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成呵呵笑了,“是,是,我也感觉贵,这么点带酒精的葡萄汁怎么能卖这么贵?不过咱今天不是过节吗,就奢侈一把。”
“扑哧。”后面沙发上的两个白领嘻嘻的笑了,显然是刚才林成说的带酒精的葡萄汁引起了她们的笑声。
“呵呵,帅哥你太幽默了,可不可以留个联系方式?”一个披肩发的白领丽人模样的女孩说道。
刘琳一看女孩就有种危机意识,而且从两位丽人身上飘来淡淡的蓝色妖姬的味道,很有催情的意味,自己都闻到了,林成不可能闻不到。手不自觉的扯紧林成的袖口。虽然说刘琳的清纯远远胜过这两个画着淡妆的丽人,但是论起眼睛的勾魂和身材的惹火,却是远远不及两人。连带着玲玲也是一副敌意的看着两人。
林成当然能闻到两人身上的特殊香水味,当然林成不知道这种香水叫蓝色妖姬,只是感觉自己的小腹下面有种想膨胀的感觉,但是林成心意一转,收摄心神,体内的气血自然而然的运转,很快的就把这种蠢蠢欲动给抛开。
蓝色妖姬这种香水,很容易引起人的。刘琳也是在看瑞丽杂志上看过这种香水,有次去逛街的时候在高级香水柜台闻到过这种香水的味道。
林成都有蠢蠢欲动的欲念,就更别说于小伟了,于小伟下面已经支起高高的帐篷,不过幸好玲玲没注意,她只是感觉这种香水味道很好闻。
林成回头看了她们两人一眼,指着刘琳跟两人介绍道,“对不起,我想这事你可以问问我女朋友,她要不反对,我没什么意见。”
刘琳听林成这么说,立马喜上眉梢,连带着心情也好的透顶,“他的电话我一直给他保管着,你们可以直接打我电话,有事情我可以帮忙转告。”
两个白领丽人有点自讨没趣,转过头去,继续喝酒去了。经常泡吧的女人能是什么好女人,经常泡吧还主动跟男人要电话的女人是什么样的人,就更可想而知了。
其实两人根本就不是因为林成幽默,而是看林成像个凯子,有钱,而且是个暴发户,不常来酒吧,这样的人大概钱好骗吧。
一段小插曲,让刘琳对林成的感觉更甜蜜了,其实刚刚林成这么说是给自己解围的成分居多,但是听在刘琳耳朵里,那不亚于直接表白一般。反正刘琳是这么认为的,她也愿意这么认为。
林成和于小伟一人对着一瓶百威,刘琳和玲玲两人则是轻抿拉菲,听着音乐,看着台上的表演。
在酒吧这个光怪陆离的地方,展现了一个城市的无聊人群,有想买醉的,有寂寞的,但是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深夜能玩的地方也就这么几种,不是歌厅,就是洗浴,要不就是酒吧。
看着表演,品着美酒,林成的余光发现一个鬼鬼祟祟的人,手刚刚从搭在沙发上的西装里掏出一只皮夹子。
这种人在道上有专门的称呼,就叫皮夹子。其实黑社会专业术语挺多,小偷叫皮夹子,拦路抢劫的叫溜道牙子,入室抢劫的叫登堂,枪叫喷子,警察叫盖子,被警察抓叫掉脚,等等。
这个皮夹子,动作相当的自然,丝毫没有作为一个皮夹子应有的紧张和慌乱,有种自然而然的感觉,仿佛那件衣服就是他的,口袋里的钱包就是他自己的一样。掏出钱包后,还很自然的把衣服上的褶皱轻轻的拍了拍。
一开始林成看他的时候,还以为那件衣服本来就是他的,但是林成的目光跟着他走了十几米,在一个角落,皮夹子掏出钱包,把里面的钱掏了出来,简单的捏捏厚薄,把带银行卡的钱包随手就丢到了一株半人高的盆景里。
林成听歌看表演的同时,也在关注着这个皮夹子的一举一动,他径直的走到吧台,要了一瓶啤酒,慢慢的喝着,同时眼睛四处张望,像是在寻找下一个下手目标。
这个皮夹子发现了坐在吧台另一面的一个身穿短款貂皮大衣的妙龄少女,正一个人在喝着一杯鸡尾酒。
这个皮夹子虽然长的有点瘦,但是也不失为相貌堂堂的一个帅哥,长的很精神,模样刚好是能吸引女士注意的那种。
皮夹子凑到这个女孩旁边,“小姐,我可以坐这里吗?”
女孩根本就没搭理他,他也就自顾自的坐了下来,坐的位置刚好是女孩放的坤包的这一侧,“美女,我可以请你喝杯酒吗?”
皮夹子伸手叫来的酒保,“给我调一杯曾经的回忆。”皮夹子就拿出刚才凑丢弃的钱包里掏出的钱,点了两张放到了酒保面前,显然他对这里的鸡尾酒很熟悉,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
这时女孩才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这个瘦削的男子,“什么叫曾经的回忆?”
皮夹子一看自己的搭讪终于有效,也露出洁白的牙齿,笑了,“呵呵,曾经的回忆就是一种淡淡的思绪,咖啡淡淡苦味,象征着曾经回忆的些许忧愁,桔汁甜中带的微苦,是记忆中苦中的甜蜜,最后再加上一点点的威士忌,那是曾经青春时候的张狂。一杯酒可以让人回忆起曾经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