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模糊的轮廓,我从腰间摸出匕首,一声不吭的迎了上。
简单,需要用这匕首刺进吹弹可破的皮肤里,着挖出两颗血淋淋的眼珠。
而就在我认为已经稳操胜券际。
身已经不足两米的女人突站定不动,回过了头,似乎在着我。
我脚步也跟着猛停住,眼睛勾勾的盯着眼的轮廓。
是什惊扰了?
脚步?
不可能,即是在一点杂音没有的环境中,也不可能有人可以听见我的脚步声。
气味?
不可能,这条小巷中满是杂与垃圾,早已将我的气味掩盖。
当,是什实不要,即便已经发现了我也无济于。
我是从仇恨与血肉中诞生的男人,有着钢铁般的志,在一的杀戮中获了超凡的技艺。
无论是面冲杀,还是潜伏暗杀无人可以媲美,即是号称为精英的种兵也无法与我比。
多人不白,以为杀人靠的是技巧力,而这实际上是,技巧和力是在擂台上搏击才会需要的,而现实中的街斗,持械战则完全不一样。
真要的是经验与胆。
信多人听过这样一句话。
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
而我,以上全有
我身一动,如刃般在黑夜中为一黑芒,手中的匕首刺眼的女人。
瞬息间,面对着突袭击的女人却丝毫未动,我也不清脸上的。
不过听见了似带着笑的一句话。
“终于逮到了李先生”
后发生了什?
问我?
我要是就不会躺在这回忆以上发生的了。
我后的记忆已经停留在了冲出的一刻,与句话上了。
再醒来时已经躺在了一张洁白的床上。
不,准确的说是绑在了床上。
手脚牢牢的拷在了床杆上,手背上还扎了一针,在连着药瓶输液。
显,这是医院的病房,而拷住我的手铐显是警用的。
到底发生了什我怎抓住的
我坐身来,手脚束缚着动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