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多钟之后,避过了一天中最热的时段,一行人这才出了黑瞎子屯,往林子那边溜达。林晓晓也睡醒了,满血复活,跟猴三在前面蹦蹦跳跳。
出村之后,就明显能够感觉到草木散发出来的气息,而且越接近林子,这种混着泥土芬芳和青草气息的味道,就越来越浓郁。呼吸到体内,整个内府又一种被荡涤一新的感觉。
吴青鸾的脸上愈发郑重,她家学渊源,在这方面还是很有研究的。很显然,这种自然环境,对于人类大有益处。起码来说,多活个三年五载肯定没问题。
风水宝地啊,要是爷爷知道的话,估计也会退隐山林——吴青鸾心里赞叹不已,难怪这里能出那么出色的老山参呢。而她的爷爷一辈子钻研中药,在养生方面也颇有研究,早就想退休享福,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
进了林子,感觉更加不同,一草一木都散发着旺盛的生命力,置身其中,身上每一个毛孔似乎都能感觉到生机与活力,似乎身体和大自然在一同呼吸。
所谓的人杰地灵,大抵如此——吴青鸾由衷地赞叹,地灵倒是一点不假,不过这个人杰嘛,她瞥了一眼李小胖,觉得这方面还有待商榷。
“这么好的林子,里面肯定还有野山参吧?”吴青鸾问了一句。
李小胖连连摇头:“离屯子太近,早就挖没了。”
说完,还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李大明白,生怕明白叔说秃噜嘴。那些种植的人参籽还得养些年,没必要这么早暴露,万一遭人惦记呢?
虽然吴青鸾有些失望,不过像老山参这样的东西,如今日渐稀少,能不能入手主要看缘分,她本来也没抱太大希望,而是把注意力放到别的药材上。
借过来李大明白的药锄药篓,吴青鸾就亲自动手采药。对于一个姑娘来说,这活并不轻松,因为中草药种类丰富,有的根部入药,有的是茎叶。一会刨地,一会登高的。
而吴青鸾显然是乐在其中,刨升麻根,采刺五加叶,忙得满头大汗,后背的运动服都被汗水打湿。瞧得李小胖也暗暗点头:这丫头不错啊,专注的样子别具魅力。
就连李大明白心里都啧啧称赞:劳动者才是最美的人呢,而且这位姑娘本来就挺好看——
这片林地里面的药草虽然品种丰富,但是数量有限,大部分还是李小胖利用这段时间移栽过来的,所以小胖子就跟在吴青鸾身后,嘴里叨叨咕咕:“少挖点啊,别给俺们弄绝根喽——”
“小气鬼!”就连林晓晓都看不过去,对李小胖有了新的评价。
“知道啦——”倒是吴青鸾付之一笑,她能理解李小胖的心情,这片林地,目前还属于发展阶段,确实不适合大肆采挖。不过要是养上两三年的话,肯定就能变成一座绿色宝库。
比如说像刺五加吧,东北的刺五加也是名贵中药,素有“宁得一把五加,不用金玉满车”的赞誉。人家吴青鸾也知道这片林子里的刺五加比较稀少和珍贵,所以并没有挖根,只是采集了一些叶子,回去进行化验。
刺五加的叶子很具有艺术观赏性,通常都是五片叶子交加生长在一个叶柄上,所以才叫“五加”,看上去就小巴掌。这个和人参叶比较相似,因为人参叶属于五加科。
和忙碌的吴青鸾相比,林晓晓就悠闲多了,一会跟猴三看松鼠,一会又找野果。可惜高粱果已经过时,刺玫果和灯笼果之类的刚开花,令她好生失望。
终于,在一丛灌木中,发现了一串红彤彤的小野果,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于是便大叫一阵,把人都吸引过来。
“还以为你遇到什么野兽了呢,能不能别这么大惊小怪的。”李小胖嘴里埋怨一句,然后就瞧着这地方有点眼熟,只见旁边的一棵大树上,刻着他的独门标记,一个隐约可见的“人”字。
一种不妙的感觉忽然涌上心头,然后就听到林晓晓指着一簇红彤彤的果子问:“先看看这个能吃不?”
“人参籽!”吴青鸾也喜出望外,连忙蹲在那株植物旁边研究起来,眼前这株人参明明是小二甲子,叶柄上面只有两片小叶,可是却已经开花结籽,反正这种情况她是第一次听说。
这些天来,李小胖忙东忙西的,也一直没注意这些人参,想不到居然带给他一个大惊喜,只是这惊喜叫外人发现,就有些不妙。
李大明白也有点迷糊了,而且他比吴青鸾更加知根知底:明明是今年刚种下的人参籽,竟然当年就开花结籽啦,这简直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