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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民工VS白领(1 / 2)

 贝小默穿着那件跟雨衣没什么差别的迷彩服,再次踏落南华市的时候,感觉到恍若隔世。

走进第一街区的时候,不留神淹没进了午休出来闲逛的人群中。

那些从写字楼里鱼贯出来的少爷小姐们,嫌恶的躲避着与贝小默的接触,不那么淡定的人,干脆就斜了眼鄙视一阵,矜持一点的抬起手掩着鼻匆匆而过。

凭良心说,贝小默身上并没有难闻的体味,只是,那件迷彩服和他满脸的胡渣子太像一个民工兄弟了。

第一街区是南华市最繁华的地段,写字楼里的少爷小姐们,早已经在精神上阿q似的把这里看成了自己的领地。

虽然谁也不知道,他们光鲜背后同样掩藏着怎样操蛋的生活,但他们的精神却是高傲的,这就如同高级夜总会的小姐鄙视站街女一样,在贝小默面前,他们自觉的显示出骨子里的骄傲来。

其实吧,贝小默原本就是个衣架子,什么衣服穿在他身上都是很有型的。记得刚从美国回来的时候,他就是穿着一身校服。

4年了,他已经习惯了那些校服,穿着舒坦。

刚下飞机走到等车区的时候,几个文艺青年打扮的家伙缠上了他,“大哥,你这衣服哪

买的?”

贝小默笑笑摆摆手。

但还是有一个死缠烂打的,跟了他好长一段路,最后开口说:“大哥,你这衣服卖不卖?”

贝小默心里一个搁楞接一个搁楞,这件校服自己穿了4年了,以前走在大街上都没人看,这种衣服在他上学的地方,“跳楼价”都不见得有人要。

所以,贝小默坚决相信对方是在设计圈套。或者是拿他这个外乡人开涮找乐子。

现在想来,国外的东西就是好,校服都成了抢手货。

但这件迷彩服也不是ade  cha ,也是国外生产的。遗憾就遗憾在,这件迷彩服的衣料实在太糟糕。

比这更糟糕的是,这半年的集训,天天都是这件衣服,从来没洗过,除了一些磨损之外还夹杂着那个热带雨林国家所有难闻的气味。

现在,贝小默因为特殊的原因,穿着这件迷彩服招摇过市,顿时又将他打回到了喜欢以衣取人的城市阶级的最底层。

实际上,他在飞机上已经招来了整个机舱乘客的不满,所幸有懂得应变的空姐,临时把他安排到了厕所里,这才避免了有可能引发的空中流血事件。

贝小默知道自己身上的衣服不招人喜爱,身上的味道连狗都不愿意亲近,所以他只好选择了沉默。其实厕所也挺好,除了有空姐送来各种饮料和食物,自己坐在座便器上也挺惬意,一路上都感觉在家拉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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