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节
唐轩摇了摇头,仍是低低道:“我的身体,自己清楚。”他抬起头,看着吴明道:“南宁的局势,也拜托你了,我一介书生,就算留在这里,也帮不了什么忙。希望别怪我没留下来参加你婚礼。”
吴明也不想纠缠他病情这个话题,于是顺着他话转过弯:“唐大哥,你有这份心就够了,咱们还说这些做什么。只是南宁局势,却非一日之寒,我这两天忙得焦头烂额,几乎一无所成,唉。”
见他颓然的样子,唐轩有些不满,大声道:“吴明,有些东西,就算千难万阻,我们仍要迎难而上,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这等道理,你难道忘了么?”
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这是唐轩当年在汉水对他说过的话,吴明听着,心头却是一凛:“是,唐大哥说得甚是,小子定当竭尽所能,让南宁免于刀兵。”
两人大人在酒桌上慷慨激昂的时候,两个小家伙也在喁喁私语。这里是何艺卧室,唐夫人生性良善,何艺性格慈和,没过一小会,两人已亲如姐妹,无话不谈,两个小家伙觉得无聊,也在一边聊上了。
唐忧把目光从何艺身上收回来,操着清脆的童音道:“弟弟,你娘亲好漂亮。”
她的声音清啭如黄莺,说话的时候,两扇小巧的鼻翼一扇一扇的,琉璃似的黑眼珠也似带着一丝慧鲒。吴思庭看着,突的觉得,女孩子真好看,如果母亲再生个妹妹,却也是美事一桩。他虽五岁多了,却从未和女孩子玩耍的经验,仍有些不自然,小声抗辩道:“说过了,我是哥哥,不是弟弟。”
这五年来,西北四省战乱频仍,何艺也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吴思庭大部分时间,都和母亲在四处奔波中度过。稍微懂事一点,就呆在沙城。何啸天夫妇就这么个外孙,带得比亲孙子还亲,宝贝疙瘩一样供着,那可能让他见客?就算有,沙城何家独大,又有谁家孩子,敢和吴思庭肆无忌惮的说话,毫无顾忌的玩耍?
可唐忧不一样,她从小在南宁长大,自懂事之日起,就被称为天才,而唐轩在朝廷的人缘也是极好,不管太后派还是丞相派,对他都不怎么抵触。常有官员携带子女,前来拜访唐轩,和唐家小姐说说话,以期能为子女树个榜样。所以她年龄虽稚,对迎来送往之事却是极熟,见到吴思庭后,除了觉得这个弟弟比其他人好看些外,倒不怎么拘束。眼见吴思庭老是重复同一句话,她有些奇怪:“当哥哥很重要吗?”
吴思庭重重点了点头:“是,娘亲说,哥哥才能保护妹妹。男孩子要保护女孩子,我长大了,要像父亲保护母亲一样,保护你。”
如果两人再长个十来岁,那就是赤果果的表白了。只是在两个粉妆玉琢似的娃娃间冒出这话,只是个笑料罢了。虽已五岁出头,但吴思庭仍有些懵懂。他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女孩如此漂亮,像个精致的瓷娃娃一般,自己是男孩子,就该去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这是一种对美好事物的自然呵护的本能,不涉及丝毫男女情事。
小唐忧却不领情,偏着头看着吴思庭,漆黑的眸子里全是好奇:“你阿爹很厉害吗?我老听阿爹说,吴叔叔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一说到父亲,吴思庭挺了挺胸膛:“那当然,阿爹可厉害了。”
厉害来厉害去,但他确实拙于言辞,想了半天也不知如何修饰,最后憋了个大红脸。还是唐忧解了围,轻声道:“要是我阿爹有叔叔那么厉害就好了。”
吴思庭有些不懂,但见这个精灵似的女孩子面现伤感,幼小的心灵中,也跟着有种莫名的感伤,笨拙的安慰道:“唐叔叔也很厉害的。”
见他傻乎乎的样子,唐忧却是一笑:“阿爹自然厉害,但跟吴叔叔不一样的。如果他像叔叔一样能飞,能杀坏人,阿爹身体就不会那么差了。”
她垂下头,声音越来越低:“我天天读《药学杂谈》,就是想治好阿爹的病,可就怕他等不了……”
吴思庭挠了挠头,《药学杂谈》什么书?他听都没听过,有些尴尬的道:“《药学杂谈》我不懂,不能帮你忙……”
同龄大的孩子,大多还在父母怀里撒娇,那懂什么书,所以唐忧觉得很生没趣。一般不爱搭理人,这也是唐轩觉得她老成的原因之一。听得吴思庭如此说,她睁大了眼,满是好奇:“你也读书呀?都读什么书?”
吴思庭扳着小指头道:“父亲教过我《枪术基础》,大娘教过我《政典》,娘亲教过我《慈悲经》,就三娘没有,不过她答应我,要教我飞刀呢,三娘的飞刀可厉害了。”
何艺曾对他说,一个男子汉,要善于归纳思考,同一种错误不能犯两次。刚才遇见问题没解释清楚,他一直耿耿于怀,这次他怕唐忧仍不知其意,就有了准备。伸出右手,指着前方道:“我们这里离娘亲远吗?”
卧室是吴明专为何艺准备的,很是宽敞,但终究只是个卧室。两人离何艺处,顶多也就五六米远,唐忧歪着头估量了下,老老实实的道:“不远。”
吴思庭又挠了挠头:“两个这么远呢?”
唐忧看了看,仍是道:“也不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