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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白袍小将(1 / 2)

 关于自己的狗营,宋庆曾经做过很多畅想,当然他没幻想者率领几十万只狗横扫天下,不过在几十上百人的斗殴中,这些狗起到的作用还真不小,如今自然想要试试在真正的战阵中,这些狗发挥的如何。

方才因为众人打作一团,他也没机会仔细查看,可如今追击敌人的时候却发现,这些狗刚才似乎也参战了,有几个嘴角和牙齿处还在流着血,还有一条身上带了伤,应该是被顺刀划破的,不过看上去伤势不重,这会儿正追的来劲。

狗这东西,还是要看如何去用,长枪大戟的战阵之中,作用显然是不大的,跟骑兵对冲更是没戏,反倒是用来侦察,或者是追击敌人的时候,作用当真不小,两条腿的毕竟跑不过四条腿,哪怕你拼死逃命都不行,那十几个后金兵跑出一阵之后,排在最后的两人就被五条狗扑住,被宋庆和薛五从后面赶上,一刀一枪了了帐。

见明军军犬厉害,其余的后金兵奔跑更快,可无论他们怎么跑,都无法逃脱这些狗的追赶,过了不长的时间,又有几人被扑倒在地,做了追兵的倒下之鬼,只有最前面那几人体力充沛,还时不时回头将军犬驱散,这才一直逃了出来。

宋庆心中也有些发急,方才因为追的上瘾,只留下少部分人看守死伤弟兄,如今已经跑出不短距离,他多少有点放心不下,而且这地方天知道还会不会遇上敌人,此时身后士卒队形早已经散了,若是再冲出来一支马队,只怕凶多吉少。

又跑一阵,前方忽然升起一阵黄色烟尘,应该是有骑兵过来,宋庆心中一紧,立刻喊道:全军止步,把阵势扎好,听我号令行事

对于视军令如同酒肉和军棍的徐州卫来说,长官命令代表一切,宋庆以前没少玩紧急集合之类的把戏,早把这帮人吓成神经病了,如今听了号令,下意识便收住脚步,各自开始寻找自己的位置。虽说如今部队减员不少,让周围熟悉的人都不见了,可队列却也在顷刻之间完成,宋庆心中稍安,再看远处过来那支百十来人的骑兵队,却都是明军打扮,高高飘起的军旗上大书一个吴字,为首的乃是个银甲白袍的年轻小将,手中一杆长枪,见几个辫子兵正在仓皇逃窜,瞬间便冲杀过去。

丁魁撇了撇嘴,凑到宋庆身边,小声问道:庆哥儿,这可是我们的人,就这么让他们杀

无妨,反正我们也一直没追上,就当给友军送份礼物宋庆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他这次斩获已经够多了,足有将近八十个首级,而且应该还都是真夷,哪怕回去给各部长官都分润一些,自己升官也是板上钉钉的,至少这代百户的代字肯定要撤下去了,如今徐州卫刚到京师,正是人生地不熟的时候,他这个活广告长官们不会薄待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看这白袍小将十分顺眼,虽然还不知道叫什么,但宋庆已经自己脑补了一番,并代入三国模式,这活脱脱就是个常山赵子龙的形象啊,至不济也得是个锦马超

如此骁将,断不可交臂而失之,宋庆立刻站出几步,抱拳拱手道:在下徐州卫宋庆,追击建奴至此,多谢对面弟兄出手相助,敢问军中那白袍将军高姓大名

白袍小将似乎也对宋庆这帮人很感兴趣,毕竟刚才也都看到了,那可是货真价实的辫子兵,这京城附近的战场上,似乎还没有明军追着辫子兵跑的先例,眼前这伙儿人却做到了,而且兵将浑身浴血,显然是正经厮杀过的,并非是跑出来捡便宜,这当真叫人有些意外,见宋庆礼数周到,也忙从马上下来,将长枪交给随从,先还了个礼,随后才自我介绍道:在下乃是关宁军的吴三桂,见过宋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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