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吴天抓破脑袋也不会想到,沈初夏没睡好,确实就是因为他,而且,沈初夏觉得吴天比那些羊更可恨。
吃完早餐后,两人一起去了公司。
打完卡后,正好碰到刘钱。
赫!好家伙,这还是刘钱吗!?
只见他上身穿一件得体的蓝色衬衫,打着领带,裤子烫得笔直,皮鞋擦得可以照出人影,头发也理了,满脸激情和斗志,感觉像是刚参入工作的小青年一般。
“老刘,你这是……”吴天上下看着他,琢磨着他是闹哪样。
“哟,吴兄弟,回来了,我听冯助理说,你和沈总一起出差了,还顺利吧!?”刘钱满脸笑容,声音比以前爽朗了几分,言语间竟还有几分豪气。
吴天更是看不懂了,想了想,拍着老刘肩膀道:“老刘,虽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哪条神经错乱了,但你这身形象确实挺带劲的,真心话。”
“哈哈哈哈,我也这么觉得。好了,不和你多说了,我要去忙我的事了,回头见。”
吴天望着刘钱消失在公司门口,淡淡笑了笑,低不可闻道:“老刘,凡事贵在坚持,你可别两天打鱼,三天晒网啊,不然,小心我抽你。”
吴天从公司出来后,直接到了东湖区分局,正准备敲响上官雪办公室的房门,忽然听到里面传出“砰砰梆梆”的声响,好像里面正在发生激烈的战斗。
吴天立即收手,倒了杯茶,在外面等着。
虽然不知道里面的具体情况,但吴天估计,依上官雪那脾气,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她在收拾人,自已绝不可以打扰她的好事,免得跟着遭殃。
果真不出所料,不一会儿,只见办公室的门被拉开,然后,一个人被踹出办公室,在地上滚了两圈后才收势。
吴天啧啧称奇,定眼一看地上的人,顿时脸皮直跳。
只见此人穿一身袈裟,剃一个光头,脚上一双步鞋,脖子上挂一串大佛珠……一身和尚的打扮,而且脸蛋圆滚滚的,不笑都有几分笑意,看上去确实像个和尚。
问题是,这人吴天认识啊,就是花天酒肉,泡妞像逛菜市场一样的孙晓宇,哦,对了,还常常鼓吹自已家财亿贯,但跟他借钱就跑得比火箭还快的孙晓宇。
这损人怎么变和尚了!?
“你怎么在这里?”吴天惊骇道。
孙晓宇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见是吴天,立即眉开眼笑得像见了花姑娘一般,乐呵道:“老吴,你怎么在这里?”
两人大眼瞪小眼瞪了一会儿,吴天忽然恍然笑道:“哦,我明白了,你肯定又是在这里泡妞。”
孙晓宇连忙冲过来捂住吴天嘴。巴,小声道:“不要说得这么粗俗好不好,而且,我现在正式通知你,以前的孙晓宇已经死了,现在我是另一个孙晓宇。”
“……”
吴天奇怪扫着他全身,不解道:“难道你真的出家了?”
孙晓宇长袖一拂,不屑道:“怎么可能,这只是装束,现在小姑娘都喜欢这一套,前几天我还把到了几个……喂,你不要勾-引我谈这些低俗的问题好不好?”
“那你是几个意思。”
“我跟你说,我碰到我的真爱了,我决定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爱她。”
“……谁?”
“就在这屋里,特别正点,叫上官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