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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5章 带病上岗(1 / 2)

 王国庆想,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那里的一把手的形象关系甚大,可以说一把手的喜好起了主导的作用。如果一把手是一个两袖清风、埋头苦干的人,那个地方的风气肯定坏不到哪里去。相反,一把手如果是贪色、贪财、贪功、贪名,可以肯定,那个地方的风气好不到哪里去。</p>

这就是所谓的“楚王爱细腰,宫人多饿死”。</p>

安徽阜阳这个地方,碰到了像王昭耀、王怀忠这样的两任市委书记,遇上了像李和中、肖作新这样的两任市长,难怪阜阳的官场会地震不断,前腐后继。</p>

在阜阳法院三任院长相继落马后,因为涉案人员太多,一些曾经行贿的官员仍然知居要职,这引起了社会上的强列反响。</p>

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导掀起了波澜。</p>

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记者日前赴阜阳调查获悉,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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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涛就是其中一名行贿者,他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然而腐败窝案判决半月后,在2007年2月召开的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中,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p>

2007年1月29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家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家义犯受贿罪,何涛的行贿行为赫然在目。判决书称:从1998年到2004年,何涛先后14次向被告人刘家义行贿共人民币3.2万元。在刘家义的关照下,何涛先从阜阳中院一名助理审判员,晋升为阜阳中院审判员、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后又经刘家义推荐,于2003年3月被任命为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p>

何涛行贿的事实已经被当作反腐教育l的反面教材,在安徽省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第89页详细载明何涛给张自民送钱的经过。</p>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在两案判决内容公开报道的半个月后,在界首市换届选举中,何涛连任界首市法院院长。</p>

其实,在处理三任中院院长的案件中,行贿多次并得以连任法院院长的还不止何涛一人。</p>

在刘家义的判决书中,李松涛的行贿事实紧随何涛之后,位列第10项,两人行贿数额、时间、次数几乎相同。</p>

法院审理查明:刘家义先后15次共收受李松涛人民币2.3万元,在刘的帮助下,同是阜阳中院助理审判员的李松涛于1999年7月被任命为阜阳中院审判员、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p>

同样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也详细记载了张自民先后收受李松涛贿款3万元、于2005年提名李松涛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的事实。同样在换届选举期间,2007年3月22日,颍上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松涛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p>

阜阳市纪委的一名知情说:“(中院窝案)受牵连干部数量大,阜阳市委非常慎重。”在这个问题上,阜阳市委进行了反复研究后最后确定了方案,在2007年,给受牵连的干部们下了结论。给他们一颗定心丸。不能让他们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影响工作。他说,后来市里决定,副处级以上干部由市纪委下结论,副处以下,由县(区)纪委负责下结论。阜阳市纪委证实,除了少数年龄大的退居二线,或者有严重问题被撤职查处,问题干部们大多数都还在原来的位子上。</p>

有知情人透露,对众多“问题干部”来说,这个结论不啻为一大喜讯,他们的思想包袱没了,再也不怕别人告状了,更重要的是,他们买来的乌纱帽在这次结论之后,真正合法了,当中的一些人甚至得到了升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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