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她竟脸红了。
王诩喝了口茶,给自己压压惊,根本不敢正视眼前的美女,如果说这世有“秀色可餐”这回事,那王诩就是怕自己撑死。
于是乎,就在这种暧昧的气氛下,王诩的一天又浑浑噩噩地过去了。
他把埃莉诺送回了住处,然后跳了浓雾密布的市区空,走高空路线回了事务所。他以为寒风刮过脸庞的感觉能使自己冷静地思考,不过当埃莉诺的样子出现在他脑海中时,复杂莫名的感情又浮现出来……这次涌来的竟是几许伤感。
…………
11月日,早晨七点。
王诩被会客室里的来回踱步声吵醒,他干脆起床走出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我知道你早就进入‘恼羞成怒’这个阶段了,但你一大早就这么干是不对的!”
猫爷听了他的吐槽无动于衷,仍然来回踱步着,脸时而堆满愁容,时而又摇头苦笑。
王诩叹了口气,走下楼去,当他来的时候,端着两人份的早餐。他见猫爷还在那儿转悠,于是就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王诩的进食速度很快,明显比任何一种人类所知的生物都要快几分……正当他要对猫爷的那一份儿早饭出手时,后者突然狂笑一声:“哈!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
“你吵吵什么呢……”
猫儿夺过王诩手中的面包,一口先吞掉了半个:“哼哼……这就是天意!在这最后的一天,我终于把所有的线索串在了一起,得出了最终的答案!”
“哦?你知道杰克是谁了?”
“哈!我连他爸是谁都知道了!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只要去找‘那个人’确认一下便是。”
“我怎么听不明白……”
“等我去确认完再来告诉你。”猫爷只花了三十秒就扫荡了桌剩余的食物,然后拿起风衣和帽子奔出了门……
当王诩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不过猫爷依然是精神抖擞的样子,他此刻是春风得意,不知疲倦,内心的那份自我膨胀几乎到达了顶点,如果那份狂妄自大可以具象化出来,没准能把伦敦空的结界都撑爆。
王诩道:“好,现在连我都变得对这件事感兴趣了,既然我已经坐在这里等了一天,你能不能告诉我,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
猫爷笑着走到桌边,从抽屉里翻出了一本杂志扔给了王诩:“我就是通过这本杂志,找到了真凶。”
王诩随意翻了翻,脸摆一副死人相:“那能不能劳驾告诉我……哪一页……”
猫爷道:“夹着签呢。”
王诩翻到那里,从这页开始,印刷着一篇并不算长的小说,标题是《血字的研究》。
“啊?这不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故事吗?你看这个能找到凶手?”
猫爷笑得更加得意了:“哼……我估计你小子就算读过也给忘干净了,那就让我告诉你,藏在这个故事背后的秘密……”<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