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科幻灵异>墨骗之天厌> 第二百一十四章 试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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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试试下(2 / 2)

“年轻人就是不懂得谦虚。”我这个发自内心的厌烦,到了余建眼里,却成了我和贺旗不和的表现,这件事让他十分的开心,当然,让他更加开心的怕是我吃了个大憋,毕竟我们两个一直十分不对付,平日里也是互相的冷嘲热讽居多,他嘿嘿笑着讽刺了我几句,然后就转过身去对着贺旗陪笑道:“这个局面,到底是怎么样的?你要是方便的话,就说两句,这个玩意,很新鲜,用在我的素材里,一定有很多读者喜欢的,我都想好了,到时候,在新北京报上就要做这么一个专栏,专门刊登些不为人知的新鲜局面,到时候,必定会有个洛阳纸贵的效果!咱们就是靠着吃稿费的钱,怕也是能够逍遥快活!”</p>

“很简单。”贺旗冲着我悄悄的眨了眨眼睛,然后对着余建说道:“他大可以在进去的时候冲着排队的大家喊几句我有急事,先插个队,凭着他那个气势汹汹的样子,一般人是绝对不会出来自讨没趣的,而我前面那个老头子,那个时候也已经取完了钱,正在往钱包里装钞票,很多人在取款这个过程中,是会把取出钞票然后装回钱包作为结束的标准的,那个老头子也不会例外,那个时候张高照甚至还说了一句老人家我有急事,然后就推开了他。”</p>

“我明白了。”这下子我是真的明白了,虽然我也知道现在出来说这个未免有些事后诸葛亮的意思,但我才多大,正是个最要面子的时候,所以就有些忍耐不住的补充道:“那个时候那个老家伙正忙着往钱包里装钱,张高照要是挤过来,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惦记什么在取款机里的银行卡,而是会担心张高照趁着这个机会去偷他或者干脆抢他的钱,所以注意力都放在手里的钱包上,等着张高照拿着卡跑了,你再提点他一句,他才会猛的想起自己的卡似乎没有拿,张高照只要手里拿着随便一张银行卡在他面前晃晃然后再跑,这件事,就绝对会让他信以为真,所以他连看都没有看,转身就追出去了,而你就利用这个机会把他的钱取出来了。”</p>

“这下,才是个对的意思。”贺旗点点头,微笑道:“只可惜他已经取了三千,取款机这地方一天的限额也只是两万,这一次,没有多少收获,勉强只是够我们住几天酒店而已。”</p>

“这都不叫收获?那我们这种靠着写字吃饭的就可以撞墙去死了。”不得不承认的是,余建这个记者,还真是颇有些记者的样子的,记者喜欢刨根问底,一旦问清楚了,就有些欢欣鼓舞的样子,余建如今便是如此,兴冲冲的拿着笔就赶紧记录了下来。</p>

“行了,行了。去吃饭吧。”贺旗这小试身手既然已经得手,这黑灯瞎火大冷天的,我也不想继续在外面冻着,实在是太冷了一点,天津又是沿海,平日里想必就有不少风,从一到这地方,我就没有一分钟不是被风夹裹着,如今风又渐渐的大了些,我这个南方人哪里承受的了,跺跺脚,正打算看看手上的手表念道念道时间的时候,不由的就傻了眼。</p>

为了做局面方便,我们一般是不会去看手机的,毕竟看手机上的时间还有走个过程,这第一要去掏手机,这第二还要去按一下让手机屏幕亮起来,实在是太耽误时间了一点,虽然这点时间不足为道,但很多时候,讲究的就是这么一朝一夕的机会,所以平日里我都是戴块手表的,虽然不怎么金贵,但也有五百块钱这么多,可如今,我那手表居然不翼而飞了!</p>

