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过一座山,又是一座山。吴修干脆下马狂奔,一直到大汗淋漓,一直到日落西山,等了身后的马足足半个时辰。看到马狂奔而至,吴修狂浪大笑。那马与他这些日子相处,已经渐渐熟悉,倒像是朋友。
他正抚摸马的脖子,喂它吃下了刚刚扯下的一把青草,一支黑色羽箭直直射中了马的眼睛,马儿应声悲鸣,摇头晃脑,竟是疼的四处乱窜狂奔。吴修阴沉着脸,眼睛都有些发红,他缓缓的看向射箭的位置,在一片树林之中。就在他发怒的一刻,又是一支黑色羽箭如流星般射来,却是射向他。他一把接过势大力沉的羽箭猛地朝着射箭的方向抛出,那林中便传来凄惨的痛苦声,只见一人从树林边缘跌了下来,胸口是那支想要吴修命的黑色箭矢,他惊恐的看着吴修,想要往后爬,可已经是垂死挣扎。
那是个年轻人,应该说是个少年人。
吴修无动于衷。
他在战场上杀过的少年人还少吗?
马儿终于渐渐的安静了下来,不再乱窜,只是在一边孤独的站着。
“儿啊!”一个浑厚的男人声音嘶哑传来。
从树林窜出二三十个腰佩大刀的汉子。领头那人腰间赫然是一把镶金嵌玉的魏刀。
吴修皱着眉。
“你为什么如此心狠手辣,我儿就是射中你马的眼睛,我赔你十匹百匹又有何妨!”锦袍中年人抱着那个少年人的躯体,少年头侧向一边,依旧是看着吴修,好似咳嗽般的咳出口口浓稠的血液。
吴修终于还是闭了闭眼睛。
哭叫声响彻整个山野,许久未能停歇。良久,他轻轻放下少年的尸体,轻轻抚过少年还未闭上的眼睛,站起身,看向吴修,说不出是什么眼神,唯一不变的就是那种怨恨,透骨一般的怨恨,但他却淡淡道:“你走吧,不要再让我看见你了。”
吴修站了一会,终究是什么都没说,他默默走到马的身边,抱着马头,一把扯掉了那根羽箭,将那根黑色的羽箭扔到了地上,马又是悲鸣颤抖,然后他牵马而去。
锦袍中年人一直看着他,直到吴修的身影渐渐的消失。他才低下头,看着躺在冰冷地上的少年,将那个还未犟直的尸体背了起来,默默向着吴修去的方向走去。身后跟着二十多大汉,无一人说话。
“儿啊,爹爹对不起你啊。不该带你出来打猎的啊!”
“儿啊,你要原谅爹爹,原谅爹爹放走了那个人啊!”
“儿啊,你打的几只山鸡,回去熬汤给你娘补补身体好不好…”
“……”
他自言自语不停的说着,然后就晕倒了。
他身后的人,赶紧上前接住那具凉透的尸体,又将他扶起。
所有人喊道:“王爷,王爷…”
吴修依然缓缓赶路,不过心情有些低落,不,是非常的低落。他默默拿出胸口处的大魏堪舆图,离流霞郡还有五天左右的路程,不过前面不到一百里处,便是洪城了。洪城,大魏三大城之一,第一便是许都,第二是洛城,第三则是洪城。当年的靖难之役魏王打败了其他藩王十之八九,但是未动齐王熊莽的洪城一丝一毫,后来魏王以清君侧为名,发兵许都,这齐王熊莽只是座山观虎斗。不过民间流言,齐王熊莽自魏王发动靖难之役开始就一直在背后默默支持魏王,甚至这些年在魏王大举进攻大宋之际,齐王熊莽也在大宋的中西部边境遥相呼应。
吴修牵着瞎了眼睛的马,缓缓走于山路之上,马似乎很疼,所以走的并不快,再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天已经黑透,吴修准备露营,于是就钻入了一个树林,找了个空地,席地而坐,吃着烙饼,准备吃完烙饼后生火取暖。正要捡些枯枝,忽闻山路之上铁蹄声四起,由于山路狭窄,只能一骑骑的过,马上人人举着火把,朝着吴修来时的方向而去。
人可真不少。
难道与自己杀的那个人有关?
吴修为了安全起见,没有生火,默默听着树林外的动静。在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铁蹄声又传来,那一队长长的铁骑又朝着相反的方向而返。在火把的光亮之下,吴修就看到那一行二三十个服装统一的汉子,不过不见那个腰悬魏刀身穿锦袍的中年人。
“出来!”
所有人停步,朝着吴修的方向看来。绝对是有高手在这群人其中,吴修只好出林相见,其中一个提刀而来,“是你?”
他举刀就要砍,但有人制止。
说话之人也是个中年汉子,他继续说道:“王爷让他走你们没听见吗?”
