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冰凌凌大步走出当铺的时候,她已经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
一身米色布衣,是店里面最便宜的衣服,而且,还是男装,一头乌黑柔顺的及腰秀发被她用木钗冠在头顶,脚上那双高跟鞋是不能穿的了,只好换上一对简单的布鞋。
这样简单平凡的装束,让她看起来宛若一个充满书卷味的穷酸书生。
冰凌凌不由得苦笑了一下,没有办法啦,当铺里面只有一件女装,而且,还是大妈才穿的褐色罗裙,难看死了,她是穿不下去的了。而且,如果穿男装的话,对她来说也是蛮方便的,虽然璟国不是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但是,以她的美貌,在这个完全陌生的时候,多多少少会惹到不少的麻烦。
以前在21实际的时候,可是收过不少的恐吓信,还试过好几次都差点被歹徒绑架的,不过幸好被人及时发现,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的。
身上现在有十两的银子,不多,但是,也可以让她度过这几天的了,所以,趁着这几天,她一定要好好的想想,她要找什么样的工作来养活自己,让自己不用落落到街头当乞丐的。
于是,冰凌凌便在大街上慢慢的溜达着,水灵灵的大眼一点儿也没有放松的到处乱转着。
十两的银子,如果拿个做生意的话,可以做什么呢,摆摊卖首饰?虽然成本低,但是,这里到处是卖首饰的,一天也赚不了一个钱,入府当丫头?恩,这个更不好,虽然这个时代没有那么男尊女卑,但是,当丫鬟的话,不比现代,在古代的丫鬟都是不值钱的,就好像她上次拍的那部电影,府上的丫鬟死了都没管,最后只是扔到山上喂狼的。
但是,不做这些的话,自己到底还能做什么?
哎,命苦啊,小说里面穿越的女主不是都穿越到什么有钱人家当小姐,就是穿越到有权有势的王爷府上当老婆的吗?
为什么自己穿过来之后,什么都不是呢?呜呜,真不公平啊……
正当冰凌凌在怨天忧人,唉声叹气的时候,身边经过了一对交头接耳的老妇人,她们的声音也陆陆续续的传到了冰凌凌的耳边……
“听说了没有,城墙上帖了一张告示,赏金十万两黄金啊……”中年发胖的妇女道。
“什么!十万两黄金,你有没有听错啊,十万两黄金,足够我们一家吃上好几辈子的了。”一脸吃惊的柔弱妇人,瞪着铜铃大的双眼,不敢置信的望着胖女人。
“我当然没有听错啦,现在全宁安城都贴满了这张告示,我听我表姐的弟弟的朋友他是在衙门上班的,他说不止全宁安城有这张告示,不到几天,就会全璟国都贴满了这张告示了……”胖女人一边说,还一边夸张的用手指画着,好不精彩。
“真的吗?那我也要去看看,到底谁被人通缉了,肯定是十恶不赦的江湖大盗……”
“嗯,我也要去看清楚,见到了话,就立刻报官府,十万两黄金啊……”
这样的交谈,令冰凌凌也不由得好奇起来。
十万两黄金,哗哗,谁那么大手笔用那么多的钱去找人的,虽然知道自己肯定不可能会赚到那笔丰厚的奖金的,但是,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去看看也好,打定主意,冰凌凌便大步跟着那两个妇人走去……
城墙贴告示栏的那个地方,现在早已人头汹涌,聚集了各种各样的男男女女,见他们不断的边用手指着上面的告示,还一边在底下交头接耳的,好不热闹。
而在做了好几次人肉夹心饼干的冰凌凌,终于在各种香水汗臭味之间,挤到了最前面。
抬头望着那块高两米宽三米左右的告示栏,上面早已贴着许许多多的告示,而现在,最为让人注目的,还要数那张明显是刚贴上去的通缉告示。
一张用A4纸大小画着的人物画像,里面的那个女人,有着一头长长的乌黑头发,也不用任何的发夹竖起,一张鹅蛋般的巴掌小脸,上面镶着一双大大的剪水般双眸,娇俏的鼻子,还有一张如花般般小小的娇唇。
一看上去,就是那种让男人见了,想要好好的纳入怀里好好珍惜的俏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