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乱吃了几口饭,穿上自己最喜欢的夏奈尔黑色连衣裙,披上无领粗花呢套装,戴上亦真亦假的珍珠配饰,再穿上镶拼皮鞋,最后把夏奈尔小钱包戴上。就这么“简单地”打扮了一下后,林诗雪这才匆匆往往地赶往市中心。
“希望没有迟到吧。”她心道。
不过,当她来到市中心广场,看到麦当劳就在眼前的时候,她手腕上那只小巧精致的卡西欧手表,已经不偏不倚,完全不理会主人意愿地指向了下午三点。
“哼,迟到本来就是女生的权利,如果他连一个小时都不愿意等的话,那本小姐以后也不必理会这种小气的男人。”林诗雪心道。
气冲冲地跑到了麦当劳门前,林诗雪环顾了一下那一排长椅,让她气馁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拿着两份大可乐跟一包薯条。
“难道他竟然没来,我林诗雪居然被他放飞机了?”林诗雪生气地鼓起了腮帮子。不过让她奇怪的是,在最靠近麦当劳大门的那张长椅上,却有几个人围着,指指点点,似乎在观看讨论着什么。
出于好奇,林诗雪走到了人群后。
只听到其中一个身穿紫衣唐装的老人道:“照我看,砌这几个字的人,应该是一个男生。”
他旁边一个年纪较轻,身穿蓝衣的年青人奇道:“老伯,你怎么凭着这几个字,就认定那人是个男生呢?”
“这几个字,”唐装老人摇头晃脑道,“笔画间的间距颇大,显得舒展大气,与女生婉约秀气的字体差距颇大,一般的女生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的。而且,他用薯条来砌字,一笔一划都要细细斟酌,这需要很大的耐性,还有,他砌的是繁体字,笔画更多,对砌字人的耐心要求更高,稍微马虎一点,字体就容易走样,但你看这几个字,一笔一划都非常工整,甚至比光脑打出来还要合乎比例,从这就可以看出,写字的人,应该是一个很有耐心,温柔体贴的男性。不过,这几个字间的距离过大,这表明他的人际关系很可能处理得并不好,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一个‘孤芳自赏’的年轻人。”
林诗雪听得心中一动,温柔体贴,孤芳自赏,难道……难道是那个神秘的家伙想留字给我么?想到这,她抬起头,对面前的唐装老人道:“这位老爷爷,我约了一位朋友在这里见面,然而我来到这里却见不到他,不晓得他会不会在这里留字给我?你能不能借开一下,让我看看是不是他留字给我。”
“好,没有问题。”唐装老人闻言,让开了身子。
林诗雪钻进人群,只见长椅的两边各放着一瓶大可乐,而在两瓶大可乐中间,却是十二个用薯条砌成的繁体大字——相見不如不見,多情卻似無情。
默默地把这十二字念了好几遍,细细体会其中的缠ian之意,林诗雪不由得痴了。
看着林诗雪脸上含嗔带羞的模样,唐装老人似乎也明白了什么,悠然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砌这十二个字的年轻人,也是一位性情中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