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王教训得是。”
明知道三爷是一番好心,然则弘晴却并不想领情,不过么,却也不会跟三爷当场辩个不休,仅仅只是躬身敷衍了一把,却并未自承失礼。
“晴兄既以为旁人皆是井蛙与夏虫,那晴兄便一准是鸿鹄了?小弟倒要讨教一下高明,此三事不知晴兄有何妙策哉?还请晴兄赐教则个。”
三爷这么一出头,弘历自是更认定弘晴就是在信口开河,自不忿被弘晴连连紧逼,这便不依不饶地反过来紧逼了弘晴一把。
“为兄是不是鸿鹄不好说,可旁人要自认井蛙,却也不关为兄的事,赐教么?不敢当,为兄说可以,至于历弟能否听得懂,为兄却是不敢打包票的。”
既然弘历要伸脸过来讨打,弘晴自不会有甚客气可言,毫不容情地便讥讽了其一番,言语当真是前所未有的尖刻。
“咳咳!”
老爷子原本也不相信弘晴光凭着工部一部之力便能办到那三桩大事,可此际一听弘晴说得如此信心十足,当真就来了兴致,没旁的,这三桩事都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也是留名青史的大事儿,若真能办将下来,老爷子自是乐见其成,这会儿见弘历小脸泛青地还要再出言反讥,唯恐事情闹得个不可收拾,这便假咳了两声,将众人的注意力全都吸引了过来。
“晴儿既是言能办到,且就说说好了,朕听着呢。”
众人的目光方才一聚焦,老爷子也没甚废话,直截了当地便问了弘晴一句道。
“是,孙儿遵旨。”
老爷子既是有问,弘晴自不敢不答,这便躬身应了诺,飞快地整理了下思路,不徐不速地开口道:“皇玛法明鉴,此三事看似各自独立,实则不然,简而言之,第一、三两事所费之银两皆巨,若靠国库支出,实难敷用,要想真正办成,就须得以第二桩事为基础,方可得源源不断之银两,以供另两桩事之用,按孙儿预计,三事若要都办妥,非十年之功不可。”
“十年?倒是不算长,只是这产业布局又该是怎个布法,所费又当几何?”
一听弘晴这般说法,老爷子的兴致当真就大起了,不过么,却并未多加置评,而是详细地追问起了个中之细节。
“好叫皇玛法得知,此事须得分四步走,其一,便是将现有之纺织作坊加以整合,依托海外贸易,做大做强,其中又涉及到桑蚕之养殖规划,若诸事顺利,则不单可为工部获得创收,又能为百姓造福;其二,工部研发之新式炼钢法已渐趋成熟,是到了该推而广之之时,若能合理兴建钢厂,则不单可为我工部各项工程之用,又可惠之于民;其三,我工部制造库经多年积累,已有多项发明可供推广,每项之盈利都不在孙儿当年所捣鼓出的香皂之下,若以之招商,我工部以技术入股,每年之分红断不在千万两之下;其四,将现有之制造库所属之研究室扩展为研究院,着重培养研究人才,加强研发,当可有源源不断之发明涌现,若能以专利法管理之,则我工部何愁无资财可用哉。”
弘晴早在数年前便已构思好了全国产业布局的策略,只是事情太过重大,一直找不到好的切入时机,故此并不曾公开过,当然了,私底下的准备工作却已是进行了多年,而今,既已得便,自是乐得趁势将此构思细细地道将出来。
“专利法?此又是何物事?尔且细细说与朕知。”
弘晴说得如此详尽,老爷子自是听出了些味道,不过么,却还是没就此下个定论,而是沉吟了片刻之后,再次发问道。
“回皇玛法的话,所谓的专利法即无论技术革新还是发明,都受国家律法之保护,由发明人提出申请,由朝廷指定之机构验核,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全权保护,发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制造、使用、销售享有专有权,其他人必须经过专利权人同意才能为上述行为,否则即为侵权,专利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即行消灭,任何人皆可无偿地使用该项发明或设计。如此一来,当可促进技术革新与发明之涌现,国富民强当非难事也。”
专利法一事,弘晴早就想提出了,没旁的,有了这么个法律的存在,经济产业的兴旺发展就有了保证,随之而来的技术革新浪潮便足以将大清这辆已显得老旧(www.hao8.net)的马车推上快车道,大清也就真正有了跟西方列强较量的坚实基础,难得老爷子对此感兴趣,弘晴又怎会错过这等进言的大好机会。
“嗯,此间所议诸般事宜,尔且写个详细之章程来,朕须得好生琢磨一二,今日且就议到此处好了,尔等皆道乏罢。”
老爷子虽也算是精明过人之辈,可毕竟限于见识,一时半会还真不敢断言弘晴所言诸事的好与坏,心中虽是意动,但却并未给出个明确的意见,加之也不想再看到一众儿子们闹家务闹个没完,这便顺势结束了今儿个的议事。
“皇阿玛(皇玛法)圣明,儿臣(孙儿)等告退。”
随着老爷子的逐客令这么一下,一众人等虽都意犹未尽,却也无人敢在此时再胡乱啰唣的,也就只能是齐齐行了个大礼,各自退出了养心殿,一场激烈的大争也就算是暂告了个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