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文娱高手> 第一百零七章 沁园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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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沁园春?雪(1 / 2)

 见三人赞同了,叶予问道:“有毛笔和宣纸吗?”

“你要写毛笔字?”林诗儿震惊地问道,他还会写毛笔字?

叶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稍微学过些。古诗词若不用毛笔字写,我总感觉缺几分韵味。”

……

让叶予有些意外的是,林家写毛笔字所用的墨汁并不是市场上现成的那种,而是像古代一样,用墨锭在砚台上轻磨,磨出的墨汁。

墨锭,叶予没有仔细观察,但泛青紫光,想来应该不差。

砚台,叶予不是很懂,不知好坏,但看上去有些历史了。

宣纸是久藏的生宣,适用于创作。

毛笔则是根据叶予说要写行书而取来的羊毫笔。

这让叶予心里有些感叹。

果然不愧是书香世家,这些东西都是一应俱全的,不像自己家里,虽然也有笔墨纸砚,但都是很一般的那种随手买的宣纸,一支普通的狼毫笔,一瓶墨汁,一个便宜的砚台因为叶父的毛笔字写得还算可以,叶予家过年时都是叶父亲自写的春联。

虽然叶予不会研墨,但林母和林诗儿会啊!

当然,叶予是小辈,自然是由林诗儿帮忙砚墨。

铺好画毡,再铺上宣纸,叶予长吐出口浊气,提起毛笔,蘸了蘸研磨好的墨汁,微微躬下身子,在宣纸上写下: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词还不算精彩,字却是笔走龙蛇,气势欹倾而神气横溢!

林母眼前一亮,忍不住一声赞叹:“藏巧于拙,淳古道劲,体度庄安,气象雍裕,有大家之风啊!而且看风格竟是自成一家,小予自称‘稍微学过些’,实在是太谦虚了!”

闻言,林父有些惊讶:“我只觉得字很不错,有股神韵扑面而来,却是看不了这么细致。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必然是如此了。”

林母微微点头,又仔细看了会儿后,不由叹道:“当属国内一流书法家。小予的这手字,我不如也。”

林父虽是文化部门的官员,但毕竟专注于政治,而林诗儿年纪还小,且对书法的兴趣不是很大,与其母相比,只是略懂一二,至于小萝莉呃,她只专注于漫画。

也因此,他们三人只是觉得叶予的字写得很好,具体有多好并不是很清楚。

刚才听到林母说“有大家之风”,“风格自成一家”,三人就已经很惊讶了。

要知道,他才18岁啊!

18岁的书法家,书法风格自成一家,且有大家之风,这在国内听都没听说过!

但此刻听到林母的再一次评价,三人已经不是惊讶了,而是转为震惊了。

要知道,林母除了是国内三大顶尖作家之一外,还是个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女子,自小便浸染在琴棋书画中,虽后来专注于写作,但她的那一手字在书法界也是颇有名气的,甚至每年都有人来求字。

而现在,她居然看了叶予的字后自承不如?

难道叶予的这手字真的有这么好?

叶予的这手字虽然比之苏轼的字差了些许,但既已得其神韵,别说是在毛笔字不再用于日常使用的现代,就算是放到古代,那也是当世一流的水准。

因为,苏轼的书法重在写“意”。

他早年曾遍(www.biquwu.cn)学晋、唐、五代的各位名家之长,而后又在此基础上自成一家,自称:“我书造意本无法”、“自出新意,不践古人”。

黄庭坚谓“其书姿媚……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

气韵,可以说是他书法的最大特点。

叶予得其气韵,自然得其书法之八分。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好!”林父一声赞叹,“就是这种气势,就是这种感觉,和《浪淘沙·北戴河》一样,即便写景,也给人种要气吞山河的感觉。而且,之前的‘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点到了1936年的冬天,‘北国风光’和这句又点到了黄河以北,实在是太契合当时的情况了!”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欲与天公试比高?嗯嗯,不错。正是符合当时战役胜利,开国领导人们壮志满怀,对华夏革命的未来充满乐观期待的心态。厉害,实在是厉害!”林父忍不住赞叹道,心里愈加觉得自己推荐叶予实在是明智之选。

只要叶予后面没有写崩,《革命岁月》开篇词必然是这首!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写完这句,叶予停了下来。

“怎么?卡文了?”林父有些奇怪地问道。

叶予摇摇头,道:“不是,上阕写景,下阕要抒发胸怀了,我先酝酿下情绪。”

林母接口道:“虽然世界各国都有书法这个概念,但只有咱们汉字的书法成为了纯粹的艺术,就连与我们华夏邻近的岛国、韩国,与我们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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