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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8章 领导也不容易(1 / 2)

 在郴州的这起腐败窝案中,对于首犯市委书记李大伦,吴天然研究的并不多。他倒是对那个被判死刑的纪委书记曾锦春很感兴趣,因为这个人和吴天然的经历是太相似了。</p>

一样的来自一头沉家庭(父亲有工作,母亲是农民)。一样的爱好写作,两个在高中时都已经开始写小说。一样的上过大学,还都是师范大学。一样的教过书。也一样因为会耍笔杆子被调到县委办公室,并担任了书记的秘书。后来还一样担任了县委副书记,并由县委副书记直接提拔为县委书记。并且在他们担任县委书记的时候,也都是30多岁。并且他们两个人的性格也接近,在人们的眼里,都不属于圆滑之人。更巧的是,他们的妻子也一样都是护士。因此,曾锦春面对的环境和心态有很多都是和吴天然相似的。曾锦春这样一个农家的孩子,为什么为变成巨贪呢?吴天然觉得从这个人身上可以汲取很多教训。</p>

在过去的报道中,曾锦春因为作恶多端,而被脸谱化———他是个罪大恶极的贪官。曾与曾锦春在郴州市纪委共事多年的同事说,总结起来,曾锦春的轨迹是:苦难的童年,上升的中年,悲惨的晚年。</p>

梳理曾锦春的官场轨迹,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他并不圆滑,却能在官场存活;他不按规则办事,但却能在看似森严的制度的缝隙里游刃有余。</p>

汝城:艰辛少年。</p>

在汝城,曾锦春曾经代表了农家小子发奋图强最终出人头地的梦想。地处湖南省东南端的汝城县,据当地县志记载:北宋理学鼻祖周敦颐曾任汝城县令。</p>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p>

少年曾锦春被要求熟背周敦颐的《爱莲说》,他的父亲曾照儒认为,人的品性和莲一样,要洁身自爱,光明磊落。曾照儒是汝城县城南小学的校长,忠厚老实,当了一辈子的教书匠。在他八个子女中,曾锦春排行老二,也是后来唯一考上了大学的孩子。</p>

曾家早年贫困,全靠曾照儒每月40元的工资度日。其六弟曾岩春回忆说,通常是连短裤都没得穿,弟弟妹妹们的衣服总是要哥哥姐姐传下来。</p>

曾家老屋至今还在,位于汝城县附城乡斗山村铜坡店组,离县城8公里。正对着祠堂大门,有三间土房,每间大概8平方米,光线黯淡,早已不住人了。早年曾家10口人就挤在里面,到了晚上,孩子们从窗户和缝隙里看到摆放在祠堂门口的尸体,吓得不肯入睡。</p>

但曾锦春读书时很聪明,也很懂事,擅长写作,据称高中时写了一本小说,描写村里面发生的事。</p>

这些经历在汝城三中65岁的退休化学老师曾宪法那里得到了证实,他和曾锦春是同村本家,小学和高中同班同学,之后又一起上大学。他印象中,曾锦春学习成绩很好,老实本分,不爱出头。两个农家少年经常在晚上爬到教学楼顶层的隔层点煤油灯复习功课。1964年,两人一起考入湖南师范大学,曾锦春就读中文系,并在大学时入了党。之后两年,“文革”开始,大学一度停止招生。</p>

1968年,曾锦春大学毕业。他们被安排下连队,到洞庭湖边上的广州军区后勤部锻炼了两年。这也是后来在媒体报道中,出现曾锦春曾在广州军区工作一说的渊源。</p>

曾锦春留给汝城当地人的印象模糊而又清晰,他毕业后分配在临武任教,直至官场发迹,在他的履历中,与家乡毫无关联。从县城106国道出来,一条水泥路像蛇一样在林子和稻田间蜿蜒,一直到斗山村铜坡店组。只有走在这条路上时,他们才会说,这是曾锦春修的路。</p>

曾宪法回忆说,毕业后只见过曾锦春两次,一次是1998年曾父过世,曾母托曾宪法搀扶曾锦春,他不太懂农村风俗,问曾宪法要不要向乡亲们说话。之后是斗山小学新校舍落成,曾锦春受邀出席,曾宪法本想和他说话,但当时贵为郴州市纪委书记的曾锦春被官员团团围住,根本没机会靠近。两个老同学再也没有见面。他对曾锦春的印象停留在前半生,“后来,当官后便生疏了。”</p>

临武:官场争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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