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了肯的邀请,在嘱托肯最近一时间最好小心一些之后,余岁便带着肯塞给他的十枚金币,开着那辆aa86到了二十区,他如的家。
在他心目之中,这一虽然耗费的时间有些久,遇到的危险有点多,而还惹了一屁股的麻烦,但不怎么说,这一他不仅成功的卖出了一银鳞胸甲,赚到了十枚金币,还白赚了一辆车,可谓是手套白狼,一夜奔小康。
何况,这一,他还结了一个在区记者的铁杆朋友,对他未来的奸商之来说,无疑是一大助力。
不过,他的车似乎有些太过扎眼了。
尤其是当过了二十区之后,开在上的他,似乎总能感到不怀好意的贪婪目。
虽说进攻有“食大便了”,防御有银鳞胸甲,他不太害怕,可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在几乎个区都是贼的二十区,他就不人偷袭杀死,也得烦死。
“看来,这种轰的车的不适合我啊。”
心中还挺喜欢自己这辆座驾的余岁,考虑了一下“轰”的腔调与麻烦的对比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从心。
于是,已经到了二十一区的他,立刻调头,在车载电脑那甜甜的少女声音的引下,到了十八区,找到了一家修车厂。
半个小时之后,他便开着一辆战乱涂装,看起来仿佛随时都会散架的破车离开了修车厂。
虽然他之前的车和这辆车都是启示历86年的老款设计,但很显然,一个只是复古怀旧款,而另一个,很可能的就是启示历86年走下水线的。。。
而他车上的金币也从十枚变成了二十枚。
他唯一的遗憾,或许就是这修车厂老板的不识货,竟然拒绝了他舔三枚金币买一银鳞胸甲的好心议。
。。。
二十区十大道,一栋看起来矮破旧的二层小楼的窗边,一个穿着普的衬衫,身高普,长相普,丢进人堆之中随时都会消失无踪的身,双眼有些涣散,正是之前下了调查余岁委托的赏金猎人文森。
“然没有那么简单啊,怪不得2的那个公子哥愿意出十倍的价钱。”
不过去了多久,当他的双眼重新有了焦点之后,他一边从耳朵中抠出一个看起来似乎像是鼓动的入耳耳机,一边摇着头,脸上满是无奈之色的自言自语着。
作为个二十区,甚至是个下城区之中出的赏金猎人,他虽然看起来平凡到了极点,他的事务所所看起来也很像是运营不善的破烂模样,但实则,他的线人和耳目几乎遍布二十区到二十八区。
这也是约翰那2团的下城区总经理出问后第一时间到他的原因所在。
只是,从他的自言自语来看,他初的调查结显然不理。
不过,其实这也怪不得他,因为一开始他就肯给带进沟里了。
过肯这个唯一和余岁有联系之人,他调查到了肯是在昨夜去二十三区的时候遇到的余岁,也因此,他下意识认为余岁就是在二十三区的讨生的,于是发动了二十三区线人的他,自然一无所获。
“了,看在这一报酬足够多的份上,我就亲自走一趟吧。”
本不愿在余岁这么个征如此明显的小角色身上耗费太多时间、精力的文森,点开约翰给他发来的车辆定,轻叹一声后,决定亲自跑一趟。
。。。
三区一栋看起来技感十足,但却点缀了不少鲜与树木的豪宅之中,正是人声鼎沸,灯火明。
主人家正在举行狂欢派对
面积足有半个篮球场那般宽广的客厅之中,音乐迷幻,前来参与派对的年轻男女们或是在中心的舞池之中随着摇曳的芒晃动着身体,或是端着酒杯,用酒精来驯化自己的身体和精神,或是两、三一群,寻找着可以用来发泄多余荷尔蒙的间。
但灯、热舞、酒精与荷尔蒙令在场的个人陶醉,以至于在场的人都未曾注意到,豪宅的主人,也是派对的主人此时已经不见了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