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加德的生活是单调的。
对于一个习惯了互联网时代的帕克·斯塔克同学来说,这可是噩梦。
还好,现在的土之力也已然圆满。
海拉留在了阿斯加德执行王的职责,帕克·斯塔克则是回到了家中。
开始一段舒适区的享受。
这次他没选择到美国,而是回到了自己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东北。
作为一个标准吃货,可不能不知道天上龙肉,地下驴肉的说法。
驴帕克·斯塔克不喜欢吃,但是龙嘛……
值得一提的是,飞龙是一种鸟,这种鸟没有多大,只要出现在吉林一代。
味道鲜美,肉质鲜嫩。
只需要少许的食盐,就会带来一场味蕾上的享受。
让人沉醉不知归路。
可惜明面上不流通,非得到山沟沟里面,吃野味。
“唉,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啊……”
帕克·斯塔克惆怅的呢喃了一句。
身旁一个穿着貂皮的大哥,问他“那你还吃吗?”
帕克挑眉“吃!凭什么不吃!”
“兄弟我喜欢你!你这不要脸的样子颇有我当年混社会时候的风范。”
“怎么大哥你也黑道的?”
“什么黑不黑的!就一小厂长,看见没有,这个,百达翡丽的!我托朋友买的,省了好几十万呢。”
帕克·斯塔克撇了一眼那个假的不能再假的手表……
一看就是高仿的。
是省好几十万,高仿能要几个钱。
“帕克帕克你回来了,你回家了是想妈妈了吗?”
一阵清幽的声音回荡在帕克·斯塔克都耳边而且越发的清晰。
“谁!谁在说话?”
貂皮大哥哈哈一笑“我说兄弟,你怎么回事?幻听了?不过这一片据说是有鬼,而且专门针对独自出现的年轻男女,一旦让他们抓住,那高低讹你个千的!”
帕克·斯塔克翻了个白眼。
撇撇嘴,讹我?
腿给你打折,别说没有监控,就是有监控我弄死你能怎么的?
低调是我的优点,但是不是本质。
可刚刚的声音,真是极为熟悉。
帕克·斯塔克总觉得在哪听到过。
似乎是在恶灵骑士追自己的时候?
可她到底是谁呢?
墨菲斯托给自己下的魔咒?
不可能吧?
什么时候呢?
等回去得找古一看看,先吃饭,吃饭。
坐着拖拉机,一路上颠簸,倒是让帕克·斯塔克想起了童年。
路过一片小树林……
便见到一个被改造成农家院的这么一个小村落。
村子不大
十个屋子,大部分都是被制造成一个个宾馆小房间。
在这个时节人气还不错。
金秋总有人采景旅游什么的。
看着大冷天露脚脖的妹子,还有不那么冷穿貂的大哥。
帕克·斯塔克特别有一种亲切感。
一晚上五百。
让帕克·斯塔克倒吸一口冷气,特么的,这么黑?
果然景区的房子就是贵。
还好包饭,每人一只飞龙。
这样倒也还行。
那么说帕克·斯塔克这么有钱在乎这些吗?
这个你就不懂了,骑自行车上酒吧,该省省该花花。
有钱和冤大头那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何况帕克·斯塔克跟这些人有什么可比性?
帕克·斯塔克可是神豪,得有点作为神豪的自知之明。
夜深人静
帕克·斯塔克独自一个人躺在空荡的房间,听着窗外的虫鸣,和屋内蚊子的嗡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