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撕风兽马身豹头,带有一根独角,据说有识途之能,沙漠之中常刮大风,地形变化剧烈,人进去一不小心就迷路,但是只要带上一匹撕风兽,就一定能从沙漠里走出来!”
“只可惜撕风兽一天要吃肉五十斤,只有超级大商队才能养得起那玩意……”
参将甲还在滔滔不绝介绍,李青已经开始琢磨附近哪里有黄沙洲的大商队。
大小伙子谁不想要豪车,撕风兽放到地球,就相当于兰博基尼!
更重要的是,负重千斤,日行千里,李青要是能骑上撕风兽,就可以提着霸王枪上战场了!
李青在这边留着哈喇子,那边孟翔搦战过后,铁刃关门一反常态大开,一队人马缓缓行出。
李青一声轻咦,红月军当头一名金盔白脸武将,双臂竟然出奇的完美!
这种完美不是说美女那种姿容之美,而是作为武人的筋骨肌肉之美。
长短合适,粗细合适,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这是一对兼具灵活与力量的完美手臂!
更重要是,这人的兵器,赫然是一对板斧!
上马作战,双方距离远,长兵器才是主流,余神彪的青铜钺只是比李青的亮银枪短一点点,就被李青压着打的灰头土脸,这金盔小白脸拿着一对短兵器上战场,要么就是不知死活的夯货,要么就是对自己的武艺有绝对信心!
李青晋入无念级之后,观察能力比之前强了许多,很多以前根本注意不到的细节,现在远远就能一眼看出。
“沉香山余神龙在此,你就是斩了我三弟的厉春风?”
余神豹在赤犼军没有活过一夜,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咽气了,潘靖边感其勇猛,命人将余神豹骨灰送到铁刃关内。
为什么要送骨灰而不是全尸,是因为通过尸体可以研究出李青很多实力细节,这种机密自然不可能拱手送给敌人。
“某乃赤犼军押粮大将孟翔!余家小儿,速速受死!”
孟翔大怒,自己明明搦战的时候已经喊过名字,现在这小白脸还是上来就问厉春风,这是在侮辱自己!
呼!
斩马刀发出厉啸,对着余神豹狠狠劈去!
斩马刀刀刃长,刀背厚,再加上孟翔本身身高手长,天生在攻击距离上便占便宜,战场之上面对敌将,孟翔这一刀过去,有人砍人,无人砍马,往往一刀就能把马头给完整砍下来,敌人失了坐骑,还不是由着孟翔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面对迎面而来的斩马刀,余神龙纵马直接冲上!
这是在找死啊……李青心中正纳闷,突然眼神一变,不对!
孟翔本就天生神力,此时配上撕风兽的冲击之力,二力合一,斩马刀下哪怕是一头猛虎,也可以斩为两截,余神龙直冲而上,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只是,在这时,李青发现了一点。
余神龙整个人竟是缩着的!
拿刀砍人,会有一个最佳发力点,在这个点上,刀速最强,刀势最大,敌人最难挡,按照孟翔预判,自己斩马刀劈下来的时候,余神龙会恰好来到自己的最佳发力点,被自己一刀劈成两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