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部分管理者被允许从俘虏中挑选俘虏作为仆人后,桑和叶首先挑选了两个人到家里,负责照料孩子以及两个孕妇。她们挑的都是女的,而且都来自大荒原。桑的理由是女的更细心,并且家里也没有重活需要男人来做。
其他长老也都挑选了自己的仆人,安排进家里帮忙。只是不久后,就有新的问题出现,和的家里出了纠纷。
和挑中的俘虏中,有一个长得很符合他的审美观点的女人。到他家第一天,和就睡了那女人。他家里原来的女人就不干了,把事儿反应到桑那里,请求惩罚和。
把和找来后,石路先问他怎么回事:“怎么搞的?族里分配的,只能是干活儿,没有陪睡。”
“晚上喝了点酒,就那样了。我不是故意的。”和沮丧的说道。他媳妇儿成天吵的不行,其他长老也有些意见,搞得他灰头灰脸。
“审判组怎么决定的?”石路问桑和桃,家庭纠纷她们处理过不少,他想桑应该有经验了。
“还没结果,陪审团也不知怎么办。”桑答道。
这事儿难处理,还是因为之前的一些制度造成的。一开始,石路为了解决单身男族人的问题,允许他们从女俘中选择合适的同居。等这些女人生了孩子或者通过考核,就能成为正式的族人。
一开始,这种制度很好的解决了当时女俘被随意的睡的问题,让精力充沛的家伙们不那么冲动。不过后来随着交换来的游民的增多,结婚的也多半去找这些人,而不是从俘虏中下手。
由于游民毕竟是新来的,所以在权威上不及族人。原本同女俘生活的族人,同时也娶了游民,来自游民的女人也默认了女俘的存在。渐渐的就演变成新的家庭中,女人都是新族人和原来的女俘,玩弄女俘的现象又和一开始一样普遍。
“陪审团认为先找女俘再找媳妇的人很多,和这种睡了女俘的情况就不好处理。”桃补充道。
这也让石路想起当初那个西行的探险队员,路上搞大了换来的游民的肚子的事情。“看起来新老族人之间还是有些问题。管理俘虏时可能也有些事儿。”石路对众人说。
问长老们如何管理时,所有人都提出了建议。有些石路决定采纳,有些他决定先放一放再说。
和的事情上,叶首次提出了俘虏的地位身份问题:“俘虏就和牲畜一样,干活儿的收益是部落的,所以他们是部落的财产。”
石路一听,有些啼笑皆非。这不就是奴隶么?虽然俘虏大部分会变成族人,他们的孩子更可能在大人之前成为华部落成员,不过未脱离管制时还真是部落的财产。
叶的观点很明确,和用工分换取的人,他只有部分的使用权。如果按照之前的规定,同女俘发生关系,女俘就可能提前结束俘虏身份,部落需要为她提供相应的待遇。这是大家的损失,而和得到了好处。
所以,叶认为,这类行为应该按照侵占部落财务的罪名处理。不过之前对类似行为的处理,都是把当事人的祭祀权力剥夺一段时间,然后扣除其工分补偿部落损失。
“现在积累许多工分的族人不在少数,这样的处罚已经不那么好用。”桑想了想,提出了看法。
讨论到最后,长老们把话题延伸开来,不再是围绕着和的事情。陆果就提出,现在对违规的族人的处罚方式还过于简单,有些人虽然失去了祭祀权利却还担任管理职务,会让他人不满。
陆果说:“熊罢那么想当管理人,这也是一个原因。”
听完长老们的意见,石路决定修正部落的管理模式,并且把族人的奖惩、管理人员的升迁、分配模式等都重新确认。同时,也增加了部分考核的内容,让行政系统更完善。
在传统的规则中,族长是族人推举并且终身担任;巫是由上一代巫培养指定。其他的人,都是由族长指定。
华部落的各级管理人员都是由桑负责的人事小组指定,石路也没法一一的关照到,所以他决定把这些事制度化。
长老是华部落在取消氏族过程中的首创,地位类似于最传统的狩猎队长。石路决定今后长老由族人推举产生,候选人为组长级别以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神职人员中,首席大祭司自动成为长老,其他祭司中不再选出新的长老。现有的长老不再重新选举,只有出现空缺时,由其他长老推荐,族长提名,让族人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