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唤作‘东皇’,现已经是龙城的一位人。所谓人那就是走到哪里都会闪闪发、引人注目,极关注点的人。
但使成了人我也要吃饭睡觉修炼,而这些都要钱,所以我还是得赚钱。
在龙城里一个大福的人在我身上看到了机,他想利用我的人效应为他推货。而我因此也想到了前的那些网红、明星的推销策略,于是在金钱利息的驱使下我跟他一拍合。
于是我成了龙城的明星,而大福为我出的口号就是‘龙城新兴天’,然后就是一系骗死人不偿命的忽悠。比如我为么能在十二级就连闯十二重楼前两层,这是因为我吃了么么灵药,这是因为我用了么么进行锻炼、这是因为我用了么么武装备,这是因为我配戴了么趋吉避凶的福袋……
就这样大福的畅销一时,我也拿到许多报酬,同时我在龙城冒险者工会也是极其炙手可热。尽我的等级达到十五级,但头摆在那里的嘛,因此太多队伍想我入伙了。
面对这等情况,小五不禁慨,“这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我当初到龙城时……”
不过面对眼前的风,我并没有因此得意忘形。区区十五级,也就能勉闯过十二重楼前两层的我有么值得骄傲的呢?
于是我在同大福赚这些人代言费后,对于龙城冒险者工会的务我还是会的。但我没跟谁组队。我觉得参加那五人、十人队尽获会丰厚些儿,可实在不自由。
我认为我同小五两个人去些儿小务好,我这些儿小务也不是为了钱,人代言费已经让我赚得现阶不必为钱在意,所以我这些小务主要是为了升级和提高自己的实战水平。只是为了升级和提高自己实战水平,不追金钱和装备,因此我些儿小务就足够了。
小五呢?小五其实还是想参加一下那十人队伍呢,可惜等级也就比我高1级,实力方面还不如我,又没么气,所以自然找不到愿意的队伍。
“只要勤快地小务、多些儿也跟参加十人队伍差不了多少!”
我这么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