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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策略(2 / 2)

民事诉讼,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明确要求,但这个明确要求显然没能由双方自行解决,于是提出明确要求的一方就到作为居中裁判的第三方——也就是人民法院,对另一个人提起诉讼,这个明确要求就是诉讼请求。

当然,在商事仲裁中这个明确要求就是仲裁请求,在商事调解中这个明确要求就是调解请求,如果概括称之为“诉求”也并无不妥。

万良辰冲了一杯茶,端到罗曼绮面前。

“这套房子位于ns区华侨城,2005年购买时才192万,现在已经涨到近400万了。

如果徐欣想要房子,就必须给江枫50的折价款;如果徐欣不要房子,则可以要求江枫支付50的折价款。”

罗曼绮问:“徐欣怎么选?要房还是要钱?”

“她自然是想要房子,现在房价涨的厉害,华侨城的地段又好,恐怕过不了几年,这套房涨到1000万都有可能。”

罗曼绮点点头,她对于徐欣的选择并不意外,毕竟当初她选择购买枫丹雅苑时,也是看重了那套房的升值空间。

罗曼绮拿出一张白纸,放到了二人中间,简明扼要地说道:

“那我们来推演一下,暂定诉讼请求两项:1房子归徐欣所有;2徐欣给江枫50的折价款。

接下来我们来进一步细化,折价款的基数怎么确定?选择登记价还是评估价?”

万良辰顺着罗曼绮的思路分析道:“如果按照当前的房价走势来看,登记价与评估价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对于徐欣来说,支付的折价款也会越来越多,所以,选择登记价肯定是有利于徐欣的,这样诉讼费也可以少预交一些。”

罗曼绮不置可否道:“良辰,我觉得你有些绝对了。”

“哦,怎么说?”

罗曼绮解释道:“法院是否评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江枫如何答辩,以及江枫是否提起反诉。

你之前说江枫做过律师,他不至于连这个都不懂吧?”

万良辰自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你说得对,坚持不评估就是个赌博。”

“赌什么?”

“当然是赌法院会把房子判给谁咯!”

罗曼绮点头称是:“确实,房子判给谁,谁就是赢家。”

万良辰感慨道:“所以呀,人生没有不可能,该豪赌时就豪赌。”

“那你是决定赌一把咯?”

万良辰摇了摇头:“判断该不该豪赌,其实要看站在谁的立场上。

假如我是徐欣,或者我是江枫,未尝不可以豪赌一把。

这套房判给徐欣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判给江枫的可能性也不能说绝对没有。”

“是呀,赌胜,则少付许多律师费、诉讼费;赌输,大不了再上诉呗,至于上诉成不成功就另说咯,愿赌服输嘛!”

万良辰沉吟道:“可是我们是律师啊,应当避免这样的赌博。”

“你是说律师费?”

“对啊,我们是按争议标的额来计算律师费的,标的额越大,律师收费就越高。”

“嗯,我理解你意思。赌胜了,是以自己少赚钱为代价,当事人顶多夸你一句好厉害;万一输了,当事人可就将所有不满都发泄到律师身上了,搞不好还会被投诉。”

赌,或不赌,竟然成了一个哲学问题。

过了一会儿,万良辰有些不确定道:“曼绮,你说要不要赌一把?”

“鄙人以为,你这种行为啊,连‘脑残’都算不上,‘脑残”好歹还有脑子,你这是不折不扣的无脑啊!”

罗曼绮显然是不赞成按登记价来列诉讼请求的,如果按照她的意思,直接以评估价来计算折价款拉倒。

“唔,要不这样,我们建议徐欣选择以登记价为基数来列诉求,然后在代理合同中增加风险代理条款。

如果法院判决的折价款低于市场价的50,咱们按照两者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风险代理费。

当然,如果法院按照市场价的50来判决折价款,那我们就不再另收律师费了。”

罗曼绮也没想到更好的办法,如果徐欣接收这样的方案,倒也是不错,她捏了捏眉心道:“算了,你自己拿主意吧,我脑仁疼!”

万良辰点点头道:“行嘞,你来准备代理合同?”

“我不要,你让许沁搞吧!咦,这小妮子怎么还不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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