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午点---
林岚戴着手铐两名法警押上了法庭
台下--
林岚的家人面色紧张的着方
“今是江城市人民法院,在这里开审理林岚刑案,现在宣布开庭。
“本案审判员:季雨,黄鹏兴,王朝,组成议庭,郭审判长主审本案,书记员罗霖担庭审记录”法官严肃的说
随后罗霖站了起来宣布“全体起立!”
“下面我来宣布法庭纪律,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一,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人和酗酒的人;
三,剥夺权、在监服刑的人和监视居住、候审的人;
,携带武、凶和他危险物的人;
,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录音、录和摄影;
二,不准进入审判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他妨害审判动的行为;
,不准发言、问;
,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