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我来说,是一个有着特殊感情的城市。
我出生在上海。
不过老实说,我并不太喜欢上海。
当年的上海,房子非常紧张。我外公外婆在上海整整大半辈子,一直住在一个木结构的小阁楼里,房间面积无比狭小,连我耍一趟地躺拳的空间都奉欠,厕所就是一个被麻布搁起来的马桶,至于楼梯的陡峭程度,比起意大利的比萨斜塔,也差不了多少。
在出生到四岁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是被外婆用一根绳子栓在楼梯旁的一把椅子上,以免好动的我从楼梯上滚下去。
在当时这种住房条件下,两三家人共用一个厨房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于是,有一个故事就这么发生了。
说是有两户人家,共用着一个厨房,电灯是分别安装的,以免到时候算电费的时候纠缠不清。
这其中一户人家的主人,总是要等到对方开始烧菜,这才急急忙忙跑过去做饭。原因就是可以让对方开灯,自己可以借着对方25瓦灯泡的亮光,凑合着做完这顿饭。
这样一来,可以节约那一点点电费,也就是25瓦灯泡点半个小时的费用。
我早已经忘记当时的电费是多少钱一度,也就不能计算这丫做完一顿饭省下了多少钱。不过想来,他晚年时因为眼疾所花的钱,早已远远超过了那点电费了罢。
这,就是我印象中的上海。一个女人无比妖媚,但男人没有脊梁的遥远城市。尽管上海离宁波的距离,只有短短四个小时的高速。
只不过,上海城隍庙肠血汤的腾腾热气,以及寻常巷口煤球炉的袅袅青烟,还时不时在我梦中出现,提醒我出生在那里的事实。
***
上海在我十二岁之前,几乎是每年都要回去一趟,不过随着学业的繁忙,现在离我最近一次去上海,已经有整整十年的时光。
秋水的车上,周杰伦的《上海一九四三》温婉怀旧,但这并不能抵消我对上海固有的成见。
不知道上海人改变了多少,不过从上海城区的改变来看,足够用翻天覆地来形容了。
秋水显然在事先就已经知道了路线,宝马车在上海市区里走走停停,半小时后就停靠在一家大型网吧门前。
这家网吧的规模起码是勇峰网吧的十倍,网吧门前一条大红横幅无比醒目:“wcg帝国时代东部赛区出线赛”。别的不说,光看人家的规模气势,屁猪就可以死而瞑目了。
我和白狐小飞等人从车上下来,看着cah总部一阵头晕目眩,就好像魔兽世界的新人,第一次走进奥格瑞玛一样的摸不着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