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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这是何苦来哉?”
韩风懒懒的靠在红马胸口,一边抿酒,一边蹂躏着红马挺翘的耳朵:
“辛辛苦苦的跑这么远,居然还差点淹死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
疯哥越说越气,竟将那对长长的耳朵死命揪到一块:
“我让你跑得快!我让你求自杀!”
似是实在无法忍受韩风的施虐,大红马四蹄一振,腰腹用力,便要从地上腾身而起。只是在阎君重重的银威之下,连试几次,最终才老老实实的安静下来。但就算是侧躺在地,那硕大的马头仍顽皮的横过来,沉沉压在韩风端着酒杯的手臂上。
一双殷红的兔眼怯怯的望过来,定定的看着韩风的眼睛,那神情,就真真宛若小孩缠着家长索要糖果一般,幽怨中满带着希冀。
“算了算了,算我怕了你啦!”
韩风艰难的一口干掉了杯中美酒,兀自不解恨的在红马头上轻轻一敲,一点紫色元气瞬间便自脑部浸入,缓缓的滋润着红马全身的内脏和骨骼。
“也不知老子前世是造了什么孽,居然尽遇到这些讨债鬼!”
疯哥闷闷的着牢骚,而那匹大红马却浑如没听到一般,微微眯着眼睛,只顾享受元气入体后的舒爽与畅快。至于韩风无穷无尽的碎碎念――咱只是马,暂时还听不懂骂人的方言!
也难怪疯哥火大。自从坐上这天马,便一路向北,穿过无数崇山峻岭、越过无数草原河流,在短短的两个小时之内,活生生的从华夏西北穿过蒙古以及西伯利亚,最终这死马为了自己族群的尊严、坚决不愿受到人类的驱使,竟在明知无法摆脱韩风的情况下,纵身跃入了冰冷的北冰洋中!
还好疯哥神通广大,就算在寒气逼人的海水中,也能变出舒适的沙来……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大红天马,就这样被韩风揪着一绰鬃毛给晃晃悠悠的拖上岸来。
非但如此,阎君陛下还极有爱心的将大量元气输入到马身之中。既维持了这天马的体温,又为其缓解了疲劳,甚至比落跑之前的体力都还要犹胜三分!
这天马也确实灵性,见连死都摆脱不了这猥琐的人类,便渐渐消去了抗拒之心――死过一次之后,总是会更加珍惜生命的可贵!又加上疯哥源源不断的元气滋补,便觉有这样的主人倒也不错,至少对自己的爱惜可是实打实的真诚!
但凡事都讲个过犹不及,连这矫矫不群的天马也是如此。
自从尝到了韩风紫色元气的甜头,大红马便动了心思,变着法子的想得到更多的元气滋润。什么讨好、卖萌、装死等等手段层出不穷,其狡猾之处,就连韩风也常常上当,甚至还一度认为在这副硕大的马身里,却居住着一个和哥们儿同样猥琐的灵魂!
随着双方交流的增加,这一来二去的,在一人一马之间,倒也迅产生了难以言表的默契。
往往韩风看似随意的一个小动作,那天马便能明白其中的意思。该跑还是该倒,都清清楚楚,从未出错;而大红马任何的一个眼神,韩风也同样知道它想表达的意思,该送元气便送元气,该送巴掌自然就送巴掌,倒也一样的从未错过。
即便是错了,那也是韩风故意而为之――虽然老子的元气几近无限,但也不能这么无休止的灌输到你这一匹马身上去吧?就算是自来水,也都还有查水表的呢!难道老子就不懂什么叫节约?
但不管怎么说,在短短的三个小时之内,韩风与这大马竟结下了深厚的交情。那源那本桀骜不驯的天马,渐渐的也从只需要紫色元气的滋养,慢慢变成了对韩风真心实意的依赖。
由此可见,懒惰才是原罪。
若是这天马坚决不从,即便靠着天地间的灵药,也能勉强维持生计。但在土豪与丝之间,相信谁都能做出明智的选择――尤其是在对方充满爱心的前提之下。
也正因如此,面对着韩风的不赖烦,这匹火红大马也只微微一挣,便安安静静的卧倒在冰面上。虽然一颗头还死死压着韩风的胳膊,但无论是人还是马,都清楚的知道,这只是表示亲昵的肢体语言而已。对现在已经好得能同穿一条裤子的双方来说,力量,并不重要……
“唉,懒得跟你计较!”韩风收了酒杯,毫不客气的推开那颗硕大的马头,也不理它眼中深深的委屈之色,自顾自的伸了个懒腰,嘿嘿笑道:
“现在你该知道,再也不可能逃出我的手掌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