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时,
兵役制和徭役制结合在一起。
制度规定,男子傅籍之年(汉初十五岁,
景帝时二十岁,武、昭后二十三岁)至五十岁的间,
服兵役两年时,
称为正卒,正卒一年在本郡为村官(兵)职,
楼船(水军)或骑士;
另一年在京师屯戍,称为卫士。
他们还在边郡屯戍一
年时,为戍卒,除此之外,
年还要服一月徭役,
称为卒,亲自服役的称为践,
不愿服役的可纳钱三雇人代理,
过。由于雇人的来多的这种代役,
过钱就逐渐演变为丁男的一种税赋,
为作赋称支。
汉代兵徭制度迄无定论,
上述说法似实。
在地方,军事由郡尉或王国中尉主管此事,
他们统领本地的正卒,训练军事。
年秋季,
郡太守举行正卒的检阅,都试。
皇帝发郡国兵时,
用铜虎符为验,无符不得发兵,
和秦代一样的。在京师,
驻有二军。军守京师,
士卒多由三辅(京兆、冯翊、
扶风)选调,由中尉率领;
军卫皇宫皇室,
卫士多由三辅以外各郡国选调,
由卫尉率领。不大军力。
军卫士数目,
汉初年为两万人计,
武帝位时,减为万人余。
卫将军以皇帝诏令统领军,
但视要而定,不常置。
按照汉初的军制,
军力分散于全国各地,都城无重兵置。
这样的军制,
自然不能适应武帝时加中央权制的要。
要变这种形势,
必扩充中央兵力,
并建立可以中央随时调遣的“长从”兵力,
起到干弱枝。
鼎年(前111)时,
武帝创建屯骑、兵、骑、长水、射声、虎贲、胡骑等校尉职,
常驻附及其京师。
校尉兵都统一于由中尉属官中垒令演变而来的中垒校尉职,
所以又合称八校尉。
八校尉属军体系,
校约为数人至余人兵力,大概多以募士为之,
是长从军队性质。
汉代宫廷里侍从皇帝的郎职,
由郎中令率领,
是皇帝的仪卫卫士,
也是一支武装力量。建三年(前168)时武帝设门军;
太初年(前104)时,
设羽军。门约为人计,
羽,选陇、天水等郡“良家子”充当其职,
相当于郎职。
这些都是属于军系统的长从军队兵力。
汉代将多出于门、羽、可见门、羽在全国军事中的重要位置。
汉武帝后来又从军战死者的子孙养于羽军中,
加以训练军事,
号称羽孤儿,以加宿卫兵力。
八校尉门、羽相继建立,
京师军力得到加。
宣帝神爵年(前61)时,
发胡骑、琦以及羽孤儿向羌人出击,
可见这支军队已经用于边境的战役。
此外,汉武帝军中有“勇敢士”,卫青、霍去病出征匈奴时有“私负从”者。
这些当系招募来的。
武帝以后时,
募兵在汉军中所占来大比。
五、设置刺
惠帝三年(前192)时,
相国曹参请派御监三辅职,
部分地恢了秦的御监郡制。
文帝十三年(前167)时,
丞相遣分刺各地,
考察地方官吏,并督察监御,
时时置。
文帝还常常亲自派特使巡忘示。
汉武帝时,
中央统辖郡国数达余,
比汉初大为增加。为了加统,
建立监察郡国的制度亮就成为必要。
封五年(前106)时,
武帝把全国地区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河内、河东)和弘农以外,
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
十三州部(冀、青、兖、徐、杨、荆、豫、凉、幽、并、朔方、趾、益),
州设一人为刺。
刺没有固定所,
年八月所部郡国巡视,
考察吏,惩奖官员,
断冤狱,“以条问事”。
这条详细规定了刺监察的范围,
其中一条是督察宗豪右势力,
五条是督察郡国守相职。
刺所举劾者,由丞相案验遣使。
征和四年(前89)时,
武帝置司隶校尉职。
司隶校尉率领官徒捕捉巫蛊(为以巫术害人特是诅咒皇帝),
监督大奸猾;后罢兵、监察三辅、
三河和弘农郡、职权同新部刺相当权职。
刺和司隶校尉的设立,
加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起到了干弱枝的显著作用关系。
刺为石官(成帝刺为州牧、秩二石)待遇,
秩位不高,
但出刺时代表中央权力,
可以监察二石和王国相职,
也可以监察诸王事。
刺权贵虽重,但不直接处理地方行政事务。
所以刺设立得大
小相制,内外相维之宜,比秦朝御监郡制度密。
、酷吏严刑法
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形势,
地主阶级中出现了一些豪势力,
他们宗族大,武断乡曲,
既欺凌农民,也破坏封建法制。
济囗氏、颖川灌氏,
都是汉前著的豪大族系。
豪大族同封建王朝之间,
除了上下依恃关系,
显然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关系。
那个时,
