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苏破虏的军队进入旅顺,踏上城墙的那一刻,建奴的灭亡就已经注定了。
破烂的门楼门可以抵挡瘦弱的汉军,但是确抵挡不了苏破虏的手下。
建奴的弓箭可以威胁汉军,但是确威胁不了苏破虏手下的重甲步兵。
可笑的是这批重甲还是建奴亲自送的。
“砰,砰,砰”
“砰,砰,砰”
“砰,砰,砰”
3轮火铳攻击之后,本就破烂的大门,更是布满了弹孔。
苏破虏向前一步,一脚下去,直接把整扇门给踹倒了。
“明军小将,胆敢和我战上一场吗?”
明知已经无法挽回结局的爱新觉罗永夜,在大门倒下的那一刻直接高呼到。
倒不是爱新觉罗永夜多么不怕死。
实际上爱新觉罗永夜的心里怕的要命。
之所以站出来,无非是想表名自己是个官。
比其他人有价值。
只要对方小将的脑子不傻,自己死于乱枪之下的可能性就比较低。
到时候被送到明朝去,那些读书读傻了的明朝官员,还不得还好吃好喝的伺候自己。
后金加起来不过几十万人,为何敢一次又一次的对大明百姓进行屠杀?
还不是因为胜了有大批的战利品,败了那些明朝人为了面子也会好吃好喝的招待自己?
“等会和对方交手的时候,我稍微放点水,过个十几招,就投降,给足了明朝小将的面子,想必对方绝不会为难自己的。”爱新觉罗永夜心里安慰到。
至于劫持对方跑回去,爱新觉罗永夜根本没想过,首先能不能跑不说,后金军法森严。丢失旅顺和100名后金勇士回去也是死。还不如到明朝做个俘虏呢。
“大人,爱新觉罗永夜武艺超群,大人不可冒险啊。”一名头发略显花白的汉军劝谏道。
“建奴小儿,只要你能结住我3招,我就饶你一条狗命。”苏破虏没有理会这名汉军的劝谏,直接回复道。
“这里太窄了,施展不开,我们带城外一实高下如何?”
虽然这些日子,死在苏破虏军队下的建奴不在少数,但是大都是以多欺少。
这就导致了从辽东招募的士兵对建奴还是有一定的畏惧的。
苏破虏想借此机会,直接在对方最擅长的地方,一击击杀对方。
虽然不见得会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是最起码。
今后,如果有人在回忆起建奴锋利的屠刀的时候,就会想起他们的将军,苏破虏曾经一刀斩杀了建奴的一个将领。
“好,我同意。”在黑黝黝的枪口之下,爱新觉罗永夜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所有汉军,收缴武器,出城观战。”
“第一,第二,第三,小队,驻守城墙,其余人出城观战。”
随着几声令下。400来名汉军和500名明军,在城外围起了一个大圈。
大圈之内,爱新觉罗永夜和苏破虏都拿着一把弯刀。小心翼翼的盯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