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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获知真相(2 / 2)

张达丰并不因为砖厂失盗的事而失去了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兴致。这次回来他果真带回了一条狗,并将它送给了齐大爷,一来给齐大爷作伴,二来可以帮着在厂里巡逻,一举两得。

方义见到这条小黑狗时,第一眼想到的居然是昨晚见到的那条野狼。当然,与那头野狼相比,这条小黑狗要可爱多了。它睁着一双乌黑的眼睛审视周围的一切,身体不住地发抖,仿佛是害怕,又似乎是因为太过于激动。

最高兴的人,当然是齐大爷。他现在成了这条小黑狗的主人,乐得合不拢嘴,很快化身成小狗的保姆,供它吃的、喝的、玩的和睡的,比伺候一个小孩还要上心。厂里人都笑他,说他比这条小狗的生身父母还要好。齐大爷谁也不搭理,只一心扑在这条小狗身上。

方义心里装着事情,于是来找张达丰,将心里所想告诉了他。张达丰认真地听完方义的话,躺在椅子里沉思了一会儿后,说:“照这样看来,偷砖的人很可能真是史虎。依照他平时的性格,发现家里的公鸡被野狼叼走后,肯定会大呼小叫。但他居然没有这样做。”

方义说:“昨晚野狼得逞一次,不知道今晚还会不会再来。史虎今晚肯定有所防备,野狼怕是不能再叼走他家的鸡了。要是这样的话,我担心别的人家可能会遭殃。”

张达丰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这个,你拿去,也许能派上用场。但千万要当心,别伤着自己。”

方义喜出望外,连忙双手接过匕首和刀鞘。这把匕首看上去非常锋利,似乎能削铁如泥。方义将它插在腰间,藏在了衣服里。

张达丰其实早就想送给方义这把匕首,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他觉得方义力气大,但手上没有兵器,万一遇到特别紧急的情况,还是有可能会吃亏。于是,他悄悄挑选了这把匕首搁在抽屉里,等待时机送给方义。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在潜意识中认为,方义这孩子从眉头到脚趾,浑身上下无时无刻都透着一股异于常人的力量,怕是此生都要和力气、义气、打抱不平、打架斗殴等脱不开干系了。

到了晚上,方义早早做好准备,口袋里除了弹弓和石子外,还有那把张达丰送他的雪亮的匕首。他期待着野狼赶紧到来,好让他今晚大显身手,为村里除掉后患。

然而,这一夜竟然什么也没发生。

第二天天刚亮,方义从帐篷里爬出来,悄悄地来到了史虎家的后院墙边。恰巧看见史虎正站在鸡舍旁骂骂咧咧:“这该死的野狼!居然又偷走了一只鸡!”

方义这才知道,原来昨晚野狼又来了,又叼走了史虎家的一只鸡。这次,史虎再也憋不住了,赶紧将野狼偷鸡的事报告给了村长。很快,全村都知道野狼在夜里竟然两次袭击了史虎家的鸡舍。全村不得不又加强了防备。

史家的鸡舍也随之暴露在众人面前。那是看起来特别牢固的一间新建的鸡舍,据史虎说,这是用大小差不多的石头堆砌而成的,所以牢不可破。但方义看得仔细,也看得明白,这间鸡舍分明是用砖块砌成的,只不过外面裹上了一层由碎石、碎玻璃、黄泥巴和黑灰等掺杂而成的遮掩物而已。

方义本想当众揭露史虎的丑行,但见他今天的心情特别不好,便打消了念头。这野狼还真是厉害,史虎将鸡舍的门关得牢牢的,居然也被它给打开,顺利地偷走了一只老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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