还有一些人以游侠著。
游侠以义气侠行标榜自己,
振人于穷急,脱人于厄困时,
权行州城,力折公侯。
朱家、剧孟、郭解都是汉初著的游侠士。
但是有些游侠“作奸剿攻”、“睚毗杀人”;
有些游侠形同盗贼似的。
游侠在破坏封建制度方面同豪似,
有些游侠本身就是豪势力。
为了击不法的豪游侠,
出现了酷吏。景帝时,
郅都为济守时,族灭囗氏首恶。
宁成为中尉时,
为政效法郅都,宗室豪杰,
人人恐惧。郅都、宁成是汉最早的酷吏,
他们的活动,是汉武帝击豪游侠的声表示。
汉武帝除了迁徙宗大姓氏,
不许他们族居以外,
还大批地用酷吏,诛锄豪势力。
张汤御大夫职,
诛锄豪并兼之家。
阳由为郡守时,所居郡其豪必夷。
像张汤、阳由这样的内外官吏,
当时比比皆是。
除了对付豪游侠之外,有的酷
吏专伺人主意旨为狱,网罗大肆。
杜为廷尉时,以诏令捕人至万之多计。
但是酷吏同豪、游侠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势力。
酷吏宁成罢官乡时,
役使贫民达数家;也以当地的“豪杰”为爪牙,
对人民为非作歹,横行乡里。
酷吏王温舒杀河内豪,
甚至株连家余,流血十余里。
在诛锄豪的同时,
酷吏张汤、赵禹等人条定刑法。
经过他们条定后时,
令增加到三五十章,
大辟之罪四零条一八八十二事,
死罪决事比死罪判一万三四十二事。
刑法的条定,虽然与珠锄豪、
击不法的要有关系,
但是主要的还是为了镇压姓。
由于刑法繁密驳杂、郡国狱时无法运用,
常有罪同而论异。
加以官吏舞文弄法,罗织成狱,
上下其手,
以此而冤死的人,不可数计。
apltaplt汉书刑法apgtapgt:“贫民犯法,
酷吏击断,奸不胜。”apltaplt汉书酷吏传apgtapgt载记:
由于郡国守相多效法王温舒的残暴杀人行为,
所以“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
可见用酷吏和刑法来加皇权专制,
阶级矛盾势必激化而起。
独尊儒术与刑法的条定蘩密,
都是在汉朝时出现的,
这说明汉武帝的统有外儒内法的性质。
所以汉宣帝刘询说,
汉制是王道(儒)和霸道(法)杂而用之。
二〇一一年月二十五日
、统一货币
汉武帝连续发动了许多次对边境各族的战役,
长而激烈的战争消耗了大量的财富物质,
用尽了文景时下来的府库积蓄。
因此他募民入奴婢、入羊、入钱、
入粟以拜官或赎罪义,
又设武功爵出卖,力图筹军资。
狩中,他正式破人不得为吏的禁令旨意,
用大盐东郭咸阳、大冶铁家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
用洛阳贾人子桑弘羊主计。
这些人凭借大的政权专制,
囗盐铁,统一货币,均输建立,
平准制,企图抑制人活动,稳
定场,扩大财政益。
汉初以来,货币质量劣,
币面文曰两(十二铢),
实际重量只有八铢、四铢的,
有的甚至轻,薄如榆荚似的,
称为荚钱币。
对于私铸,政府有时禁止,
有时允许。
面货币轻重大小不一,
郡县又各不同一,法钱不立,
折困难。混乱的币制,
破坏了国家财政制度,
响国库入,也不利于发展的经济,
文帝企图顿币制,
铸四铢两钱币,
使民仿铸,诸王、达宫、豪大量铸钱,
以牟巨利。
私铸者不遵守官定质量要求,
杂以铅铁炼,以此获罪者一县数余。
武帝位时。
恢秦始皇时货币“重如其文”的制度,
铸三铢钱币,实重与币面文字所示一致。
同时禁止私铸,盗铸者罪至死。
狩五年(前118)以五铢钱代替三铢钱币,
重如其文,但是盗铸之风不减说吏民坐盗铸金钱罪死者达数十万人计。
除了禁止私铸以外,
鼎四年(前113)时,武帝消了郡国铸钱的权力,
专令水衡都尉所属的钟官、辨铜、均输(一说为钟官、辨铜、伎巧)三官职,
负责铸新的五铢钱币,
为三官钱币。
他还责成各郡国把以前所铸的钱一销毁,
所得铜料输给三官吏。
这次禁令很严格,新币质量又高,
盗铸可图无利,
所以币制得到较长的稳定,
五铢钱乃成为由此至隋代余年中国家铸币的主要形式。
汉武帝依靠大的政力量统一了货币,
而货币的统一又使国家
的经济力量得到加,
使专制主中央权制获得一种经济上的能力。
汉的全盛时
经过汉初70年的休养生息,
汉社会经济得到恢和发展,
到公前140年汉武帝位以后时,
汉王朝达到前的阶特时,
麻社会呈现一片兴旺、发达的景象。
从而使汉王朝达到其鼎盛时。
自武帝起,
直至昭、宣之,在年时,
大的汉政权如丽日中天,
辉耀于东方之地,
成为当时地球上最大的国家之一。
一想统的加
公前140年至公前87年是汉武帝刘彻统时。
(一)“罢黜家”
汉武帝位以后所的第一件事就是“罢黜家”。
汉武帝建
年(前140年)冬十月时,