“不见了?”</p>

我目瞪口呆的样子落在了贺旗网变成了答案,他皱了皱眉头,似乎也是在回想到底什么时候我那价值五百块钱那么多的手表是不见了踪影,相比贺旗的有所依据再有所判断的做法,余建就显得十分愚蠢了,他直截了当的就幸灾乐祸了起来,说道:“怕是路上就不见了,也真够后知后觉的,现在才发现,哪里像我,走到哪里都看着点,绝对不会莫名其妙的被人摸走了!”</p>

余建的话虽然说的难听,但许多事情的答案就是在这种难听的,不着边际的话里突然一闪而过的,特别是最后一句话,猛的就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我是个很注意细节的人,平日里不光会注意别人的细节,也会注意注意自己这边的事情,我这手表刚刚还是有的,要不然我哪里去看什么时间,它不翼而飞也就是这么一时半晌的事情,如果仔细推算起来,或许就是在我装作残疾人一瘸一拐去取款机那边假装摔倒的时候发生的事情,那一摔可是够惨的,说不定就是那时候脱落的也不一定,正当我有些沮丧的打算说说这件事的时候,就突然听到贺旗说:“你记不记得那个扶你起来的家伙,一字眉,大鼻子,有点混血儿的意思?”</p>

“浓眉大眼?”贺旗这么一说,我倒还真是想了起来,那家伙特征太明显,又是第一个出来帮手的,我自然印象深刻,他一米八左右,也就是比我矮上那么一点,卷发,眉头粗,眼睛大,鼻子也大,很有点金城武的架势,像个混血儿,但头发眉毛眼睛都是中国人的黑色,要是混血,也是没混成功的那一种,可这个家伙和我的手表又有什么关系?</p>

“他扶你起来之后,也没有继续排队,匆匆的就走了。”贺旗笑了笑之后说道:“如果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是趁着扶你起来的那么一眨眼的功夫把你的手表摸走了,靠着这门手艺吃饭的,想要干这么一件事并不困难,应该是得手之后就干脆换个地方取钱,所以就走了。”</p>

“还真是倒霉!”我一想,觉得还真有这么种可能,要知道我这种仔细的人,出门之前连鞋带都是要检查检查的,哪里会放过手表,那可是很仔细很小心的带在了手上,要说摔了那么一下子,我虽然是斜着摔倒的,但也没有那么直接的碰到手上,那么手表因为这个原因脱落的猜测就不成立了,贺旗这个说法,反倒是最恰当的。</p>

“也是个时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倒是可以送你一块。”我正沮丧着呢,却冷不丁的听到贺旗这么一句话,一下子就高兴了起来,丢东西固然是很不好,但要是丢了就立马再来一块,那岂不是发达,那块表虽然有五百块那么多,但也不是什么好表,就是最低级的一块,也没什么纪念意义,就是有一天我考虑到用手机看时间有些拖延顺手就在钟表店里挑了块最便宜的,那时候我还跟着张德利,买表的时候还故意找了个他不在身边的时候,免得他挑剔说我浪费,当然了,我也没有浪费什么,即便是那时候身上是有个万把块钱,但最后还是在狗眼看人低的店员鄙夷目光下买了这个五百块的。</p>

但我高兴过后,又忍不住有些怀疑,要是张德利说送我一块表,那是想都不用想,失望都不用失望的,不用说,肯定是块最便宜的,什么机械表我就不去想了,那个完全不可能,即便是一百块钱也太昂贵,至于用电池的什么外壳是钢的,那也不现实,最有可能,不,是百分百可能的就是张德利会弄一块五块钱的塑料电子表给我,他那个人就是这个做派,但这个想法一闪而过之后,我却又有点不自信,说到做派和手表,张德利送我或许是电子表,但他自己手上戴的那块梅花,可是看着很值钱,素雅的黑色,漆黑的就像看不到头的黑夜,我也只是看过一次,一提到手表,这才突然想了起来,之所以我会这么怀疑,原因就在于,贺旗的手上,似乎也是这么一块东西,漆黑的,看不到尽头的梅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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