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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通知(1 / 2)

 曲九,或者叫段东根更合适,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居然会写日记。</p>

“三月十九日,今天在街上看见一个很润的女人,想不到如此偏僻小镇上,竟然有如此尤物,虽衣着朴素,但容貌和身段,堪比杜鹃楼里的花魁,可惜,她身边有个男人,不过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风尘女子还是不如良家来得有味道。”</p>

“……”</p>

”六月初三,今天遇到了一个乞丐,居然就是之前被我赶出栖流所的一个垃圾,不知道因何故被人挖去了眼珠子,打断了双腿。像他这种欺软怕硬,仗着拳头大,不敢在外面横,却在难民群体中拉帮结派,排挤他人的败类,我对他的遭遇没有丝毫同情,甚至暗感舒服。但我还是给了他一锭金元宝,因为我知道,这锭金元宝不会让他过上滋润的生活,反而会让他怀璧其罪……”</p>

“……”</p>

“九月廿七,这是我第三次在街上遇到那个人妻了,若不是我已决定后半生隐姓埋名,说不定也要去试探试探她的口风,最后想想还是算了,像她这种女人,不知道有多少男人盯着呢,若是和我这种身份的人搞在一起,必然会遭人注意。还是家里婆娘安全,其实一阵哆嗦之后,是人是鬼,亦都差不多。”</p>

“……”</p>

“八月廿三,早在半年前,就听说他们要修建一座道观,今天才得知选址居然在夹子沟,虽然十分意外,但仔细想想,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只是这道观灵不灵验,就不好说了……”</p>

“……”</p>

“腊月十八,今天家里的婆娘去妙空观烧香回来,据说道观里的神祗很灵验,人气很旺盛,我大意了,低估了他们的力量,也许我该去烧一烧香的,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洗掉我手上的血腥与罪恶……”</p>

“……”</p>

这日记也不是天天写,更像是随笔,方宇翻看完之后,脸色古怪。</p>

这曲九还真是……一言难尽啊!</p>

老人才了,老不正经了,大多都是在写和那个人妻相关的东西,想上又不敢上,只会躲在背地里意淫,只有偶尔几篇能够表明他就是栖流所话事人身份的篇幅。</p>

不过日记中提到妙空观时,屡次提到的“他们”,吸引了方宇注意。</p>

这个“他们”究竟谁?</p>

根据字行间的意思,似乎指的是观里的神祗,但指代神祗应该用‘它们’才对,曲九身为读书人,不可能连续犯这种错误。</p>

这个妙空观,似乎有大问题!</p>

苗凤英把日记收起来,按捺不住问道:“日记你已经看完,该把你知道全都告诉我了吧?”</p>

方宇从沉思中醒来,缓缓道:“先把失火案的案卷拿来,我还需要确认一些东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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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凤英眉头一皱,开口道:“我没有带在身上,但你有什么想知道的,直接问就是了,我都记在脑子里。”</p>

“尸体!”方宇问道,“在大火中死去的尸体,是焦尸,还是骨骼?”</p>

苗凤英回忆着道:“案卷记录,既有焦尸,也有骨骼。”</p>

“大火烧了多久?”</p>

“将近一晚上。”</p>

方宇恍然顿悟,微微颔首,心中越发肯定长空帮杀害一千多条性命的目的。不,现在应该变成一千一百多条性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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