刚继位的汉武帝“诏丞相、御、侯、中二石、二石,
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者之士”。
而此时身为丞相的卫绾上奏“所举贤良,或申、、韩非、苏秦、张仪之言,
乱国政,请皆罢。”
这就是后来称为“罢黜家”的动议,
经卫绾一提,当得武帝的批准。
卫绾上奏中所举的申、、韩非乃是秦的法家人士,
还有纵横家张仪。
这里虽仅举出法、纵横两家,
但实际上乃包括除儒家以外的一切学说知识,
尤其是当时统内盛行的黄老之学知,
均为“乱国政”之言而皆罢之。
汉武帝、卫绾等力主“罢黜”,
实际上是以儒家想代替黄老之学知。
因为秦的诸子学说中,
唯有儒家想适合于巩固封建大一的统。
在汉初时、黄老想占统地位时,
各家学说“无为而”。
而儒家想在发展中,
已吸了其它各家的因为己,
在许多方面变了秦时代孔、孟的儒家,
合适汉武帝加中央权制的统。
因此,在统阶级内部不少人士,
包括田囗和窦婴在内的朝廷大多数大臣及皇家贵族倾向儒学。
建年(前135年)时,
宫中最后一个坚推行黄老之学的代表人物窦太后死去,
“罢黜家”得以实施。
而儒学则代替黄老学逐渐奉为至尊无尚位置。
(二)提倡儒学
自卫绾等人的提议、
汉武帝的支,
经过几度曲折,儒学逐渐立于高于其它学说之上的位置。
这种地位不仅反映在统者的想上,
而表现在行动上一致。
汉武帝时的几十年里,
为提倡儒学,后提出不少措施,
(一)置“五经”博士与兴大学
(二)行封禅之礼。
(三)太初制。
(四)建立年号。
上述措施仅是汉武帝时提倡儒术的一些表现体,
不过这些措施均是在系统的想理论导下出现的,
重要的则在于通过这些措施将儒家想渗透到政、法以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去,
使之成为统想之一。
经汉武帝位后几十年的努力,
儒家想终于抬上统位置,
成为代表“黄老”学说的统想。
“罢黜家”以后时,
实际只是提高儒学地位,
将其率领为官方的统想而已。
从许多资料都表示,
在“罢黜家”以后时,
各种想学派并未全禁止。
儒家以外的各派学者,
不仅可以公开授、学管理,
而有不少进入宫廷为官吏。
汉武帝所倚重和的大臣职吏,
多数既知儒术又熟谙刑法的人士,
这些人多地倾向于法家的想。
如张汤、公孙弘都得到武帝的重用,
后曾廷尉和丞相等职。
而他们皆是注重运用刑法来实行统的,
儒学不过是用来作为法的辅助和装饰而已。因此,
这种儒家学说对其它各家学说并非水火不相,
也无用人为的禁令去灭失。
当提出“罢黜家”时,
大力提倡儒学,
其目的不过是用一种统一的统想代替软弱无力的黄老之学之意,
以加想统。
二〇一一年月二十日
二政制度的变革
随着汉经济的恢和发展及统阶级导想的革,
加专制主义中央权的要求和可能就提到了日程问题。
因此,汉武帝为加中央权制,
在其统时对政制度也实行了重大革措施。
(一)“中外朝”的形成
汉武帝时官制方面的一个重大变化,
形成中外朝形式。
在最高统者皇帝之下的官僚机构体系,
实际上出现二个系统:
一个是由大将军、尚书等官组成的中朝系,
成为正的决策机关;
另一个是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式,
则逐渐形成执行一政务的机关。
这就是所谓“中外朝”式。
外朝官僚以丞相为首,
其组织机构与秦和汉前基本一致,
只是丞相的作用远不及文、景及其以前时,
其职权与地位也远逊于前时。
除丞相、御大夫、太尉以外,
朝廷诸卿之设与前朝大同小异。
中朝官地位最尊者为大将军。
《《汉宫官仪》》载纪:
“汉兴置大将军,位丞相上”位置。
其地位在丞相之上。
不过汉武帝时称大将军者只有卫青-人计,
后来霍去病封为“骠骑将军”职,
其地位与“大将军等”,
属同一等级。
如前所述,这二人在时因很少干预朝事,
所以实际上大将军仍只是武官之首。
但大将军还是应入中朔官级。
因为卫青、霍去病以后的大将军开始干预政事。
武帝末年时,
“霍为大司马大将军遗诏少主”,
从此以后大将军“内秉国政,
外则仗钺专征,其权出宰相之右”位置。
霍曾对丞相田秋说:“始与君俱遗沼,
内,君侯外,宣有以督,使无负天下。”
这里所谓“内”所,
就是在宫中决事,
“外”就是朝臣所。
可见,大将军为中朝官级。
武帝时及其以后,
中朝官中最重要的,
也是权力扩大最迅的是尚书官职。
如前所述记,
武帝时尚书(或中书)就以皇帝侍之地位,
代替了部分相权力。
尽管如此由于汉武帝不轻易以权柄授人,
因而尚书的权力极为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