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武侠修真>大剑> 【评点本】104四章 吃人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评点本】104四章 吃人(2 / 2)

秦绝响眼睛亮起:“怎么个不好法儿?”

“据说他母亲名叫郭怀红【娴墨:妙哉。】,是东厂大狱中一名女囚。”

“女囚?”

常思豪和秦绝响相互瞧瞧,对此都觉意外。

郑盟主道:“是啊。郭怀红当年也曾是江湖上一位女侠,名头不甚响亮,至于犯了什么罪,现在已经没人知道【娴墨:笑。怎没人知?明明是政治犯。借古射今,以名字暗透其事,偏要用此笔荡开,真滑贼。】。有人说是她入狱之前便已有孕,也有人说她是遭到了狱卒的,真相如何,更无可考【娴墨:妙在无考,看懂者万不可说】。郭书荣华随母亲的姓,落生时起的名字原叫郭苦【娴墨:非小郭名字真叫“苦”,实作者又借字作科,织锦绣文章也。苦味入心经,正与怀红相照。怀者,拆开是心不,怀红,便是心不红,在天朝心不红,乃受非人之刑,遭无由之狱,方生此苦也。再深思,此牢在何地何处来着?属谁所有来着?不必深言,悟者自知。悲哉我造苦中华,壮哉我天朝铁狱!】。生他半年后郭女侠便死在狱中,那时小郭苦刚能坐起,还不会爬,有人想把他扔掉,却被一个牢头拦了下来。”

秦绝响一声轻啐:“且,他倒好心。”索南嘉措闭目合十,念了声佛。

郑盟主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叹出:“唉……好心倒也未必。那牢头救下小郭苦,在他腰上套了根绳子,拴在自己办公的桌角,闲来无事,便褪下靴袜,让他舔自己的脚癣。【娴墨:写一人食癣,正是写亿万人民食癣,可怕的是人人如婴孩,食而不自知,甚至产生奴性和依赖】”

小晴正端着茶盘上来,听到这话表情扭曲,险些勾起呕意。秦绝响哈哈大笑:“郑伯伯,有这好事儿你怎不早说?”用肘尖碰了碰常思豪:“怪不得,怪不得,他那张臭嘴就吃不下香东西,哈哈。”常思豪知他说的是郭在小汤山吃臭豆腐的事,眉心微皱,以目示止,然而秦绝响笑得畅意,对此浑然不觉。

郑盟主接着道:“那牢头让他舔上一阵,便往脚上洒些酒水,本意是为了祛除癣毒,没想到却成全了小郭苦。他无人喂食,每日只靠脱落的脚皮和这点酒水维持生命【娴墨:人民跪谢天朝赏饭】,居然熬了两个多月未死【娴墨:两月正是千年】,而且可以满地乱爬了【娴墨:我大中华民族生命力向来顽强】。那牢头的脚癣也就此痊愈,大为高兴,于是每天牵着他在牢里爬着玩儿,也分一些犯人的汤水粥饭给他,就这样让他活了下来。”

索南嘉措合十礼赞:“因果本非由心而造,有些看似是恶行,往往也能种下善根【娴墨:人间道德规范,往往害人,大家都如此,你不如此,则必被排斥,即是社会性的抹杀。正是人帮人活,人唾人死也】。他二人能各得其所,实乃机缘天定,我佛慈悲。”

郑盟主道:“是啊。上天造物必得其用,造人亦必赋予其命。又有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孩子,竟能在东厂顽强生存下来,九岁做干事,十四升档头,到后来力压‘龙’、‘鬼’两系群雄,登上副督公的位子,一路走到今天?”

其余四人尽皆沉默,各有所思。隔了一阵,秦绝响问:“怎么他后来又改了名字?”

郑盟主道:“那是他有一年得到机会,去拜见大太监黄锦。那时冯保还在黄锦手下做事,算不上出人头地。与郭相见之下颇对脾气,听他说名叫郭苦,说这名字不够讨喜,黄公公喜欢读书人,你不如改名叫郭书。郭书荣华犹豫再三【娴墨:何以犹豫再三?是大丈夫坐不更名,立不改姓故。】,见了黄锦,果然报了这名字【娴墨:是丈夫从权了,人都要有这第一次。小程是自阉,小郭是改名。都可一叹。】。黄锦对他也很是喜欢,除了加官进职,还给他起了‘荣华’这个字相赠。他为表示感激,把字加在了名中,以后便自称郭书荣华,黄锦知道后很是欢喜。后来他能当上督公,于黄锦身上也大有得益。”

秦绝响笑道:“原来他也是拍着马屁起的家。加上脚丫子、臭豆腐,算是他人生三大神器。【娴墨:绝响是大户孩子,人人仰着他,故不必拍人马屁,不知马屁人也有辛苦。】”

郑盟主摇摇头道:“其实在那之前,他已经功勋卓著,为人却不讨喜,所以一直难以发达。冯保的点拨,可说是他人生中一个重大的转折。”

常思豪默默静听间,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天郭书荣华训程连安也许并不是演给自己看的。

会不会,他是在这孩子身上找到了一点自己当年的影子,为自己的影子“犯错”而心疼,训程连安,也许真的是发自内心地在“为他好”呢?

一念及此,脸上涩涩泛起笑意,同时又感觉有一种莫名的恐怖与悲伤在心底漫延开来,忖道:“我在军中吃人,为的是生存,程连安呢?他又何尝不是?”【娴墨:明点。此作者自解其文心、自释其情怀处。《狂人日记》人人从小学就开始念,吃人二字,岂是为猎奇而写?】

——只不过他吃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

他吃的不是血肉,而是天性、良心和灵魂。这些东西,要吃到一点不剩,才能够在东厂活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活下来。

常思豪的目光忽然变得深邃。

程连安这样吃了,是因为郭书荣华当年也这样吃了。他们不但要吃自己,还要让别人也吃,吃完了自己,再去吃别人,无限重复,无限循环,无限传承。因为这是“为他好”,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够活下去。于是每个人就不停地吃、吃、吃、吃、吃!

一念及此,胸口忽然涌起强烈的呕意。

他发现,这件事比舔一个人的脚癣还要恶心。【娴墨:理想主义受挫了,就走进现实主义,人人如此。少年叛逆,非叛逆也,是真性情。人老奸、马老滑,非事故、成熟也,实恋龟壳温暖,混世熬日月,虽生犹死。作者写吃人,初用实笔,此处用喻笔,可知人之一物,不管从灵魂还是肉体,都逃不出被吃的命运。《狂人日记》中说历史书中写的满满的都是“吃人”,《大剑》则是把吃的过程写给人看。恶心吗?这就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作家在控诉,诗人在愤怒,观众在麻木,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脚癣者,“足下有病”是也。足下谁耶?就是你,就是我,是所有的人类,包括作者自己。】

然而……

“天下何处不东厂?”【娴墨:再点再标。】

天下就是这般天下,任谁都无处可逃,无处可避。

程连安早已看清了前路、接受了现实。原来后知后觉的,只有自己吗?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