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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回到袄尔兰学院(1 / 2)

 两天之后,宋天雨在森林旁一个小镇旁边将了下来,走进小镇之后感觉特别的亲切,差不多快百多年没有回到人类社会了吧,今后一定要好好享受人生了。()

向一个老者问了一下这里最大的一家酒楼的方向,径自往目的地而去,点上满满一桌菜再加上一点小酒,如果再有个贴心的女人陪在身边就好了,宋天雨边吃一边微微有点感叹。

之后一个多月的时间,宋天雨一边往袄尔兰高级学院方向缓缓而行,沿路自然是高吃好喝的享尽了口福,路过几个大城市的时候还往一些什么香阁春阁什么的情趣地方逛了几趟,反正这些年来他身上的金币银币也收集了不少,自然是不担心没钱花,赶路的时候则是骑着化装成平凡狮子模样的烈焰神狮身上,边赶路一边熟悉着奥特原先所掌握的一些剑技,顺便把他的各种随身习惯也熟悉了一下,争取以后没人能发现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在开始之前的前两天之后宋天雨终于来到奥特学习的地方袄尔兰高级学院,学院是属于火系主神支持的烈元大帝国的高级学院,坐落在帝都兰特城的南面,而烈元帝国则是大陆上七大帝国之一,这座学院之中教授的学科有很多,武者系就分为剑士、刀士、骑士、弓箭手、刺客等,而魔法师除了现在大陆上七大主神的主流魔法外还有一些偏门魔法,如雷系、风系等与魔法变种炼金系,袄尔兰高级学院在整个大陆上也算排得上前十的魔武学院了,这个学院的剑士与火系魔法师尤其出名,剑士强大是因为这座学院的院长雷德本身就是一名初级剑神,而剑士系的卫利副院长也是一个剑圣级的强者,所以剑士系的学生要比别的系的学生平均水准要高出一些,而火系魔法系与剑士系的强大相差仿佛,则是因为火神眷顾的原因,在这里学习火系魔法要比别国快了不少,而学院学生之间的百名强者就有二十多个人是属于剑士系,再二十多是属于火魔法系,学院的第一高手就是一个叫尼克斯的五年级高级大剑师今年才不过二十六岁,学院的老师都估计他有可能在百岁之前就能达到剑神的境界。

宋天雨骑着一头狮子进学校到是没怎么引起别人的注意,因为进进出的学生之中有很多人都是骑着自己的宠物的,骑这种只有六级魔兽级别的狮子的人也很是普通,当然如果让它现出五米长的原身的话估计就会吸引很大一部分人的眼球了。

把一年的学费一百个金币交完了之后,宋天雨打算回到奥特的寝室去看看,那里还有三个对他来说比较熟悉的同学兼室友在那里,进到寝室之中,现在已经有两个人在里面了,其中一个身着华贵的胖子叫高斯,家里是开商行的比较有钱,为人还不错,不过有时候就是太啰嗦了点,从奥特的记忆之中是对他无可奈何,另一个帅帅的家伙则是叫特拉,是一个快没落的贵族,听他说他家族以前曾经是帝国公爵,不过现在已经没落了,到他老爸这一代只是一个男爵,而到他这一代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功勋的话只能是一个勋爵了,而到了他儿子那一代的话估计只能是一个平民了,烈元帝国规矩就是没有达到大公爵的爵位的话则没有完全继承权,子女只能有一位继承低一级的爵位,特拉到是没有一般贵族的傲气,不过为人就是比较有色心,经常去挑逗那些贵族夫人或少女,寝室之中最后一个家伙则是一个矮人,本来矮人一般用的武器不是手中打铁的铁锤就是板斧,可惜这个叫爱特岚的家伙却偏偏喜欢用剑,所以就来到这里来学习剑术。

躺在床上的高斯见到宋天雨见来不由问道,「奥特,怎么样,你到那遗忘森林有什么收获没有,要是没弄够钱的话我是可以皆你一些的,你可不要不好意思说,好歹我们都已经两年同学了,放心我是不会收你利息的,我们之间也用不着这么见外。」

