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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设法改变(1 / 2)

 回到家里,父亲正坐在缝纫机前面给白芙蓉做衣服,妈妈什么都很厉害,就是针线活方面不太在行,用外婆的话说,就是她静不下心来,外婆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家里的经济状况又不允许总是上街去买现成的衣服,所以,爸爸就勉为其难的现学现卖,当起了家里的临时裁缝师傅。

妈妈还有省钱的妙招,那就是买一大块布回来,运用统筹裁衣法,给白芙蓉和弟弟杜明亮各裁一件衣服或一条裤子,而且衣服的尺寸还必须要比人体原本的尺寸大,这块布一定要物尽其用,最多留下一点点的布碎屑,要不然妈妈就会不高兴。

每回爸爸在裁衣服的之前,都要仔细端详半天,算了又算,然后再下剪子,绝对不会有一点点的布料浪费的。

妈妈买的布,颜色总是蓝的或者黑的,这样的布料颜色很大众化,穿在谁的身上都合适,白芙蓉小时候穿过的衣服,在杜明亮出生之后就quan套搬到了他的身上,再说那个年头家家都过着紧绷绷的日子,在衣服颜色上也就很少有人特别讲究的。

白芙蓉现在穿在身上的这条白底紫色小碎花的连衣裙,是她唯一的一件珍贵宝物,那是她五岁生日那天外公外婆特意买了一块料子,指明送给她的。

这条裙子和别的衣服一样,做的时候就特意往大里做的,第一次穿的时候,裙摆都拖到了地上,腰间又松又大的,白芙蓉瘦小的身子甚至可以在里面转圈,因为镶着白色的自制花边,就像穿着一件很肥大的礼服那样滑稽。

不过,那个时候白芙蓉还是很高兴的很兴奋的,因为那是她的第一条属于自己的漂亮裙子,世上当然没有一个女孩是不想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些的。

爸爸现在在做的衣服是给白芙蓉上学以后穿的,是一件红黑格子的外套,这件格子外套自然是做得又长又大的。

白芙蓉记得,那个时候,就这件格子外套,她就整整穿了三年,刚开始的时候头一年是把它当作大衣来穿的。

外婆正坐在床边和外公一起喝粥,眼下是夏天,每天外婆都早早地把饭菜做好,一碗一碗的放在桌上凉着,一天只烧一次,下午的气温实在太高,站在煤球炉子边热得烤人,实在是吃不消。

家里的人,随便是谁,随便什么时候,只要是肚子饿了,那就可以自己坐在桌前端起饭或者是粥来吃,菜也是早就做好的,反正天热,吃凉的才舒服。

外婆自己吃完了,又喂着弟弟杜明亮吃了饭,还给他洗了澡,这才拿着蒲扇带着弟弟一同下楼乘凉去了。

楼下弄堂里已经坐了很多人,有坐在凳子上的,有坐在竹椅子上的,也有坐在竹榻上,还有搬了个小床躺在上面的。

这些乘凉的人中间,男的基本都是不穿上衣光着膀子的,不管多大年纪的都如此,那个年头,没有空调没有冰箱,就连风扇都没有,所以前后通风的弄堂便成了最好的乘凉去处,这个时候,就连那些顽皮的孩子也都被大人管住,一个个乖乖地坐在那里互相闲扯着嘴皮子聊天。

白芙蓉一般都不喜欢去这样的场合,她不喜欢人很多挤在一起人挨人的地方,所以她每天都依旧呆在楼上房间里,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或者一个人想想事情发发呆,有时候还会隔着弄堂和对面的蓝宝华或者是蓝子华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他们两个也不喜欢下去凑热闹,一般晚上家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或者只有蓝子华一个人。

今天大家都玩累了,自然不会再有闲情逸致聊天,说不定蓝子华正在用那支红色的铱金笔写他的日记,白芙蓉知道,他一直都有写日记的习惯,已经坚持了四年,刚开始是为了写作文方便,积累些素材,后来就成了习惯,把他所有想说的话都写在那上面了。

蓝子华的文笔很好,前几天,白芙蓉去他家玩的时候,正巧看见他在写日记,就站在他身后看了。

蓝子华早就听到身后有响动,但是头也没抬就问道:“你能看懂吗?”

“你知道我是谁吗?”白芙蓉很惊讶,他不回头就可以知道是自己来了吗?

“当然知道啦,除了蓉蓉,还有谁会有这个兴致,过来看我这个书呆子干这么无聊的事呢?”蓝子华还是没抬头,“反正你也不识字,随便看,没关系的。”

“谁说我不识字的?”白芙蓉嘟起嘴,“你明明写的是有一个女同学,昨天给你写了张纸条,那上面写了很多……”

“啊!”蓝子华闻言一惊,赶紧用手遮住那页纸,“你,你什么时候认识那么多字的?”

“嘿嘿,我做什么事都要向你汇报吗?”白芙蓉得意洋洋,“你不给我看的话,我就把这件事告诉蓝伯伯和路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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