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恋恋不舍地将透过会场玻璃的阳光收了回来,落了下去。
在洪大庆通报了前三季度创收情况、传达了市司法局最新精神以及主持审议了青年律师扶持方案之后,终于迎来了关乎大家切实利益的议题。
万良辰也坐正了身子,听洪大庆继续道:“各位同仁,接下来我们审议第四项议题《关于设立非权益合伙人的议案》……经与执委会成员充分讨论,拟在高级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外设立非权益合伙人。关于非权益合伙人的申请门槛、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已经在议案中列明,我不再赘述,请各位合伙人审议并举手表决,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当场提出,我们一起讨论……”
刚说完,会场就嘈杂起来:
“太好了,原来的入伙门槛要求年创收100万元,现在才50万元……”
“是啊,以后我们也可以对外宣称自己是合伙人了……”
“这样‘合伙人’的含金量就下来了啊!”
“简直有损金城所的品牌,不能同意!”
……
听着大家的议论,洪大庆皱了皱眉,敲了敲桌子道:“请大家安静,有什么意见可以举手发言如果没有意见……”洪大庆还没说完,就听有人道:
“我反对!”
“哦,曾律师,说说你的看法?”洪大庆笑着道。
“洪律师,各位同事,我认为设立非权益合伙人,对于吸引更多青年律师加入金城、稳定现有的律师队伍具有积极意义,也对以后部分律师对外开拓业务有所帮助,但是,凡事均有利弊,我注意到非权益合伙人门槛不高,只要求年创收50万元,想必在场的很多律师都能满足这个条件。这样,必然会增加金城所的合伙人数量,对于现有品牌赋予给合伙人的含金量定然有所稀释,会从根本上动摇现有合伙人对金城所发展的信心,因此,我不赞同增设非权益合伙人,如果必须设立,也应该提高入伙的门槛,同时要求在对外宣传时说明是非权益合伙人,而不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曾律师是资格较老的高级合伙人,万良辰注意到在她发言的过程中有不少合伙人频频点头,想必她的意见代表了一部分合伙人的想法。
曾律师刚坐下,又有人发言道:“我基本同意曾律师的观点,金城所从1994年成立以来,发展到今天这样的规模,当前的行业地位,离不开在座合伙人们一直以来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用心呵护这个品牌。虽然非权益合伙人不参与年终分红,也不会影响在座各位的经济利益,但合伙人数量增加很难保证对品牌不会产生副作用。据我了解,其他设立非权益合伙人的律所已经出现了一些违背当初设立本意的种种问题,也有部分律所撤销了非权益合伙人,现在我们逆潮流而行,是不可取的。还请洪律师慎重考虑。”
“对,就是这个道理!”
“李律说得对!”
李律师是洪大庆师父的搭档,德高望重,地位超然,自2005年洪大庆接任金城所主任职务以来,从未干预过具体决策,今天当场出言反对,是洪大庆始料未及的。
“咳”洪大庆环视会场,沉声道:“二位对金城所发展的关心和忧心大家都看着眼里,感动在心里。这想必代表了一部分老同事的想法,我个人表示尊重和理解,既然作为一项议题提出来,还是按照议事规则来表决吧。首先,请同意该项议题的合伙人举手……”
26人。
“请反对该项议题的合伙人举手……”
竟然有8人。
洪大庆点了点头,继续道:“按照本所《章程》规定和《合伙协议》约定,设立非权益合伙人涉及章程变更,应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所现有合伙人38人,出席本次会议34人,其中赞成该项议题的有26人,因此,本项议题算是审议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