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子掏出一沓子染血的纸就砰然倒地不起了,这才看见他背后那几乎快没入骨肉里的箭翎,周围已然犯黑,人是没救了。
阿福说,“这个白小九可真精!十二皇子把他缠了整整十日使尽各种计策都没能从他口中套出什么来,反倒是这几张他写的废纸帮了大忙。”
“字体他可以改变,但一个人写字的习惯是改变不了的,尤其是写多了的时候,你看他抄写的诗经,这首《关雎》里的这几个字,‘左’、‘右’、‘之’再看我们的人从他宫中偷出的朱墨皇帝日常的笔墨中对应的这几个字……”
“即使是写一首歌颂男欢女爱的情诗,字里行间都霸气不减,别人或许可以模仿字形,但这霸气是模仿不来的!”
“白小九很有可能就是朱墨皇帝元诏煜!!!”
阿福的字或许写得没有柳含湮、元诏煜这些自立一派的人好,但他对字迹的辨别能力在这南邵是无人能敌的。
当他说完最后一个字时,我已经一跃上马,奔腾而去。
探子既然是负伤而归,那么朱墨那边一定是已经发现了,他们一定是一边派人追杀探子,一边通知柳含湮等人。
我必须赶在他们之前……——
“肉包子吃肉包子……”——
“你信不信,西京城里的夜色比这还好看……当然不能太过安静了,耳边还是有个小丫头叨叨不停的好……”——
“糖葫芦配杏花村,天下绝配!”——
“如果宫门还没到,我喝醉在街头的话,就不要管我了。”——
“杀吧,白小九早就死了……”——
“他要杀你的至亲,你也无所谓?”——
“到底还是个孩子。”
……
相貌平凡,声音沙哑的白小九……
风姿绰约的元诏煜,一个微笑,一句轻语,就曾让我幻觉地以为看到了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细柔的河流,和煦的风……,我用我贫乏的语言极尽努力地想要描绘出我看见的美妙,我听见的那一瞬时悸动,然而总是功亏一篑,不是我肚子里的墨水太少,而是……他掩藏得太深。
这样看起来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竟是同一个?!
呵呵……
我早该想到的,能让恃才自傲的柳含湮如此维护的只有可能是那个他屈膝下跪献尽忠心的主子……,那头畜牲!元、诏、煜!!!
柳含湮什么时候会心疼一个奴才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