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
也曾指尖弹出盛夏,
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
逆着光行走,任风吹雨打……”
一曲终了。
“好听!”
“太有感觉了。”
“太爽了。”
大家纷纷鼓掌,掌声很热烈。
蒋七七和盼盼也跟着鼓掌。
“这首《起风了》真的是太好听了。”
蒋七七评价起来。
“烨哥唱的很好,要是换个人就没那味了,唱歌是靠天赋的,我觉得烨哥的唱歌天赋满分。”
盼盼道。
秦烨放下吉他,站起来,对众人道:“谢谢大家。”
“烨哥,你唱的歌那么好听,再唱一首歌!”
“对!烨哥再唱一首歌,我们都是你的粉丝。”
“昨天没去现场听烨哥唱歌,实在是太遗憾了,所以烨哥你要满足我这个小小的愿望。”
不少人纷纷道,想要秦烨再唱一首歌。
毕竟秦烨唱歌那么好听。
蒋七七和盼盼也看着秦烨。
“行,那我就再唱一首《曾经的你》。”
秦烨道,既然大家想听,那就满足他们。
反正对秦烨来说,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接着大家纷纷鼓掌。
秦烨继续抱着吉他,然后坐下来。
奏响第一个音符。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当秦烨唱出第一句的时候,所有人都感觉到头皮发麻,那种感觉,根本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总而言之,这首歌能让你有非常不一般的感觉。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曾让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
曾让你遍体鳞伤……”
秦烨不快不慢的唱着,大家都跟着他的节奏打着节拍。
大家都听的很入迷。
很快这首歌已经唱完。
大家纷纷鼓掌。
掌声极为热烈。
“好听!除了好听,找不到其它形容词了。”
“这首歌唱的我好想仗剑走天涯!可是钱包不允许。”
“烨哥太棒了!”
“好喜欢烨哥呢。”
某个漂亮小姐姐一脸花痴道,完全不顾旁边男朋友的脸色。
“谢谢大家的喜欢。”
秦烨站起来道,然后朝旁边的蒋七七使了使眼色。
“我今天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说完秦烨戴上口罩,赶紧开溜。
蒋七七和盼盼跟在秦烨后面离开咖啡馆。
“烨哥,怎么走那么快?”
走了好一会儿,蒋七七才问秦烨。
“不走快一点,等会儿大家又是合影又是签名的,我得多累啊!不溜不行啊!”
秦烨解释一句。
“说的也是。”
蒋七七表示认同。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秦烨摇摇头。
“那现在我们去哪儿啊?”
盼盼问秦烨。
“我对魔都不熟,我也不知道,蒋七七,你安排下。”
秦烨看向蒋七七。
“那没问题,我想去爬山。”
蒋七七道。
“爬山就爬山。”
秦烨觉得无所谓,反正今天是出来玩的,来魔都那得好好玩一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