已经继续低着头一边闻着一边快速往里走,杨秋池和宋知县他们已经紧跟而去。牛百户不及细问。也紧跑几步跟在后面。
小黑狗来到一间锁着门的房间,冲这里面狂叫。牛百户一挥手,两个身形魁梧的锦衣卫上前拍门叫道:“开门!开门!我们是锦衣卫,查案子。快开门!”里面没动静。
“撞开!”杨秋池沉声说道。“注意,凶犯可能在这里面,大家小心!”
那两个魁梧的锦衣卫拔出腰刀提在手上,抬脚猛踢房门。几脚下去,门哗的一声被踢开了。寒光一闪,一柄剑刺向其中一个魁梧大汉。由于杨秋池已经事先提醒,那大汉已经心生警觉,往后一撤身。躲过了这一剑。与此同时,另外那个锦衣卫一刀劈出,没想到那人一闪身。躲过了这一刀,身手竟然也十分敏捷。
这人四五十岁。身体健壮。见到正门已经被七八个锦衣卫和皂隶堵住,一转身,从窗户跳了出去。
锦衣卫最擅长地就是捉拿人犯,如何想不到这凶犯可能会从窗户逃跑呢,早有五六个锦衣卫守在窗外,一拥而上,双方乱战起来。那中年人虽然身手不错,可寡不敌众,战不了几招,手中长剑被击落,锦衣卫刀剑齐上,将他制住,绑了起来。
将那人制住之后,通判等人才敢上前,仔细一看,都大惊失色:“怎么是你?”牛百户问道:“你们认识他?”
“他是王同知的同胞弟弟,名叫王福顺,是宁国府大户,做绸缎生意的。不过这两年一直没见过他。”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杨秋池和宋知县等人互望一眼,都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杨秋池走上前仔细看了看王福顺地右手,发现上面有星星点点地喷溅血迹,问道:“王福顺,人是你杀的吧?”
王福顺骂道:“放屁,你凭什么说我哥是我杀的?你有什么证据?”
杨秋池呵呵一笑:“你太紧张了,我刚才并没有指明被杀的人是你哥,你怎么知道你哥被人杀了?”
王福顺这才发现,自己说漏嘴了,强辩道:“我听外面地人说的。”
“听谁说地?”
“衙门里的人,我不认识!”
“既然凶手不是你,那你刚才为什么拘捕?”
方才那两个魁梧锦衣卫点头赞同,如果不是方才杨秋池提醒,猝不及防之下,说不定就中剑受伤了。
“我怎么知道你们是谁?我以为是强贼呢。”
“强贼?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宁国府知府衙门里会有这么多强贼吗?”杨秋池冷笑。
“这……反正我没杀我哥,你别冤枉好人!凭什么抓我,你有什么证据?”
通判等人虽然不知道杨秋池的身份,可刚才在门口,这小伙子一句话撞门,牛百户想都没想就吩咐照办,这人应该不是一般的人物。刚才听到王福顺和杨秋池地对话,通判等人也感觉王福顺矛盾百出,但如果没有过硬的证据,这王福顺可是王同知的弟弟,还是大财主,可不是小老百姓,那是不能随便乱抓地,所以通判等人也疑惑地看着杨秋池,想听听他有什么证据。
杨秋池暗想,证据?遗留在现场的凶器刀子上应该有你地指纹,你右手上的喷溅血点肯定是王同知的,作一下dna鉴定,光这一个证据就搞定你,但dna鉴定没法做,指纹鉴定倒可以做,不过这两个证据明朝都不会有人相信,绝对不能做为证据使用。
在明朝,最踏实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被告人的认罪口供,只要被告人认罪,就算没有其他证据一般也没关系,所以,杨秋池下决心,一定要敲开这厮的嘴。冷笑问道:“你手上的血点是怎么来的?”
“是……是……”王福顺支支吾吾了片刻,“是我杀鸡时粘上的。”
“杀鸡?在哪里杀地?鸡呢?”
“鸡,鸡我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