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好衣服,赢平最后看了赤身**的张丽娜的尸体一眼,她胸口的鲜血四处流淌,已经浸湿了大片的床单。赢平觉得有点可惜,毕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自嘲地笑了一声,赢平心想,赢平啊赢平,你居然还有人性么。长长呼了一口气,心情平复下来,赢平的心重归冷漠。
从阳台出来,天已经完全黑了,霓虹灯点纷纷亮起。赢平回复到普通人的样子,面具已经放到次空间里,一路行走。
沿途的警察明显多了很多,好像要打仗一样,看见可疑的人就上前查问。相对的,行人却变得少了,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变态杀人魔。但是,店铺倒是正常营业,横一点的老板,还特地站到门口来,和不时经过的警察对视,大概意思是说,你要查就查吧,老子要钱不要命!
赢平悠闲地走在大街上,心情舒畅愉快极了,突然看见橱窗里的电视正在播放新闻:“这里是HN经视,现在播报特别新闻,今天傍晚七点一十左右,在中山路干道上,突然出现了‘飞人’(画面切换成一张模糊的照片,上面是一个人影),他已经被市警察局列为极度危险人物,此人绑架了市长的女儿张丽娜,具有惊人的力量(照片换成戴面具的赢平双手抓着车门,和的士齐头并进时候的情景),穿淡蓝色休闲服,警方怀疑他和近来几起杀人案有重大关系,希望广大民众有发现者打电话举报,对情报正确者,有五万人民币奖赏,我们的电话是××××××××。”
赢平倒吸口冷气,他怎么又把这茬给忘了?他身上不正还穿着那身花了几千块买的世界名牌么?四下看看,不好,已经有两个警察注意到他了,手按在腰上谨慎异常地靠近,想必他们也没想到会在街上遇到这么“正”的怀疑对象吧。
两个警察来到赢平前面一米处,两人对看一眼,其中一个说:“先生,请出示身份证。”
赢平装出十分尴尬的样子,边往口袋里掏,边说:“警官,我真的不是故意穿这身衣服的啊,早知道有这么一绑架犯穿这颜色,打死我也不穿出来了不是?我要是绑架犯,我敢出来穿这身溜达吗?”
两个警察呼了一口气,神经放松下来,也是,哪有这么嚣张的绑架犯,这不是向警界挑衅吗?而且,看这小子,怎么看怎么都是大街上乱抓一把的那种,虽然看上去有几斤肉,但也不可能是那个力大无穷的的抢劫犯吧。
赢平偷偷看了警察一眼,见他们的手松了下来,嘴边露出一丝阴笑,出手如电,一手掐住一个警察的脖子,一扭,咔!咔!两声脆响,警察倒地。赢平近乎变态地打了个寒战,敢情听脖子断的声音会上瘾啊……
四处一看,几个行人正怔怔地盯着他。嘿嘿一笑,赢平身形漂移,一时间咔咔声起,十米内的行人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通通倒在了地上。远处,几个巡逻的警察发现了这边的状况,快速地往这边赶来了,手上已在掏枪。赢平可不想一路杀回宾馆,纵身一跳,上了楼顶,站在边缘地方,对下面举枪瞄准的警察得意地一笑,回身消失在夜色里。
赢平潜入民宅中,换了一身合适的西装,啧啧,一看就是高级货,想必这家主人平时都舍不得穿,却没想到便宜了赢平。这下再没有警察前来盘问,安然无恙地回了酒店。躺在舒适的床上,赢平回想了一天的成果,唔,算是比较满意了。不过长沙是不能呆了,毕竟死了不少人,再闹下去只怕要和军队冲突,而且他也不想呆了,现在的赢平,内心最渴望的,是回到他的出生地——WH市,那里还有许多“故人”要好好招待。起身拨了个电话:“喂,我要定一张去WH的机票,什么时候?哦,明天上午十点?好……”
好好休息了一晚上,赢平一早起来,在二楼的高级餐馆奢侈地享受了一回。哈,以前吃的都是萝卜白菜,哪里想得到有有一天能到这种高级地方享受?他足足点了十多样菜,而且都是顶贵的那种,动夹一筷子,西夹一筷子,方正他已经不需要吃饭,吃的话只不过是图个享受而已。所以上千人民币的菜只被他动了一点点便宣告自己的使命结束,倒是可怜了那些辛苦的大厨们,早知道就发明一种“一口菜”,专门应付那些只吃一口的的客人。
吃完饭,赢平就退了房间,看看时间,唔,已经九点了,不想老是当超人,累啊~~~城市里的交通比较紧张,还是早去些好。
拦了辆车,赢平到了去机场路上。在车上,已经习惯了自己高速度的赢平还真是受不了这车蜗牛一样的速度,时间就是金钱啊。呵呵,不过听“神”说好像他似乎是长生不老了,时间对他的意义倒是不大。心里想着,到了WH以后,一定要给自己买辆跑车。赢平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既然他都能长生不老,那么耶稣和释迦牟尼也是不是还活在这世上,妈的,他们不是要普渡众生么?老子要毁灭众生,岂不是要和他们对着干?现在的他可打过不他们。“神”那家伙怎么不招呼一声?看来以后行事要小心一点了。
到了机场下车,赢平随手甩下一叠钞票,头也不回地进走机场。他发现,大清早的人还真不少,拿到了票的他坐在候机厅里,心里琢磨着,他们应该已经发现那女警官的尸体了吧。
“……乘客们请注意,从CS去WH的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请还没有上飞机的乘客马上上飞机,乘客们请注意,从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