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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以朋友的名义(1 / 2)

 秋日的阳光,透过窗子晃醒了正在熟睡中的我。有些不情愿的睁开睡眼,纵使阳光很暖,但它的刺眼却让我感到厌烦。就像是老天在嘲笑一个生活中的失意者

昨夜辗转难眠,心事占了很大一部原因。还有一部分源于隔音不是很好的宾馆,时不时传出男女之间那点最原始事情的声音。

起身,凝望窗外。这里处于一条闹市街,有出早市看上去异常淳朴的早餐小贩,有为了几块钱利益起大早的农民,当然,更多的是生活在这座城市,为了这座城市做着很小贡献的年轻蚁族。有那么一刻,我觉得我比他们幸运多了。即使没钱,也不用为了生计奔波,不用为了那点全勤奖金去吃手抓饼,挤着空气压抑的公交车

但,我又是不幸的。就像苟延残喘在这城市中的蛀虫。没有任何贡献,竟给社会添堵。用一句曾火爆网络的金句来形容,就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半死不活浪费人民币。”挺讽刺的一点,那就是曾在很多人眼中,许诺会成为一个栋梁。

晃了晃头,打开一瓶五元的矿泉水,喝了将近半瓶。这才缓解了喉咙里的干涩。掏出烟盒,邹邹巴巴的就剩下了三支。“得,今天又得破费二十块钱给自己找精神慰藉。”这么想着,却毫不犹豫的给自己点上了一支。享受着尼古丁能带给我的片刻安宁。

赵琳劝我戒过烟,我一度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这个女人是我等了二十年劝我戒烟的那个。”那时候我也很听话的没有碰过这种害人害己的东西。只是,随着她的离去,我开始堕落的变本加厉。

很多喝醉的夜里,我都会在梦里跟她勾勒那座美好城镇,醒来的时候怅然失措。没错,我忘不了她,即使分开两年,那个叫赵琳的女人依旧占据着我整颗心。张峰说的对,我挺不是个东西的,白白睡了那个骄傲的女人一年,在要给她名分的时候弃她而去

有的时候我就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比方说此刻,我内心里想着的竟是白桃。尤其是那个夜晚,她那孤寂的背影。这个片段在我脑海中久久无法挥去。就像是不断在我脑子里放映的电影,往复的循环着,然后拉扯着我这颗看似多情的心脏。敲打着某根搭错了线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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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里,我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不修边幅,几个胡茬显得有些落寞。没有睡好的眼睛里还有很深的红血丝,身上这件衬衫白的发黄,凌乱的头发,在曾经从来没有出现过

看着看着我笑了出来。这他妈还是那个干净剔透的许诺吗?如果,此刻有朋友看到我一定不会认出我来了吧?

哈,谁管呢,没有了那个女人的我,也许早就是个死人了也说不定。

看着眼前的一切,我突然很想毁掉。有些神经质的挥起拳头砸向了镜子。但是想到这是在宾馆,如果毁坏东西是要赔偿的!拳头改变了方向,砸在了墙上。疼,真他妈疼。

十指连心,不是说说而已。那种疼痛,让我清醒了很多,至少心里不再那么苦闷。

打开花洒,冲了个热水澡,用一次性刮胡刀修理了下。再看镜子,精神了很多,除了依旧有些发红的眼睛

就这样,在宾馆里消磨着时间。

“嗯轻点啊快”

这种声音的传来,让我有些无语。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上午十点。心说现在这人还真是世风日下,这应该是刚刚起床就饥渴的不行。

声音断断续续的传来,这让身为正常男人的我渐渐有了本能的冲动。再呆在这里,简直就是对自己的煎熬。穿上衣服,出门而去。当然,出门前,我还恶作剧般的在走廊里大声喊了句“警察查房。”

至于那哥们能不能软,就不是我所关心的了

街道上,我无所事事的游荡着,找不到方向。

我想给张峰打个电话,但是考虑到家里还有个女人,如果我这么做岂不是不解风情?鬼知道,他们早上起来会不会做着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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