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要对廖不凡做出最后的判决了。在宣判前,廖不凡做了最后陈述。</p>
以下就是廖不凡的最后陈述。在场的不少人讲,廖不凡不愧是副省长,没有稿子,硬是讲了足足半个多小时,声情并茂,有的地方甚至是催人泪下。</p>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尊敬的检察官,尊敬的律师和各位:我衷心感谢中央纪委、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感谢各位领导与办案人员,在对我的审查过程中始终坚持文明执纪、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始终对我耐心地教育、帮助与挽救,挽救我的全家老少。这大恩大德我会永远铭记在心。</p>
我深知自己的罪行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我的所作所为,给党的形象带来了严重的玷污,给党的威信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给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我忘记了党的培养,忘记了人民的哺育,忘记了党纪国法,背叛了党和人民。我被开除了党籍、开除了公职,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完全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p>
面对罪过,我痛心疾首,悔恨交加,追悔莫及。痛定思痛,深刻反省,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原因固然很多,但根本上还在于自己的主观思想,教训极其深刻。</p>
第一,忘记了党的培养,背离了宗旨,迷了航,转了向,背叛了党。</p>
生我的是爹娘,培养我的是伟大的党。</p>
我家祖祖辈辈是农民,我是农民的儿子。我小学时戴上了红领巾,初中时加入共青团,大学二年级入了党。是党培养我读完了大学,参加了工作,成了家,立了业,并且,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我从最基层干起,先后担任县委书记、市委书记、省政府副省长。我曾经是全省县委常委中唯一的省委委员,曾经是全省最年轻的市委委书记,48岁就担任了副省长,仕途一直比较顺利。我深知,自己的成长进步,都是党组织关怀、培养、教育的结果。组织上为了培养我、教育我,花费了很大的代价,倾注了很大的心血和汗水。对我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组织上都给予热情的鼓励;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都感到痛惜,并谆谆教诲,指明前进的方向。组织上期望我能健康成长,成为栋梁之材,好为国效力,为人民服务,对我寄予殷切的厚望。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就没有我的全家。共产党是我的救命恩人,党是我伟大的母亲。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党组织亲。</p>
我把四十年前举起右手向党宣誓忘得一干二净。</p>
然而,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忘记了党的培养,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上的权力观、经济上的利益观、思想上的荣辱观,都产生了扭曲。我把共产党员的称号看作是披在身上的华丽外衣,把几十年前举起右手向党宣誓——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忘得一干二净,背离了党的宗旨,丢掉了党的优良传统,忘记了党的好作风,被不正之风刮倒,被糖衣炮弹击中,被金钱名利俘虏,辜负了组织,背叛了党。胡总书记教导说,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和人民给了我很大的权力,本来只能好好为人民服务,而我却以权谋私、以权谋利,为个人、家庭谋取私利。在干部调配任用上帮忙办事,收受好处,在企业争取资金项目上帮忙办事,收受好处。</p>
恰恰是这些人、这些钱把我送进了监狱。</p>
例如,某县副县长栗某某为了个人职务安排,多次到我家里来,见我喊“王叔”,见我爱人喊“阿姨”,逢年过节给我家送钱,他最终解决了职务安排问题。</p>
河阳市粮油农公司经理孙某某,为争取贷款,也三番两次到我家里来,给我家送钱,他最终也解决了贷款问题。</p>
不论是栗某某,还是孙某某,他们看中的并不是我这个人,而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是为了拉关系、找靠山、铺路子,是利益驱动所致。一些干部给我送钱,是为了当官,一些老板给我送钱,是为了发财。他们不是为了关心我,尊重我,恰恰相反,这金钱,是毒药,是陷阱,是腐蚀剂,恰恰是这些人、这些钱,把我送进了监狱。</p>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在河阳市工作了七年,前五年,干得是好的。但是,从第六年开始,我的思想就起了变化。客观上,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主观上,自己的思想产生了蜕变,面对花花世界的诱惑,面对金钱名利的刺激,自己心里想,一年到头,风里来,雨里去,苦得要死,累得要命,一点实惠都没有,别人家有孩子出国了,自己家孩子连一个出国的都没有;别人家有的家属做生意赚了大钱,自己家连个做生意的都没有,认为自己“太吃亏”,“太傻”了。外界也有人对我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p>
于是,我逐步淡忘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曾经向广大干部群众做出的承诺:“清清白白做官,实实在在办事,老老实实做人”也被忘记。本来在我的主持下,市委制定了廉政建设“约法三章”,原来我一直坚持得很好,可到了后来,别人给送点烟酒、土特产品,我也收下了,后来就是送钱。</p>
一旦反腐、防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就会祸水横溢。</p>
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接受别人钱时的情景。1998年,某县原政协主席张某某,为了个人职务的安排,找到我,给我一万元。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接受别人的钱,一开始,我坚持不要,推来推去好长时间,后来,张某某对我说:“廖书记,请你放心,这个钱绝对不是公家的,是我个人的,我没有别的啥意思,我从心里头敬重你。”后来,我见他“情真意切”,赌咒发誓,就把钱收起来了。收下这个钱之后,有好几天,心里头一直沉甸甸的,饭吃不香,觉睡不好,思想斗争很激烈,收下吧,这是违法违纪,不收吧,又盛情难却。就这样,思来想去,一直到后来,自己给自己找到一个心理台阶:“下不为例。”结果,就是这个“下不为例”,就是这个“侥幸心理”,就是这个“第一次”,一旦反腐、防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一旦政治上的贞洁失去,一旦廉政的大坝决口,就会祸水横溢,也就是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灾难降临的开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