冲将而来的人缓缓后退,并无太多表情。
那人淡淡道:“都走吧。”
所有人便都侧过身去,沉默而行。
看来是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说话之人看了一眼吴修,吴修也看向了他。
两双眼睛,眼神都波澜不惊。
吴修转身,捡材,烧火,闭眼半寐。
他做了个梦,梦到了韩东来,曹家宝,黄二和平儿。梦到了他们一起坐在帐篷外喝酒吃肉,梦到了他们一起战场杀敌。
是鸟儿叫醒了吴修,醒来后查看了马的伤势,血是止住了。牵马出林,找了个小溪梳洗,这几天他决定不骑马了,不过为了五天之后能到流霞郡,他要加快些脚步。吴修一路小跑,在一条高高的山路之上看到了平生看过的最大的城,洪城。有多大呢,除了能看到离他最近的高高的城墙,往后便一眼看不到边际。阳光当头之际,洒在洪城之上的薄雾,真如那是仙境的宫殿群一般。
民间有言,许都皇权最集中,洛城铁骑如云,洪城金钱无数。
目送着洪城渐行渐远,吴修松开了马绳,一个人走在前面,身后的马不疾不徐的跟着。渐渐的,山路之上出现一些类似行脚商的行人,山路也开始宽阔到吴修见过的最宽的官道,走的是下坡路,便能看见一片沃野千里的稻田,在这群山之间,实在是难得。走了四天的平路,又要再走山路,不过离流霞郡是越来越近了,不过因为只是一路小跑的缘故,到达流霞郡的时间比预计要多一天半。
这天中午,翻过了一座不高的山,便能看到远处不太大的郡城,甚至要比运水郡还要小些,原因可能就是附近有洪城这般的庞然大物,周边五百里甚至千里的百姓都会选择在洪城找活计,谁不想在机会更大的大城待着。当官的,经商的个个如此。
吴修看着小小的流霞郡,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日夜兼程,不远万里,终于是到了。
春风拂面,吴修大跨步前行。
流霞郡不大,属于那种小且繁华的小城,这里最大的特点便是青楼众多。一些洪城的有钱人都会在闲暇的时间约上好友,成群的骑上快马,到流霞郡喝花酒。
平儿就出生在这样的地方,他的母亲就是当地的红倌儿。
平儿说过,他的母亲在流霞郡被人称为夏二娘。
红颜易老,普天之下做这个行当的女人最怕是岁月,按照推断,平儿的母亲也有差不多四十岁了。所以,吴修不知道还能不能在流霞郡找到她,但平儿也说过,他们在流霞郡的白镇有套房子。
连日来的昼夜兼行让吴修有些蓬头垢面,多少也有些憔悴,至少要将自己收拾一下,于是就找了个客栈,休息一晚,顺便也打听打听。客栈不大,就在郡城的大门不远处,吴修要了个便宜房间,洗澡洗衣,太阳落山之际,便在客栈大堂内吃饭。三菜一汤,一壶酒,一碗白米饭,收了二两银子。吃了好久的烙饼,也该改善一下伙食了。掌柜的是个瘦小中年,只有一个店小二笑容满面,与来往的客人都很熟络。吴修不急不慢的吃着,店小二除了给客人点菜,剩余的时间都站在门口迎客,看这会店小二不忙,吴修问道:“店家,打听一个人。”
那小二迎了上来,“客官请说。”
“流霞郡的夏二娘你知道吗?”
小二皱眉思量,摇了摇头,“对不住了,小的真的不知道。”
吴修笑了笑,表示没事。不过一直在柜台那边打着哈欠的掌柜慢悠悠说道:“你说的夏二娘年轻之时可是我们流霞郡的头牌啊,现在老是老了点,不过为她慕名而来的嫖客还是不少。”他看了一眼吴修,笑问道:“客官难道也喜欢这种半老徐娘的滋味?”
吴修皱皱眉,“我只是来找她有事,掌柜的可否告知一下。”
那掌柜的是个察言观色的老手,便不再开些玩笑,就道:“就在三条街以后的红粉楼。你出门左拐直走,走过了三条街就看见了。”
吴修点点头,淡淡道:“谢了。”
吃完了饭,睡不着的吴修便一个人出门溜达。开春之际,街道之上便郁郁葱葱起来,夜间出门散步的行人也渐渐的增多,按照刚才掌柜的指示,找到了红粉楼,三层楼不大,跟它附近其他的青楼制式相同,今天不是什么假期,再说生意最好的夏天还没到,所以这条街上的所有青楼看上去都有些惨淡光景,不过还是有三三两两的男人进进出出,一些穿着暴露的妖艳女子热络的迎来送往。
吴修站在红粉楼门口,向里张望,这引起了楼内打着哈欠的女子的注意,于是她走出门口,迎道:“哟,这位结实的哥哥,就这样看了半天,进来啊,高矮胖瘦的我们这儿都有,保证让哥哥满意。”
吴修笑了笑,花酒没少喝,这么迎客的倒是少见,他道:“这位姐姐,我就不进去了。我来是打听一个人。”
那女人又媚道:“是要带走吗,也可以的,可是那也要进来挑选一个啊,也得跟姑娘商量商量不是。”
吴修道:“姐姐真误会了,我是来找一个叫夏二娘的人,不知道她还在不在。”
那女人打量着吴修,“哟,巧了,最近生意不好,二娘她回了老家。要是喜欢年龄稍微大点的,我们店里还有其他的啊,绝对比二娘不差。”
吴修笑道:“多谢了。”
“唉唉,这位结实的哥哥,等等,今天花酒给你免费如何”
吴修快步逃离,心有余悸。
看来明天要去白镇一趟。
返回客栈,一夜无话。
洪城,齐王府。
今晚齐王府灯火通明,王府之内,人潮耸动,与其说是王府,倒不如说是王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