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坑爹任务,也太踏马刺激了!
赶紧溜!
陆枫撒腿就跑。
往森林里面狂奔。
现在自己只是孱弱小兽。
要活过三天,才能成为百年魂兽。
到那时候,这群猎人根本不够看。
陆枫跑的时候也很谨慎,不会往森林太深入的跑进去。
同样,随便来一只什么百年人面膜蛛,就可以直接把他吃掉。
陆枫跑了一会儿,感觉有点疲累。
只能停下来休息,缓慢恢复体力。
不久。
那群猎人,又追踪而来。
只听一个中年猎人说道:“大伙务必抓活的,这只小金猪,是个稀罕物,拿到集市上,应该可以卖个大价钱。”
“或者拿去商盟拍卖场,那些有钱的大人和小姐,一定会喜欢,可以驯化成宠物。”
“看过去确实很可爱,我倒也想抓来拿回家,给我儿子玩。”
“先拿去卖,如果没人要的话,就给你家儿子玩吧。”
陆枫听到他们已经在商量如何处理自己,好像能手到擒来似的,心里很是不舒服。
你特么自己给你儿子玩吧。
老子不奉陪!
陆枫继续狂奔。
那群猎人紧追不舍。
根据他们的捕猎经验,幼小野猪体力、耐力一般,不会跑得太远。
野猪正常是群体出没。
野猪群里会有极其凶猛的大公猪,皮糙肉厚,弓箭射不穿,刀枪都很难砍杀。
成年野猪遇到人类攻击,会采取非常疯狂的反扑,不死不休,对普通人类具有致命伤害。
而现在这只落单的小金猪。
相对容易捕得。
而且看起来很有价值。
所以,他们不愿放弃。
猎人是追踪野兽的高手,他们可以根据蹄印,折断草木,气味等等,判断野兽踪迹。
陆枫没想到这群猎人如此的执着。
非要猎取自己。
第一次被当做野兽来追捕。
这个滋味,好特别。
累累累!
自从觉醒魂力以来,都没这样又累又饿过。
那群猎人吊在后面一直追,不依不饶。
这样下去,还真的有可能被他们猎到。
好在保留方圆十几米范围的感知力。
他们接近后,就能察觉到方位。
可是体力有点跟不上了。
这副身体不行啊。
必须尽快补充体力。
而变身成野猪后,身上的储物腰带等物品,全都收进系统空间,拿不到食物。
嗷呜——
正在奔跑的陆枫,突然听到一声狼嚎。
只听后面跟踪的猎人,顿时停住脚步,十分紧张地观察周围。
“不好,我们进入了狼群领地。”
“快离开,不能再往前走了。”
那群猎人很慌张,放弃追踪,呼啦啦地向后退去。
狼群没有去追那些猎人。
即便是野兽,也懂得分辨利弊。
普通群狼正常是不会主动攻击猎人小队。
即便可以打败猎人小队,但狼群也会受到极大的损失,并不合算。
猎人狩猎经验丰富,手中的武器,以及捕兽夹、陷阱等,会让狼群吃尽苦头。
因此,狼群看到手持捕猎武器的人类,都会有些忌惮。
但如果是落单的猎人,狼群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群起而攻。
狼群中,必有一只头狼。
这只头狼,也一定是狼群中最有智慧,最强壮的那一只。
它负责指挥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