「不用,我这次的收获相当不错,以后几年的学费什么的都够了,谢谢你了。」宋天雨总算是了解到奥特为什么对他无可奈何了,这家伙好象热心的有点过头了。

「嘻嘻,看你这两个月没见好象长白了不少,看来你真的是找到了好东西了,快说说你到底找到了什么好东西,弄到这么多钱?」听说他收获不错,连一开始不怎么在意的特拉也很是好奇,附和着高斯。

宋天雨想了想,反正以后他们总会知道自己有钱的,这回正好编一个理由好让他们相信,不由点点头从空间戒中拿出几个**级的魔晶核来。

「空间戒?九级魔晶核?」两人看着宋天雨手上的东西不由目瞪口呆。

特拉羡慕的说道,「你真是好运啊,你是怎么弄到这些东西的?」

宋天雨装着得意的说道,「我进了遗忘森林之后遇到两只非常高级魔兽在打架,嘿嘿,于是最后被我占了便宜,而且其中一只魔兽巢**之中的不少东西自然是归我所有了,包括这只空间戒在内。」这些话到是半真半假的,他的这些魔兽晶核到着是从那些魔兽的巢**中收刮来的,不过收刮的对象却是自己几只宠物的巢**。

「你真是走了狗屎运啊,这样的好事都能被你碰到。」高斯微微笑道,这些东西对于别人来说很是珍贵,不过对于他来说却是不算什么了,在他家的商行之中这种东西可是有不少的。

「要是当初我与你一起去就好了,说不定我也能有这么好的运气呢。」特拉无不羡慕的说到,对于贫民与破落贵族来说,一颗九级魔兽的晶核可是一比比较大的财富了,「奥特,你既然发了财,那是不是要请我们几个去福满楼喝酒啊?」

「这不大好吧,就算要请客也得等我们寝室里的人齐全了再请。」高斯微微有些迟疑的道,虽然特也比较想让宋天雨请客,不过他可是知道福满楼可是在这帝都兰特城可都算得上一个比较高档的地方,进去的人最少都要消费上百金币,不然都不好意思出来。

特拉道,「等那家伙回来也不知道要什么时候,要不我们先去吃一顿,等他回来的时候再请他喝点酒就可以了,反正这个家伙是个酒鬼。」刚说完外面却是传来一阵嚷嚷声。

「靠,特拉你这家伙也太没义气了吧,有酒喝就想着你自己,还是人家高斯够义气,这个时候还想着我。」却是爱特岚这家伙拿着一大堆的东西走了进来,「刚才好象是说奥特请客的,你这家伙是不是发财了啊?」后面这句话却是对宋天雨说的。

爱特岚的个子也就一米四多一点的样子,对于其它人类来说确实算是一个矮人了,宋天雨还没说话,站在一旁的特拉连忙把情况说了一遍,接着又说道,「你来的正好,现在我们寝室的人都已经到齐了,今天晚上一定要奥特这家伙到福满楼请客,你说是不是?」

爱特岚冷哼一声,道,「刚才你这家伙好象又说我坏话了,不过你现在这句话到是说的对,既然奥特这家伙发了财,嘿嘿,那这一顿就免不了,听说福满楼的醉半仙酒非常棒,我还没有喝过呢,嘿嘿,这回可是跑不了了。」

见他们三个人都嚷着自己请客,宋天雨知道自己这一顿是跑不了了,不由哈哈一笑,道,「好,今天晚上我们就到福满楼大吃一顿,你们想吃什么自己点。」

三人听他这么说不由大是兴奋,几个人收拾一番之后就起程往福满楼而去。

福满楼这地方果然是很高级,最便宜的一个菜都需要一个金币,贵的上百个金币都有,那醉半仙果然不愧被酒贵爱特岚称为好酒的酒,单是一小瓶大概半公斤左右就要十个金币,而且还要限量供应,每个人最多提供一小瓶。

几个人边喝酒边打屁吹牛,互相说着一些学校的趣闻或者这个暑假的一些见闻,宋天雨恍惚之间好象又回到了自己的大学时代,与自己的同学在小店之中喝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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