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霄云一脸坏笑:“咱们既然都把地名换了,朝代也随便编一个吧,大德朝怎么样?皇上郭德刚,皇后娘娘于謙。
皇上不理朝政一天就知道唱戏,皇后娘娘就知道抽烟喝酒烫头。”
观众鼓掌叫好:
“哈哈哈!!!”
“好!!!”
曲霄云点了点头:“故事发生在大德年间,阴川一带。”
“故事主人公叫吴锋,孩子从小被父母遗弃,被师父抚养长大,师父名叫吴大用,这名起的多棒啊,听着就没什么用……”
“哈哈哈!!!”
“为什么给徒弟起名叫吴锋呢?因为吴大用活的有点窝囊,老挨欺负,他就想着让徒弟活的有点棱角,所以给他起名带个锋字,可他忽略了自己的姓了啊!”
“哈哈哈!!!”
“吴大用四十多岁,是一名赶尸匠,长的丑也没什么钱,这行虽说是行善事,但成天和尸体打交道,一般人家也接受不了,也没娶亲,爷俩是相依为命。
赶尸这行走一趟脚挣的钱还算凑活吧,但不是常有活啊,家里又没地,爷俩住的房子都是一个废弃的土匪据点,方圆十里地都没有人家,日子过的很清苦。
想生存管着剃头修脚,人得有个手艺啊,吴大用也没别的手艺,就把赶尸的手艺教给了吴锋。
也算是祖师爷赏饭,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吴锋这孩子除了长的俊不符合条件,别的全合适。
十六岁那年个子就长到了一米八,大小伙子浑身也有把子力气,再加上经常和师父穿山越岭熟悉地形,身体素质极佳。
按理说就可以独自走脚工作了,但吴大用舍不得,虽说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比亲生的还亲,自己饿肚子也给吴锋吃饱了,愣是又养了两年,十八岁才让他自己单干。”
“头出发前,吴大用把赶尸匠穿的衣服,青布道袍、青布帽、草鞋,全给换了一套新的,摄魂铃、黄符等一系列路上所能用到的东西也都给备齐了,爷俩平常逢年过节才能吃上肉,吴大用咬着牙走了十里多路,去县集给他买了半包酱牛肉。”
“列位,穷家富路,没有钱在家里忍着也就忍着了,这个贵我吃点便宜的,或者我在屋里待着不出门,在家里怎么穷都能忍。出门不行啊,出门衣服也得带,干粮也得带,钱也得带,还得住店吃饭呢!”
“吴大用深知这个道理,把家里所有积蓄的三分之二都给了徒弟,就怕路上遇到个难事,临走不放心,还叮嘱徒弟走一趟活就回家。”
“师父疼徒弟,徒弟也疼师父。”
“吴锋嘴上答应了,可心里想的是自己出来干活了,得多走几趟活,多赚点给师父买个礼物。”
“告别了师父后,吴锋踏上了前往川城的路。书要简言,路上无话,这一日就到了川城。
为什么要去川城呢?
因为此时秋高气爽,正是秋决的时候。
为什么一年四季非要在秋天行刑呢?
因为秋天正是农闲时期,看热闹的老百姓也多,行刑起到了震慑的作用,让百姓不要胡作非为,否则就是这个下场。”
“川城的菜市口人满为患,尽管生逢乱世,男女老少们还是有一颗爱看热闹的心。
犯人们跪成一排瑟瑟发抖,老百姓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行刑前,侩子手拿块半熟不熟的肉往犯人嘴上抹了抹,然后喂犯人一碗酒。
这是行刑前的规矩,也叫断头饭,朝廷为此拨的银子,本来很丰盛,被一层层贪污,最后只剩下一碗酒一块肉,要杀头了那得多大的心才能吃的下去啊!肉也不用煮熟,就是走个形式。
午时三刻,监斩官发令,侩子手举起鬼头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