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枯草,枯树遍布山野。
连年干旱,土地上处处彰显着龟裂。
村庄入口处,几名村民正用镰刀割除着爬满石碑上面的杂草藤蔓。
片刻过后,石碑上露出了几个大字,上面写着,望仙台。
只不过,字迹有些歪歪扭扭,大小不一,显得不太自然。
村落当中,有百余户人家,房屋大多是以茅草筑成,唯有几户,以砖石建造。
干旱,贫瘠,颗粒无收,彰显着这个村落的穷困。
从远望去,只有一家后院,遍布青葱,充斥着生机盎然。
此处人家,是罕见的砖房之一,一少年坐在井口处,十分认真,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他的皮肤微黑,身体十分健硕,棱角分明,长相清秀,年仅十七,却避免不了庄稼汉的身影。
庭院有井,后院有菜,仓库有米,这就是望仙台大名鼎鼎铁公鸡,谭小天。
和整个望仙台相比起来,谭小天的家显得格格不入,没有村民们熟知的荒凉。
铁公鸡一毛不拔,是村民们给谭小天起的外号,借米,借水,借菜等事时常发生,但若不是即将饿死之人,谭小天从不外借。
当然,借出去的也从来没收回来过。
“小天哥,在家吗,没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吧。”
门口处,一个声音传了进来,也把思绪万千的谭小天拉了回来。
打开大门,一个少年的身影映入眼帘,他衣衫华贵,和谭小天粗布脏乱的穿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是村里的大户人家的公子,名为王良,比谭小天小三岁,年仅十四。
王良的家是这个村子的族长,除了谭小天之外,整个村子的男人都姓王,他算是稀有的外来户,王家是做开采石头行当的,收益不错,不过只针对于他家而已。
这里曾经叫王山台,后来据说救助了一个受伤的仙人,获得了每五十年选取一个可以入仙门弟子的名额,所以当时的族长为了提升逼格,加了几笔,改名成为了望仙台。
至于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谭小天并不知晓,或许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出生。
这也是村口石碑字迹歪扭的原因,毕竟是后刻画上去的。
很荣幸,这一次仙门招募谭小天获得了入选的资格,一共两人,另一个就是王良了。
三年考验,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今天仙人会做出最后的评选,有一人将会被淘汰。
“还是你这里舒坦,有山有水的。”
王良年纪不大,心思极重,自来熟的走了进来,舀了一口凉水,惬意的品尝起来。
“凉快,舒坦,小天哥,我真羡慕你,有这么一块宝地。”
“咱们村,别的地方都颗粒无收,大家都说你住在龙脉上呢。”
谭小天笑笑不说话,龙脉,开什么玩笑!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整个望仙台的土地都一样,井是谭小天自己挖了三年挖出来的,农作物是自己照料灌溉出来的,现在成了龙脉庇护,简直是放他娘的屁!
现在看见自己丰收十足了,谁有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每天从早到晚劳作的模样,这一晃,就是近十年。
“小天哥,前两年的考验已经过去了,今天是最终选拔,你有信心吗?”
“还好。”
谭小天看着自己的庭院:“选不上也没关系,反正也饿不死。”
“那倒也是。”
“小天哥……”
王良露出了善意的笑容:“你年纪比我大,作为弟弟,要不你让着我点吧,就别和小弟竞争了,我父亲说了,只要你答应,给你黄金五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