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纨纨一觉醒来,记起傅寒渊说的今日要去参加一场宴会。
看了看新送来的礼服,精致的黑色一字领露肩小礼裙,搭配一根精巧的项链,做工别提有多精致了,一看就知道是专门定制的限量版,配套的是一双白色高跟鱼口皮鞋。
og,又要穿裙子,又要穿高跟鞋,心里一阵碎碎念,宝宝不想穿裙子好吗?不想穿高跟鞋好吗?狗男人是不是有什么执念?
带着怨念换上裙子,套上高跟鞋,穿衣镜的女子美得惊人。苏纨纨撇撇嘴,走到梳妆台前,一眼瞧见梳妆座上的新的口红。苏纨纨一阵头大,我的妈呀,狗男人这是发什么神经病呀,不就一个普通的宴会么?搞得这么隆重,连口红都要给她指定!
礼服、高跟、口红……去尼妹的!
对着镜子抹护肤霜,然后屈服地选择了那只新口红,裙子、高跟鞋都穿了,一只口红干嘛还要和它过不去,索性全套了。嗯,这样的自己好听话哦
镜中人肤光胜雪,圆眸犹盛一泓清水,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那张小巧的烈焰红唇居然与书卷清气毫不违和,显得极为清贵高雅,还有疏离——
高贵的人自带疏离感有木有?
不得不说狗男人还是很有审美能力的。
狗男人这眼光真毒啊,苏纨纨服气地叹了口气。忽然想到那日他弹钢琴的情形,她不得不承认,人家就是天生有艺术审美能力的啊。他根本不用找专业的外形设计师,便能敏锐地知道她穿什么好看。
苏纨纨一向是或青春或运动造型的,因为图方便。她从来没想过自己还有如此高贵雅致的一面,狗男人当真敏锐得很啦。
看着镜中清贵高雅的自己,不知为什么,她突然生出一股恶作剧的心理。
要我穿裙子,是吧?要我依照他的口味穿高跟涂口红,是吧?考虑过本王的感受吗?哼,就算你给本王设计好了这一造型又怎么样?还不是经不起本王动动手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